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西藏農戶的宗教生活變遷

一、調查點簡況及宗教設施

(一)朗色林村(以下簡稱A村)

A村現屬於山南地區扎囊縣扎其鄉,在雅魯藏布江中游南岸的山谷地帶。該村主要以從事農業為主,主要農作物有小麥、青稞、土豆等。耕地總面積1828.94畝,人均耕地2.35畝。該村村民均為藏族,截至2011年10月,全村總戶數161戶,總人口779人,其中男性310人,佔總人口的39.8%;女性469人,佔總人口的60.2%;在讀大學生33人、高中生35人、初中生26人、小學生62人。

A村村民均信仰藏傳佛教,村裡有寺廟、拉康、白塔各一座。

寺院名稱“桑阿曲郭林”,位於該村東南面的山坡上。據該寺僧人介紹,該寺建於12世紀初期,系寧瑪派寺院。民主改革以前,該寺歸屬朗色林莊園,1959年以後逐漸頹敗,僧人被迫還俗,“文革”期間幾乎損毀殆盡。1993年,附近村民捐資12萬元重建,1996年批准開放。現在該寺共有三名僧人。

“拉康”(Lha khang,即佛堂)位於村委會南側的農田中央,內有平房5間,其中一間是用溪水動力轉動的轉經輪房,一間是供奉佛像的佛堂,另外三間分別是廚房、庫房及廟官的宿舍。該拉康供朗色林村三個社共用。據拉康管理人嘎瑪老人介紹,該拉康是1982年重建的。由於拉康內的空間狹小,以村落為單位的集體性的宗教活動不多,主要是附近的村民來轉經,其中每月的五、八、十、十五、二十、二十五、三十日來轉經的較多,主要是老人。

白塔(土製的白色佛塔)位於該村的東側,呈圓形,高10米,直徑12米左右,白塔周圍還設有轉經筒,正面設有煨桑爐和經旗杆。該塔於1988年由村民出資興建。該白塔除供村民們轉經使用外,還是本村不少集體活動,如望果節的始發地。

(二)柳村(以下簡稱B村)

B村系日喀則地區中部拉孜縣柳鄉的一個行政村,系純藏族村落。截至2012年6月,全村有262戶,1494人,其中男性711人,女性770人,60歲以上老人約60多人。全村共有耕地3348畝,主要農作物為青稞、小麥、豌豆,蔬菜主要為土豆、蘿蔔等。

目前,B村沒有寺院。由於該村距離日喀則較近,加之民主改革前,柳村系扎什倫布寺的莊園,因此,即使今天,扎什倫布寺任然是當地村民前去朝拜等宗教活動的主要場所之一。此外,距離B村更近的著名的薩迦寺以及該縣的增寺也是當地村民前去朝拜的重要寺院。

B村有小型白塔一座,位於村中央,系該村村民拉巴捐資1萬多元於2007年建成。白塔旁邊還有一座小型的瑪尼轉經房,系另一村民出資所建。

緊鄰村落的西側山坡上,設有一間簡易的拉康,山頂上設有一處插滿經幡、白牆砌就的“拉則”(即敖包)。據村民說,這兩處設施均繫上世紀80年代重建。

二、村民日常的宗教生活

當代藏族百姓的宗教信仰大致可劃分為三種形態,即正統宗教信仰、世俗性宗教信仰和民間宗教信仰。A、B二村藏人正統的宗教信仰即藏傳佛教信仰。儘管每個家庭的宗教生活存在差異,但就整體而言表現出很大的相似性,形成了較為固定的家庭宗教活動模式。從筆者調查的兩個村落而言,開春天氣轉暖以後,絕大多數家庭的青壯年男性基本都去外地打工了,家裡剩下的多是老人、婦女和孩子(兒童)。外出務工人員在新環境限制及工作任務壓力之下,無法維持原來的宗教活動,再難從事甚至沒有什麼嚴格意義上的宗教活動了。

