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天内三宗祭扫使用明火,违法人员被行拘五天

清明节临近,我市已经进入森林高火险期火源管制,严禁任何人携带香烛、纸钱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山地、林地。然而,却还是有人无视规定,触碰“红线”。昨天上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就查处了三宗在林区内违规使用明火的案件,三名违法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五天。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汕头大学周边的桑浦山巡查时,发现有几处山地冒烟,立即展开调查。从民警拍摄的执法视频可以看到,当时这处山地堆满枯枝杂草,有市民正在祭拜,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山火,民警立即上前制止,点火男子林某随即扑灭了明火。随后,民警将林某带回森林分局进行调查。

早上在乌船路扫墓,想着偷偷去祭祖,去焚烧纸钱,同志走过来(巡查),我们就用水扑灭。非常后悔,以后不能这样做了,隐患非常大,可能引起火烧山。

——违法人员 林某


汕头一天内三宗祭扫使用明火,违法人员被行拘五天


汕头一天内三宗祭扫使用明火,违法人员被行拘五天

昨天上午,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共查处三宗在林区内违规使用明火的案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林某等3名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5天。


据了解,今年,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市政府发布《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森林防火区实行森林高火险期火源管制的通告》,明确火源管控区域为: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潮阳区、濠江区、潮南区、南澳县、礐石风景区管理局所辖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区,严禁任何人携带火源进入管制区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表示,将继续加强防火巡查,也提醒一切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规定,禁止携带火源进入管制区域。

呼吁广大市民在清明期间上山扫墓时,不能使用明火,提倡文明祭祀,共同爱护绿水青山。

——汕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林本烽
汕头一天内三宗祭扫使用明火,违法人员被行拘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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