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垦利金融局免除万达控股对山东胜通80%担保责任

本报记者 郝嘉奇 夏欣 北京报道

东营市垦利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具《关于万达控股集团对外担保债务偿付的说明》,称“为贯彻中央大力扶持民营企业的精神,化解民营企业对外担保风险,结合万达控股集团对外担保情况,经协商决定,万达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对山东胜通集团及其子公司担保债务20%以内的部分承担清偿责任,剩余部分由政府协商解决”。

独家|东营垦利金融局免除万达控股对山东胜通80%担保责任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这份文件为万达控股集团免除了数亿元需代偿的债务。4月3日,记者向东营市垦利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求证,工作人员称需请示领导,之后未予回复。

4月4日,万达控股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了此事。“我听领导们说过,政府会出一个文件,对外担保总额20%以内由公司解决,其余由政府解决。具体怎么解决由政府决定,我不清楚。”

万达控股子公司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股份”)“18万集01”债券募集书显示,截至2018年3月31日,万达股份对外担保余额为 20.96亿元,其中12.8亿元是向山东胜通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万达控股内部人士表示:“目前公司为山东胜通对外担保的余额有所下降,下降了几个亿。”

该人士表示,政府是为了支持公司工作。“我们公司在东营当地是比较优质的,规模也大。现在政府肯定是全力支持我们的。”

2018年11月,万达股份曾公告,河北银行就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及贷款未及时偿还提起诉讼,山东胜通集团及万达控股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一并被列为被告。案涉本金1.38亿元,占万达控股去年9月末净资产的0.57%。

4月4日,万达股份方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河北银行诉公司一案尚未开庭,公司已经向法院递交了材料。至于公司对山东胜通方面担保的余额,他表示自己不清楚。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报告显示,万达股份亦对山东胜通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其他借款提供了担保,因被担保企业债务涉及逾期及诉讼事项,公司代偿风险加大。

据山东胜通集团3月29日公告,东营市中院3月15日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其发行的“16胜通01”“16胜通03”“17胜通01”共30亿元债券均未能付息,已资不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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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万达控股和万达股份来说,当地政府出具的这份文件无异于一场及时雨。

万达控股官网显示,公司主营港口物流、石化橡胶、国际贸易等,连续多年入围“中国企业500强”“山东民营企业1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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