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房遇到拆迁只能被一刀切?中国拆迁网教你维权

 当遇到拆迁时,各种影响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就源源不断的流露了出来,比如房子没有房产证、房子是危房、房子是违法建筑等。而以“拆违”的名义代替拆迁,以“无证”的理由不给被征收人合理补偿或是压低补偿都是征收方常用的理由。那么是不是所有的无证房都可以“一刀切”的认定成为违建呢?

  有律师认为:将所有的无证房“一刀切”的认定成为违章建筑,显然是极其不公平的。

无证房遇到拆迁只能被一刀切?中国拆迁网教你维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也就是说,在认定成为违法建筑前,相关部门应当要进行调查,对无证房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必须要经过调查确认后再作结论。对可以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予以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通常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就会有房屋所有权证,可是生活中也存在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尤其是农村,大量的存在这种无证房屋的情况。那么无证房屋在拆迁时就一定没有补偿与赔偿吗?

实践中,征收方往往依据《城乡规划法》等规定,直接认定无房产证的房屋是违法建筑,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未经产权登记的房屋并非均属违法建筑,也并非所有违法建筑都须拆除。

虽然2008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不管是在城市规划区还是乡村规划区内建造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都必须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再进行建设,并在房屋建成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在《城乡规划法》之前,曾施行或现在仍在施行中的法律法规包括《城市规划条例》、1986年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以及1990年施行的《城市规划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实施之前建造的房屋,如果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2008年以后不存在改建等情况,相关部门也没有下达处罚决定的,就不能轻易的将房子认定为违建,而且通常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拆迁中,将无证房认定为违法建筑是拆迁方惯用的小伎俩,其目的就是为了减少被征收人合理补偿以及缩短拆迁时间,这严重的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过,即使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也应根据法律法规中的规定给予补偿。至于如何补偿,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

但要明白一点就是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造成房子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种,如果在权证尚未办毕时,该房子要面临拆迁的话,这就很容易出现纠纷。对此凯诺律师提醒被拆迁人,在拆迁时一定要注意拆迁人的种种拆迁行为,以免被征收方给忽悠了。

其次,要对自己房屋的情况和权利有清楚的认识,不要轻易的相信拆迁方所说的话。如果要拆迁方要强行拆迁的话,被拆迁人要及时的报警,留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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