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环境监测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环境监测人员的公告

河北省邢台环境监测中心为全额财政事业单位,根据环境监测工作需要,拟采取向“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监测人员若干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委托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二、岗位描述

环境监测岗位

1、招聘人数:若干名;

2、工作职责:从事环境监测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样品分析检测;

3、学历及专业要求:环境、化学、生物、化工等环境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其他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安排;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工作地点:河北省邢台环境监测中心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3月8日

五、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邢台市桥西区永康青创中心6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9-5206286,(上午9点30分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

六、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公民(即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勇于奉献。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热爱环保事业,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审)查的,受党政纪处分未满的;

(3)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环境监测工作的。

七、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险)、失业、工伤保险,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基本工资2050元,绩效工资每人每月200元。

择优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单位需求和本人表现,或续聘或解聘。

八、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环境监测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同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河北省邢台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聘用环境监测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考核。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缴各项社会保险、发放工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派遣公司从工资中扣除。

九、派遣人员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同派遣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1)所聘人员期满又未续聘的;(2)已实现其他岗位就业的;(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十、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河北金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邢台市桥西区永康街永康青创中心609室;联系电话:0319-5206286。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河北省邢台环境监测中心聘用环境监测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同底二寸彩色免冠照4张。

(3)报名费100元。

(4)报名现场对提交的证件进行初审。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应变能力。

(三)体检

按照录用身体条件标准,在指定医院体检(需带2寸照片一张),体检费用自理。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8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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