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緊對照一下,這些行為都屬於逃避繳納稅款罪!

在2014年的時候,上海市稅務稽查部門就判處了首例逃避繳納稅款罪案件,震懾全國,很多小夥伴可能不知道怎麼就屬於逃避繳納稅款,小編幫大家整理了一些資料,希望能增強大家的普法意識。

首先在彙算清繳的時候,虛假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稅款的行為,金額巨大的都可能涉嫌逃避繳納稅款罪,刑法中的規定是有規定逃稅金額和逃稅比例兩個構成逃避繳納稅款罪並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必要條件,即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還要交一定比例的罰金。上海處罰的首例逃避繳納稅款罪案件,就是從一開始的接到舉報實施稽查開始,由於企業拒不配合,稅務稽查機關採取外圍取證、限制出境的方法,打擊逃稅,決不手軟並,最終真相大白。

那在具體企業的經營管理過程中,哪些行為可能會構成逃避繳納稅款罪呢?其中逃避繳納稅款行為在不同的企業中具體的表現形式都是不一樣的,小編舉一些常見的例子,比如私設“小金庫”,建立賬外賬,銷燬、隱匿賬簿,偽造、變造賬簿、記賬憑證,多列支出,少列收入,虛假納稅申報,多行開戶、隱瞞收入等,我國在稅務方面的犯罪也是很多類型的,其中逃稅罪、偷稅罪都是情節比較嚴重的一種犯罪形式。

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依法納稅,誠信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希望每個企業都能遵紀守法,合規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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