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封閉期間不能因欠費發生斷供水和氣,疫情結束後1個月內繳費不應收違約金、滯納金

小區封閉期間不能因欠費發生斷供水和氣,疫情結束後1個月內繳費不應收違約金、滯納金

ZAKER 哈爾濱記者 王丹

13 日,省住建廳印發《關於在疫情防控時期優化用水用氣繳費服務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對住宅小區實行封閉管理期間不因費用欠繳發生斷供問題,保障居民用戶用水用氣需求。

《通知》提出,各地供水、供氣主管部門要組織企業開通網上繳費功能,引導鼓勵居民用戶通過支付寶、微信、銀行客戶端等進行用水用氣繳費。尚未開通網上繳費的供水企業要採取延緩收費措施,只要在省疫情指揮部宣佈疫情結束後 1 個月內繳費均視為正常繳費,不應收取違約金、滯納金。

各地供水、供氣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企業與物業、社區聯動機制,對尚未開通網上繳費,實行疫情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開展 " 點對點 " 代辦繳費服務,可由物業或社區統一收集 IC 卡後到營業廳統一辦理,營業廳根據預約時間(24 小時均可)安排專人限時辦結。

《通知》要求,各地供氣主管部門要督導燃氣企業在住宅小區附近增設臨時性繳費服務網點,在營業廳增設 IC 卡圈存機,並向社會公佈區域內全部繳費服務網點、IC 卡圈存機具體位置,用戶可利用手機線上繳費、隨時通過圈存機刷卡存氣,實現 " 不見面 " 購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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