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馬車伕”荷蘭人與大明帝國的大海戰—料羅灣海戰始末

明朝亡國前的一場海上勝利,依靠著海盜將軍鄭芝龍的支持明軍大勝有“海上馬車伕”之稱的荷蘭人。


荷夷東來 通商碰壁

大航海時代的到來,讓歐洲諸多小國擁有了稱霸海洋的野心,看到了葡萄牙冒險家嚐到了甜頭,後來獨立的荷立人也不甘寂寞,開始遠涉重洋,終於在成功繞過好望角之後,進入了印度洋,叩開了通往遠東的大門,從而為展開殖民與掠奪奠定了基礎。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荷蘭商船第一次出現在中國沿海。明人稱其為“紅毛人”。

“海上馬車伕”荷蘭人與大明帝國的大海戰—料羅灣海戰始末

荷蘭殖民者

在撈到鉅額財富之後,160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正式成立,這是荷蘭人在亞洲地區組建的具有殖民色彩的武裝商業集團,而在西太平洋的明朝則是他下一個目標。此前,葡萄牙人已經在明朝周邊沿海與倭寇攬去了不少貿易之利,獲得了鉅額利潤,甚至不時幹一些雞鳴狗盜之事,禍患明朝軍民,這些荷蘭人早已一清二楚。

即使如此,財富的誘惑還是驅使荷蘭人駕船而來。《明史·荷蘭傳》記載“萬曆中,福建商人歲給引往販大泥(現在的泰國一帶)、呂宋(菲律賓古國)及咬吧(雅加達)者,和蘭人就諸國轉販,未敢窺中國也。自佛郞機市香山,據呂宋,和蘭聞而慕之。二十九年駕大艦,攜巨炮,直薄呂宋。呂宋人力拒之,則轉薄香山澳。澳中人數詰問,言欲通貢市,不敢為寇。”這裡面就明確描述了,荷蘭人最初是跟著葡萄牙人、西班牙人等從事亞洲各國的貿易往來,起初還不敢對中國有什麼念想,後來就挑戰呂宋島上的西班牙人(當初佔據呂宋的實為西班牙人,而非葡萄牙人,《明史》記載中將兩國誤統稱為佛朗機。),可惜失敗了,後來就開始將目光瞄準了澳門,但當時澳門是葡萄牙人先到一步,荷蘭人最終沒有得逞。

“海上馬車伕”荷蘭人與大明帝國的大海戰—料羅灣海戰始末

東印度公司商船

《明史》記載,海澄人李錦和姦商潘秀、郭震,長期在大泥一帶居住,時間久了就和荷蘭人的首領麻韋郎(應為韋麻郎)混熟了。就給他出主意,讓荷蘭到澎湖一帶,做為根據地,並讓他賄賂當地明朝稅監高寀。當即荷蘭人就給當地明朝官員書信表示要通商,但被閉塞的明朝官員予拒絕,把負責通風報信的潘秀關進了監獄。結果荷蘭首領並沒有等潘秀的回信,於是著急的他,駕駛兩艘大船(其他史料記載有三艘之說),來到澎湖,《明史》記載“時三十二年之七月。汛兵已撤,如入無人之墟,遂伐木築舍為久居計。”也就是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七月,荷蘭人到達澎湖時,正好是明軍換防之際,如入無人之境,荷蘭人不費一槍一彈,就佔領了澎湖。

再說後來給荷蘭人帶路的商人被明朝地方關押之後,希望他們能夠遊說荷蘭人撤走,但他們卻不敢,就這麼一直拖著。而荷蘭人在與稅監高寀聯繫,答應了其索要三萬金鉅額賄賂的要求。於是高寀和他的自己的同黨開始為荷蘭人造勢,說其軍艦多麼強大,目的就是要讓明朝的精銳福建水師退卻,強迫明朝政府與荷蘭人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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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及荷蘭商船

荷蘭人軟硬兼施的做法遭到明朝軍方的強烈反對,紛紛對荷蘭人的堅船利炮嗤之以鼻。當時的福建海軍將領沈有容和副總兵施德政力主驅逐荷蘭人,最終,明政府決定由沈有容負責清剿荷蘭人。《明史》記載,沈有容是以和平談為上策,武力驅逐為下策,決定先以外交手段,同荷蘭人進行談判,“有容負膽智,大聲論說,酋心折,乃曰:“我從不聞此言。”其下人露刃相詰,有容無所懾,盛氣與辨,酋乃悔悟”。經過談判,稅監高寀也退回了所收賄賂,事過之後,荷蘭人還是想賴在澎湖不走,沈有容以20艘戰船在澎湖監督荷蘭人,最終迫使其離開,澎湖島迴歸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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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軍艦


覬覦中國 製造事端

西方列強在明朝沿海製造事端,不僅僅是為了通商貿易,更多是的為了殖民、佔領別國領土。不僅僅是荷蘭,葡萄牙、西班牙、英國等國,亦是如此,這些西方殖民國家的行徑,更是加深了明朝政府實施海禁的決心,對荷蘭等西方國家在中國沿海的行為嚴加限制,甚至以武力進行驅逐。

