沒交暖氣費的抓緊啦!停暖氣後繳費將有滯納金

新疆頭條訊(記者 許倩)如無特殊天氣情況,按照《烏魯木齊市城市熱力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4月10日烏魯木齊市將正式停暖。這也意味著2018-2019年度採暖費的繳納期限快到了,正式停暖後再繳費的用戶將要支付滯納金。

根據2013年新公佈的《條例》,採暖期結束後,用戶仍未繳納采暖費的,熱企可以對其收取滯納金。但《條例》並沒有明確標準滯納金的收繳額度,新疆頭條記者從行業相關管理部門瞭解到,目前,滯納金的收取標準以供熱雙方簽訂的供熱合同中的約定為準。

新疆廣匯熱力有限公司、烏魯木齊華源熱力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市西山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等多家熱企相關負責人都表示,目前公司沿用的是老熱力管理條例中3‰的滯納金收取標準。

據烏魯木齊華源熱力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繳費高峰期多在供暖初期和停暖前,一般從6月開始提前收暖氣費,繳費越早優惠禮品越好,一般都是清油、洗潔精等家庭用品。大家都知道停暖後繳費有滯納金,所以最近來繳費的用戶非常多。

“截至目前,我們服務的近3萬戶熱用戶中,已有70%左右完成了繳費。對4月10日停暖後再繳費的用戶我們每天會加收3‰的滯納金。”烏魯木齊市西山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負責人高女士說。

新疆頭條記者算了筆賬,如果用戶的房屋面積為100平方米,按照當前每平方米22元的採暖費收費標準,停暖後熱企每天加收3‰的滯納金,意味著用戶每拖欠一天採暖費將多繳納6.6元。

高女士說:“收取滯納金不是目的,只是為了督促大家繳費履行合同,所以有時也會根據個別特殊用戶的實際情況,適當延長繳費時間。對待惡意拖欠採暖費或者拒繳的用戶,我們將會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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