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法院:3月共集中宣判黑惡勢力 犯罪案件10件38人

寧德網消息(閩東日報記者 鄭雨桐 通訊員 鄭濤 戴玲玲)

3月,寧德法院集中宣判10件黑惡勢力犯罪案件,38人被判決,最高獲刑十三年六個月。這也是我市法院2018年以來開展的5次集中宣判中規模最大的一次。

其中,寧德中院二審宣判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1件9人、惡勢力集團案件1件 5人、惡勢力團伙案件3件9人,蕉城法院一審宣判惡勢力集團案件4件13人,霞浦法院一審宣判惡勢力團伙案件1件2人。寧德中院3月27日宣判的被告人謝某彬等9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一案,是我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首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下一步,寧德兩級法院將重點圍繞‘一年治標、兩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戰略目標,緊密結合建設法治寧德、平安寧德的要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組織精幹力量著力攻堅重大涉黑涉惡案件,加大涉黑涉惡財產追繳、沒收力度,徹底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同時,將在黨委領導下,加強與其他政法機關的溝通協作,凝聚工作合力,確保案件質效,為全市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夯實法治基礎。”寧德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黃振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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