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事”為暗語 西安11名酒肉朋友相互勾結強攬工程 這次真攤上事了

今天(4月2日)上午,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涉黑涉惡案件,十一名被告從2014年來犯下了多起案件。

以“有事”為暗語  西安11名酒肉朋友相互勾結強攬工程 這次真攤上事了

被告席上的十一名案犯,其中有不少是九零後。從2014年被告人任某經常以吃飯喝酒的名義,與杜某、孫某等十一人相互糾集,逐漸形成了惡勢力犯罪集團,他們還有一個“有事”的暗語,當接收到“有事”的暗語後,他們就開始了犯罪活動。

以“有事”為暗語  西安11名酒肉朋友相互勾結強攬工程 這次真攤上事了

2018年3月25日,被告人慾阻擋工地施工而承攬工程,遭到工地拒絕後,杜某開車到工地,持刀洋鎬把等工具,對工地的工人和車輛打砸後逃離現場。2018年5月23日,被告人任某稱有事,以看曹某不順眼為由,指示杜某、劉某毆打曹某、杜某、耿某持刀將曹某手部背部砍傷。 

短短不到一年半的時間,被告人三五成群或夥同他人實施了五起尋釁滋事犯罪活動和一起行政違法行為,侵害了群眾利益,擾亂了社會秩序,對高陵地區社會治理穩定造成嚴重影響。

打砸損毀他人財物等暴力手段,在街道工地等場所進行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橫行鄉里。

以“有事”為暗語  西安11名酒肉朋友相互勾結強攬工程 這次真攤上事了

今天,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對他們的犯罪行為也做出了一審判決。

以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對被告人任某某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杜某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1萬元;其餘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至一年兩個月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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