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一天內三宗祭掃使用明火,違法人員被行拘五天

清明節臨近,我市已經進入森林高火險期火源管制,嚴禁任何人攜帶香燭、紙錢等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山地、林地。然而,卻還是有人無視規定,觸碰“紅線”。昨天上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就查處了三宗在林區內違規使用明火的案件,三名違法人員被處以行政拘留五天。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汕頭大學周邊的桑浦山巡查時,發現有幾處山地冒煙,立即展開調查。從民警拍攝的執法視頻可以看到,當時這處山地堆滿枯枝雜草,有市民正在祭拜,稍有不慎極有可能引發山火,民警立即上前制止,點火男子林某隨即撲滅了明火。隨後,民警將林某帶回森林分局進行調查。

早上在烏船路掃墓,想著偷偷去祭祖,去焚燒紙錢,同志走過來(巡查),我們就用水撲滅。非常後悔,以後不能這樣做了,隱患非常大,可能引起火燒山。

——違法人員 林某


汕頭一天內三宗祭掃使用明火,違法人員被行拘五天


汕頭一天內三宗祭掃使用明火,違法人員被行拘五天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共查處三宗在林區內違規使用明火的案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林某等3名違法人員處以行政拘留5天。


據瞭解,今年,為嚴防森林火災的發生,市政府發佈《汕頭市人民政府關於在森林防火區實行森林高火險期火源管制的通告》,明確火源管控區域為:金平區、龍湖區、澄海區、潮陽區、濠江區、潮南區、南澳縣、礐石風景區管理局所轄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區,嚴禁任何人攜帶火源進入管制區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表示,將繼續加強防火巡查,也提醒一切單位和個人,應嚴格遵守規定,禁止攜帶火源進入管制區域。

呼籲廣大市民在清明期間上山掃墓時,不能使用明火,提倡文明祭祀,共同愛護綠水青山。

——汕頭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治安大隊民警 林本烽
汕頭一天內三宗祭掃使用明火,違法人員被行拘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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