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大户人家长子继承家业,但恰好长子由地位十分低下的干活奴婢所生,该怎么办?

用户84644280189


中国古代继承制度复杂,但原则是尊嫡立长,基础是以嫡长子为核心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孩子一般有妻生子、妾生子、婢生子、奸生子等种类,但无论是哪一种,只要是入籍后,都有继承权。

但不同身份,继承的内容和数量不同。在古代中国,继承内容一是身份,一是财产。身份继承指的是爵位、荫官等官身,还有对宗族祭祀、祭田管理的权力。一家之中,每一代只能有一位男性能够享有身份继承,也就是是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关于继承,有严格的顺序,有律法可依,不同朝代也有区别。例如《唐律》规定的顺序是:先嫡长子,其次嫡长孙,再次其他嫡子,然后庶子等。

财产继承,从汉代以来一直以“诸子均分”为基本原则,在室女也享有有限的继承权。而且,即便私生子也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利。

宋徽宗年间,浙江有个大户,有一子,后来与仆人之妻私通,又生了一个儿子,并且收养在家。大户去世后,他的长子和母亲谋划独吞家产,便将私生子送回仆人家。数年后,这个私生子回来,要和同父异母的长兄争财产,并因此告官打官司,后来通过检查县里的户籍,核实丁口,发现私生子的确是登记注册,于是判定他可以分得财产。

所以,这个大户的长子在继承父亲家业的时候,有明确的制度可依,依律执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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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古代基于宗法制度的继承制度来说,问题中所说的情况理论上不会出现,因为宗法继承制度的原则是『有嫡立嫡,无嫡立长』。这个具体的规定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换言之,成为继承者的长子必须是嫡长子,问题中提到的『由地位十分低下的干活奴婢所生』的长子,在有嫡长子乃至嫡子存在的情况下,不会成为继承人。

这种继承制度本身长期与宗法制、一夫一妻多妾制相表里,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定纷止争』的作用,避免了继承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

然而,就问题所提到的家业,也要从几个方面来看——

《大明律·户令》规定:

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依子数量半分;如无别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绍全分。

也就是说,家业中的官位封爵是由嫡长子或嫡长孙承继的,但是家业中的财产土地,是在不同身份的儿子之间平均分配继承的,甚至包括了减半继承的奸生子。

打一个比方,在《雷雨》的设定世界里,周朴园的董事长职位可能是由周萍继承,但鲁大海、周冲可以和周萍一起分割其遗产。


谈古论金


放心,庶长子很难继承家业。在中国古代等级森严。如果老大是小妾甚至是奴婢所生,是没有资格继承家业的。

所以,在大多数时候,这些庶长子只能作为随从,服侍在嫡长子身边。即便庶长子在外功成名就,仍然会被嫡长子看不起。

比如汉朝著名的汝南袁氏,这个家族在汉朝后期名臣辈出,有四世三公之称。到了汉朝末年,天下大乱,汝南袁氏中的袁绍成为河北地区大军阀,拥有当时天下最强大的军队。但是由于庶出,一直被嫡子袁术看不起。不仅如此,在家族内袁绍的地位也非常尴尬,虽然在外风光无限,可是在家族继承上并没有发言权。以至于绝大多数家族资源和财富都被同父异母的弟弟袁术所继承。

但是,也有很多优秀的庶长子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家族认可,成为家族的族长!

比如战国时期的孟尝君。孟尝君叫做田文,不是长子也不是嫡子,是田婴的小妾所生的一个儿子,因为是五月初五生日,很不受待见。

但是,长大后由于田文能力极强,被父亲所器重,后来继承了父亲田婴的爵位。由于田文在诸侯中名声极高,其他兄弟也不敢不服。

所以,在中国封建礼教的影响下,一方面庶出的孩子很难继承家族事业;另一方面,只要能力足够,再加上外界的支持,想夺得继承权也是可以的!


历史风暴


我国古代宗法制度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度,而并非长子继承制度。

嫡长子,嫡是排在长前面的,如果既是嫡子,又是长子,那毫无疑问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只是长子,而非嫡子的话,那就未必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嫡子的继承顺位是排在庶子之前的,嫡次子的顺位就要排在庶长子之前。除非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庶长子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这就是所谓的有嫡立嫡,无嫡立长。


在我国古代嫡长子继承的顺位之下,继承顺位大概是这样的:嫡长子优先于嫡长孙,嫡长孙优先于嫡次子,嫡次子优先于诸庶子。是的,你没有看错,嫡长孙的继承顺位是仅次于嫡长子,这就是为什么朱元璋的太子朱标英年早逝后,大明王朝的皇储之位落到了朱标的嫡长子朱允炆头上,而不是朱元璋的其他儿子。

什么叫做嫡子?