而荷蘭自從在西太平洋海域活動以來,雖然在澎湖島被沈有容諭退,但也一直也沒閒著,但自其東印度公司成立以後,曾先後在1601年進犯澳門,1604年、1622年兩度佔據澎湖,1626年佔據臺灣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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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殖民者

在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時,科恩出任荷蘭東印度公司第三任總督,這位野心勃勃的殖民者,上臺之後,就將目光瞄準了明朝大陸,謀求打開中國大門的機會,想方設法破壞中國與他國的貿易往來。天啟二年(1622時),科恩將目光瞄準了澳門,打算將澳門從葡萄牙人手中奪過來。是年4月,荷蘭人出動十餘艘大船和一千多名士兵,北上中國。6月21日,荷蘭人抵達澳門,隨後發動進攻,遭到葡萄牙人阻擊。6月24日,荷蘭大炮猛攻澳門,葡方據險固守,死命抵抗,大炮屢中荷蘭船隻和彈藥車,這一仗下來,荷蘭人傷亡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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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朗機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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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火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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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

吃了敗仗的荷蘭艦隊並不甘心。7月,荷蘭人又駕駛七艘軍艦外加九百多兵卒,再次佔領澎湖,封鎖了明朝漳州出海口,並以此為根據地四處掠奪。因當時海盜鄭芝龍(1604年-1661年,鄭成功之父,期間多次被明政府招安,1628年被明政府正式招安)的兩艘商船在澎湖被荷蘭人所搶劫,雙方反目。後來,鄭芝龍就被福建巡撫南居益招安,前去攻擊荷蘭人。在談判未果後,到了天啟四年(1624年)2月,福建巡撫南居益指揮1萬多明軍,200多艘戰船,圍剿澎湖,久攻不下,雙方一直持續到8月,明軍才生擒荷軍將領高文律,後將其斬首。這樣明朝成功收復了澎湖,恢復了國家主權。

捲土重來 明荷海戰

資產階級革命勝利後的荷蘭,正在蓬勃發展,並不滿足於小打小鬧的走私貿易,視當時的大明帝國如同東方土著,也根本不放在眼裡,而且對於明朝處處拒絕其通商貿易的行為非常不滿,急需要用炮火打開貿易的大門。

崇禎六年(1633年)7月7日,荷蘭臺灣長官漢斯·普特曼斯率領十三艘荷蘭戰艦(旗艦密德堡號),對明朝管轄的南澳發起了突然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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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

7月12日,荷蘭艦隊來到廈門,突襲成功,毫無戒備的明海軍被荷蘭燒燬和擊沉了十五艘艦船,並且上岸大肆劫掠,並威脅明政府放開通商貿易,被拒絕,雙方繼續保持對峙狀態。


10月22日,荷蘭和明王朝之間終於爆發了著名的料羅灣海戰。

雙方軍事對比如下:

“海上馬車伕”荷蘭人與大明帝國的大海戰—料羅灣海戰始末

明軍(明軍—鄭芝龍艦隊):

一百五十多艘戰艦(其中50艘大型戰船,100艘中型和小型帆船) 數萬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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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三桅帆船

荷軍(荷蘭—劉香聯合艦隊):

九艘荷蘭蓋倫戰艦(Brouwershaeven號、Slotendijck號、Wieringen號、Couckercken 號、Perdam號、Bleyswijck號、Zeeburch號、de Salm號和Texel號)以及五十餘艘海盜船。

“海上馬車伕”荷蘭人與大明帝國的大海戰—料羅灣海戰始末

荷蘭蓋倫船

地點:金門島南的料羅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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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圖

陣形:荷蘭軍隊居中,劉香的海盜船分佈四周包圍。明朝軍隊一路由東南角順風進攻,鄭芝龍部隊為先鋒,另一路迂迴敵艦下風處予以阻擊。

“海上馬車伕”荷蘭人與大明帝國的大海戰—料羅灣海戰始末

料羅灣海戰示意圖-引自何鋒-《中國的海洋-明朝海上力量建設考察》.jpg

戰術:

明軍採取火攻戰術,明軍一百五十艘戰艦隻有五十艘為炮船,其餘全部變成了火船,在炮艦掩護下衝向敵艦隊,導致荷蘭海軍九艘大型戰艦中兩艘被焚燬,兩艘被擊沉,一艘被俘,其餘幾艘受重創後逃走,海盜劉香的戰船五十艘全軍覆沒。

傷亡:明軍陣亡86人,重傷132人。另生擒荷蘭艦隊指揮官1名,軍官數名,船員118名,斬首20級,燒死溺死荷蘭人和中國海盜1000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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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此役過後,明軍乘勝追擊,徹底將荷蘭人趕出了東南沿海,鄭芝龍也藉機消滅劉香艦隊,成為海上一家獨大的勢力。

這場海戰,是明朝同西方國家的最後一次海戰。明軍雖然取得了勝利,但獲勝的關鍵跟招安的海盜將領鄭芝龍有直接關係。相比較明朝海軍,早年鄭芝龍的海盜船隊常年在海上與各種武裝力量抗衡,因此,在海軍裝備和戰術的把握上,比同期的明朝海軍實際上要高出一籌的。其所使用的在戰艦,更類似於西方的戰艦樣式,而且排水量大,火力強大,使得他在與荷蘭人的海戰中優勢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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