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全面打擊,零容忍系列一【運輸毒品犯罪】

【案情描述】

劉某,男,1994年出生。

2015年12月25日19時許,劉某按照老鄉楊某(另案處理)的安排,攜帶一個裝有甲基苯丙胺的行李箱乘坐楊某租賃的車牌號為粵D64**的小型轎車從深圳市回湖南省,粵D64小車車主邀約司機彭某同行。次日清晨,粵D64**小車進入湖南省境內。當天10時許,楊某電話指示劉某將車開到湖南省第一個服務區,要劉某在該處等前來接應的人。

公安人員接到線報後迅速到達該服務區並將劉某抓獲,當場從劉某放在粵D64**後備箱中的行李箱內查獲淨重21006克甲基苯丙胺26包,從劉某身上查獲淨重1克的甲基苯丙胺1小包。

2015年12月27日劉某涉嫌犯運輸毒品罪被刑事拘留。

2016年3月被依法逮捕,押於某看守所內。

【結果】

劉某構成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一審判處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劉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法規,明知是毒品而跨省長途運輸,其行為構成運輸毒品罪。劉某受楊某僱請運輸毒品,依照楊某的安排和指示乘坐楊某租賃的小車將毒品從深圳運送到湖南等候接應之人,獲利少,在運輸毒品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劉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系坦白,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劉某運輸甲基苯丙胺約26千克,毒品犯罪數量特別巨大,應當依法懲處。

【法條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第二十七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六十七條 【自首】 ......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五十七條 【對死刑、無期徒刑罪犯剝奪政治權利的適應】對於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由高級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

第三百四十九條 高級人民法院複核死刑緩期執行案件,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

(三)原判認定事實正確,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過重的,應當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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