我们都知道,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妻多妾制度,也就是一个男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同时只能有有一个妻子,但是妾可以有多个。即便是皇帝也要遵守这个规则,因此皇帝只能同时立一个皇后,皇后是后宫之主,后宫的其他嫔妃还得按时给皇后请安。



妻子在家中是女主人,是主;而妾在本质上只能是下人,是仆,必须受到妻子的约束。妻子的儿子才能叫做嫡子,妾所生的儿子是庶子。嫡子的地位远在庶子之上,嫡子还是主人,但是庶子搞不好就变成了下人。

关于这个嫡长子继承制度,这里也有一个有意思的事情。

我们都知道商朝的最后一个君主是商纣王帝辛,而帝辛继承王位则是嫡长子制度的集中体现。

帝辛本名叫做受德,有亲兄弟三个,大哥叫做微子启,二哥叫做仲衍,受得排名最末。兄弟三人同父同母,按理来说应该是大哥微子启继承王位才对,但事实上却老三继承,而且是以嫡长子都身份继承的!

为什么会这样?

兄弟兄弟三人的母亲在生老大老二之时,还不是王后的身份,只是一个普通的妃子,只能算妾,老大老二也只能算是庶子。但是当生纣王之时,这位妃子被封为王后了,那可是妻,纣王是在她成为王后出生的,就变成嫡子,然后继承了王位。

纣之同母三人……纣母之生微子启与中衍也,尚为妾,已而为妻而生纣。纣之父、纣之母欲置微子启以为太子,太史据法而争之曰:有妻之子而不可置妾之子。——《吕氏春秋·当务》

所以说,在中国古代,嫡长子继承制度还是非常有讲究的。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嫡长子是各大家族选择继承人主要考虑对象。但是在有一个比较特别低家族情况却有点出入,那就是封建时代的帝王家族,在中国上千年的封建王朝中,真正以嫡长子身份继承皇位的皇帝屈指可数。追其原因,很大的原因是帝王家族残酷的权力争夺。


小镇月明


中国的古代继承并不是单纯的长子继承制度,而是 “嫡长子继承”!也就是说,所以随便一个奴婢生的老大并不算继承人,只有明媒正娶的正妻所出才叫嫡长子。才有能力继承家业。

根据周朝的“宗法制” 嫡长子继承制度成为了中国数千年所留存的重要继承制度。从天子皇族到民间,都是如此。虽然说男子“三妻四妾”,但古代妻子只有一个,其他的统统都是妾室。古代妻妾地位完全不同,妻子也是主人,只可休不可贬。

最为著名莫过《甄嬛传》中乾隆皇帝弘历,弘历就是康熙爷与熹贵妃(妾室格格)的儿子,早年不被康熙爷重视,但是自幼听话勤奋的弘历,经过不断的努力和哥哥们相继死去,让康熙爷注意到了他,并且成为了重点培养对象,在康熙爷去世后,当时弘时性情放纵,行事不谨忙,不得皇上喜欢,而弘历在多年的努力中深得康熙帝的宠爱,而使其在争夺储位的斗争中颇为有利,同时雍正帝当在十三岁的弘历作为自己心中的储君培养。

也就是说,在大家族中其实一直在奉行着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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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对于所谓的名分是看的非常重的,名不正则言不顺,一般来说继承家产的都是嫡子而不是长子。比如一户人家有五个儿子,分别是正妻,妾,婢女,妓女还有私通所生,那么无论他们的年龄如何,都是按照他们母亲的地位顺序继承。只有正妻的儿子死了,才是妾生的儿子有继承权,以此类推。其他的儿子都可以分到一部分财产,但大部分的财产都是嫡子得到的。

所以如果一个人是庶出的,无论他后来取得多大的成就,在家族中他的地位都是比较低下的。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比如在战国刚开始时,赵国的主君曾经请一个看相的来给自己的儿子们看相。他把自己的儿子们都叫了出来,但相士都摇头,认为他的这些儿子都太平庸了,根本无法继承他的事业。这时有一个放牛的小孩在堂前经过,那位相士却看出那个小孩可以成大器。那个小孩也是赵国的主君的孩子,只是因为他的母亲太低贱了,于是主君根本没有把他当儿子看待,整天让他去做一些非常低贱的事情。这个小孩后来和魏国,韩国杀了智伯,分了晋国家当的赵无忌。他的父亲知道他最终能够成大器,于是就让他做了自己的继承人。战国七雄鼎立也就因为这一件事而最终形成的。


纯斋


这里的“家业”应该有所区分,家业可以是经济上的,也可以是政治上的,而针对不同情况又有所区分:如果涉及到爵位等的承继,那么就像很多答主回答的一样,涉及到嫡长子继承制的问题,但如果只是财产的分割,大部分家庭会选择诸子均分,也就是诸子均分制。而且,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大明令·户令》明确规定:

