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出來11個月了,現在讓檢察院叫去,一般會是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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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在取保候審的階段,被取保人員之後可能解除取保候審,也可能被拘留、逮捕、轉為監視居住等等。接下來分別來分析幾種可能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一,被解除取保候審。在取保候審解除的時候,決定機關應該出具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所以,檢察院如果通知被取保人員過去,可以比較方便向被取保人員送達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而且取保候審已經11個月,12個月就是期滿,可能檢察院確實什麼也查不到了。

二,被拘留。一般來說,符合(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這些情況的可以拘留。但是我們知道,拘留的執行機關公安機關。如果檢察院決定拘留的話,也是要送給公安機關執行的。所以,檢察院沒有必要通知被取保人員到檢察院再拘留。不如直接通知公安機關比較方便吧。

三,被逮捕。被逮捕的條件有(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此外,嚴重違反取保候審的規定,也可能被逮捕。執行逮捕的是公安機關,即使是檢察院決定逮捕,也要交給公安機關來執行。所以,檢察院沒有必要將被取保人招到自己的地盤。另外,如果已經達到了需要逮捕的情況,被取保候審人的人身危險性比較大,檢察院肯定不願意碰這個黴頭。

四,被監視居住。監視居住的條件接近於逮捕的條件。只是監視居住考慮到一些特殊的情況,比如照料嚴重疾病患者、哺育孩子或者懷孕、生活不能自理、羈押期限屆滿、案件特殊需要等,不適宜逮捕的監視居住。監視居住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檢察院不執行監視居住。所以這種可能性也是比較小的。

綜上所述,最大的可能就是,檢察院決定對被取保候審人解除取保候審,讓被取保人自己去檢察院,好直接把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給當事人。檢察院就可以不再辛苦送達了。


廷加律師


檢察院叫去的,那說明這個案件已經到了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處於偵查結束,提起公訴中間,起到一個承前啟後的作用。

這個時候,檢察院叫你過去,通常就是告知一些決定,並叫你簽名確認。通常情況下,有如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就是叫你過去籤一下名字,繼續給你取保候審的意思,或者叫你籤一下名字,撤銷你的取保候審,將你送看守所的意思。


第二種情況,就是要告訴你,你這個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法不能認定構成犯罪,於是決定不起訴處理,或者你這個案件雖然罪名成立,但是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於是決定不起訴處理。

第三種情況,就是要告訴你,你這個案件罪名成立,覺得有必要追究你的刑事責任,要將你這個案件移送法院,提起公訴了。

究竟是屬於那種情況,就只能根據具體情況,慢慢領悟了。


毒品財稅律師王如僧


檢察院叫過去一般只籤一下字,馬上可以走的,法院叫過去就有點麻煩,如果判實刑,叫到法庭裡面,法警馬上圍過來了,當面宣讀逮捕令,然後送看守所,如果是緩刑工作人員會叫到窗口簽字拿走判書就行了。清網行動時,這種情況最多了。


AA人民利益


這事很明顯,第十一個月去簽下字,然後報公安,第十二個月公安就通知你去銀行把保證金領回來。這是好事!


哪有真事啊


你能取保就能證明你有關係,你不會讓你關係打聽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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