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23期>【喜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一刑罚执行监督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2019第23期>【喜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一刑罚执行监督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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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23期>【喜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一刑罚执行监督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姜某某社区矫正监督案”

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下发《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评选情况的通报》,金寨县检察院“姜某某社区矫正监督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罪犯姜某某因合同诈骗罪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在苏州监狱服刑期间因患有“严重疾病”被保外就医并由金寨县司法局列入社区矫正。金寨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发现,罪犯姜某某可能存在“装病”骗取保外就医的情形,经多方查证,查实其伪造病历资料骗取保外就医的行为,以及涉嫌医保诈骗的线索。随即向县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将涉嫌医保诈骗的线索移送给县公安机关。最终,姜某某被依法撤销保外就医,涉嫌医保诈骗,数罪并发被判刑。

此案办理质量高,办案措施得当,文书制作规范,办案效果好。经市、省检察院严格审核后推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参评,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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