“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奸生之子(注:非婚生子,也就是私生子)依子数量与半分。如别无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绍全分。”

也就是说,除非涉及到爵位继承、荫官等会悠闲由嫡长子继承,而如果只是分割财产,那么嫡子、庶子,一律均分,哪怕是私生子,都可以得到一半乃至均分财产。当然,具体的财产继承很复杂,这里不作多论。

分家阄书

那么诸子均分,到底该怎么分呢?其实很简单,就是抓阄!将财产折合银两计算,按照儿子的数量,平均分成若干份,通常会以字命名,如“仁、义、礼、智、信”就代表分成五份,如“忠、恕”就代表两份,然后把儿子召集起来,每人抓阄,而且分完之后,是要邀请族人等写明契约,也称分家阄书,这样才最终生效,如果对某些财产不满意等想更换,那么就需要和兄弟协商,另立契约。


楚邾


这个问题问得好,熟识帝王家史的人都知道,东宫太子,也就是钦定的皇位继承人,最佳人选是嫡长子,嫡长子就是皇后娘娘所生出来的大儿子,他拥有最高贵、最纯正的皇族血统。

古代大户人家,继承家业的方式方法与皇族类似,总结起来就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幼。奴婢或者非正室太太所生的孩子就叫庶出,庶出的孩子比正室出生的孩子地位卑下,比一般下人稍微高出一点,《红楼梦》里贾府就有好几个庶出的,卑卑微微生活,是没法继承家业的。

我们看《楚乔传》里,就知道宇文怀是庶出,他内心所有的扭曲、自卑与不安都是因为他是下人的孩子,从小就不能像正室孩子一样被对待。

所以说,在十分严格的讲究门当户对的古代,即使一个貌美如花的奴婢与大户人家的老爷有了孩子,也并不是一件喜事,这个孩子将要比任何同龄孩子承受更大的心理煎熬。

不管奴婢生的孩子是老大还是老二,除非大户人家就他一个存活的孩子,否则继承家业的大任事实上是不会落在他身上的。

所以说,投胎真是一门技术活!


南宫寻欢


周朝正式确立“宗法制”以后,嫡长子继承制成为了贯穿中国数千年甚至到今年仍旧有所留存的重要继承制度。从天子皇族到民间,都是如此。虽然说“三妻四妾”,但古代妻子只有一个,其他的统统都是妾室。


古代妻妾地位完全不同,妻子也是主人,只可休不可贬(不能从妻变成妾)而且即便如此,妻子也只有犯“七出之条”时才能被休,同时如果有“三不去”,也不能够休妻。而妾则完全不同,妾只是高级一点的奴婢,是主人的私有财产,甚至可以用来变卖。而且妾再得宠也基本没有“扶正”的可能,即便妻子被休或者过世,男子也只能再娶一个妻子,称作为“续弦”或者“填房”。妾始终都是妾。

而妻妾的子女地位也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只有正房的儿子才能继承家产、爵位等,而正房没有子嗣的情况下,庶出的确可以继承家业,但是仍旧是认正房为母,而不是自己的生母。比如《红楼梦》中的贾环虽然是赵姨娘所生,但仍旧只能叫王夫人为母亲。

无论是妾还是奴婢(反正都是奴婢)他们所生的都是庶出没有区别,若是正室无嗣庶出继承家业,但是妾或者奴婢仍旧不能够列入宗族祠堂、家谱,不可葬入家族坟地。

朝鲜王朝更加严格,朝鲜施行“从母法”,也就是子女跟随母亲的等级,母亲是妾或者奴婢,那么儿子不能参加科举,只是中人阶层以下,而女儿也只能做妾。母亲是贱民的话,子女也永远只能是贱民。


澹奕


宗法制是覆盖整个汉人社会的,上至皇帝下至平民无一例外。

对于家业的继承分两种:

一种是不可分割的,主要是政治地位。

另一种是可分割的,比如财产。

只有一个而且不可分割的(比如爵位),肯定是嫡长子也就是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了。

可以分割的(比如财产),只要被认定为儿子都有权继承,一般是均分(视父亲的意愿为准,如果突然去世没有安排的话就均分了),这个认定是指宗法上的入籍,是有制度有仪式的,并不是生物意义的,简单地说如果生母没有名份,儿子在法律上可能不被承认。

总结来说就是有嫡立嫡,无嫡立长。

只有正妻无子,庶子才有机会。

而且私生子是否被宗法承认,跟生母是否可以获得名份没有必然关系,因为男主人的儿子理论上都是正妻的儿子,如果生母是奴婢没有过得妾的地位的话,那么儿子是少主人,生母依然是奴婢。

大名鼎鼎的大清北洋大臣、总理大臣,民国第一任总统袁世凯就是妾生的,袁世凯想让母亲和父亲合葬,但他同父异母的哥哥(正妻生)不愿意,袁世凯也毫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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