(一)誦經。一般家庭的宗教活動主要由留守在家的老人來承擔。他們最主要的日常性宗教活動大概就是誦經、煨桑、點供燈、磕頭了。一般而言,上述這些宗教活動由家裡年長的女性負責進行,如果年長女性已經去世或不在家,則由年長男性負責宗教儀式。這些老人的每一天以口誦經文開始,又以唸誦經文結束。平常都是在自家的“卻康”(佛堂)一邊轉“嘛尼”經筒一邊誦經,也有人是一邊做家務,一邊誦經。大多數老人不識藏文,也不會誦讀長篇的經文,所以唸誦的經文一般都是簡短的“六字真言”(唵嘛呢叭咪吽)或“蓮花生大師心咒”(嗡啊吽,班扎咕嚕,悲馬悉地吽)。每個人誦經的時間長短不一,根據農忙或閒暇程度靈活掌握,但是一般而言,早、晚合在一起,一天至少需要1小時以上。

西藏鄉村還有村民們集體一起誦經的“嘛尼會”,當地人稱作“嘛尼措巴”。 B村的嘛尼會現有成員44人,一般人年齡在50歲以上,其中多是女性,男性只有10人。嘛尼會還設有一名管理者,據說每五年要換一次。藏曆每月的八、十、十五、三十日,嘛尼會的成員們都要集中在村內的“嘛呢康”一起誦經,經文主要是“六字真言”及“蓮花生大師心咒”。在四月十五日的薩噶達瓦節(系釋迦牟尼降生、覺悟與圓寂三大紀念日),要連續唸誦三天。這些人一般都是上午十點鐘去,太陽落山後回家,中午飯如糌粑及奶茶等要自備。她們不但要為自己祈禱,還擔負著給全家人祈福的任務。村中有人去世或舉行特殊法會時,也邀請嘛尼會的成員去村民家誦經,並提供餐飲。誦經結束後,嘛尼會集體會得到100元左右的佈施,以及一臉盆的青稞和一塊磚茶。

這裡順便指出的是,B村的“嘛尼措巴”是一個以藏傳佛教信仰為紐帶的民間宗教社團,亦係一種宗教性的地方社會組織,它完全由民眾自發組成。雖然該組織相對鬆散,沒有入會和退會儀式,進出自由,也沒有正式的規章制度,但該組織無論對藏族村民還是在整個村落都發揮著一定的社會功能。它既是老年村民們進行情感交流以及鍛鍊身體的一個重要途徑和手段,而且它在維護宗教信仰、保持傳統文化、整合藏族社區等方面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也表現出藏族民間宗教活動的特色,反映出藏區民間宗教生活的豐富性。

(二)煨桑。“煨桑”也是西藏農村村民不可或缺的日常的宗教生活之一。在每戶藏家的房頂或庭院內有煨桑用的簡易的祭煙爐或專門燒製的陶質祭煙爐。煨桑一般在早晨舉行,主要原料是柏樹枝、糌粑、酥油、砂糖等物。將柏樹枝點燃後,把其他物品放在上面,祭祀諸神。有些人家每天堅持煨桑,有些人家只在重大的節慶日煨桑,據村民說,桑煙裊裊上升天際,就可溝通神、人之間的信息。

由於家裡的主要勞動力外出務工,家裡的家務活及農事勞作基本上都由留守家中的老人、婦女承擔,這無疑增加了他們勞作的時間,所以這些留守老人為完成必需的勞作也不能不減少某些宗教活動,而家裡的晚輩們對長輩們的誦經、煨桑活動可謂是耳濡目染,卻似乎又熟視無睹,除非遇到特殊的事情,一般都較少參與。

(三)朝拜寺院。去寺院朝佛也是一項重要的宗教活動,但此項活動不是每天都有的。去寺院朝佛的頻度、去哪個寺院都根據家庭及個人的具體情況而定,比如經濟條件、特殊事由、身體狀況等。無疑,去離家最近的村落內的寺院的頻度最高,時間上一般選擇藏曆初一、初十、十五、二十、三十等特殊吉日。一年中的藏曆新年、薩噶達瓦節、雪頓節期間成為當地藏族信眾到寺院朝拜的高潮。但是,村落內的寺院規模小,僧人少,很少舉行大型的法事活動,所以不少群眾去附近著名的寺院朝拜,觀看和參與法事活動。如A村的群眾經常去本縣境的敏珠林寺、桑耶寺等,也有人去拉薩三大寺、大昭寺及日喀則的扎什倫布寺等大寺院朝拜。在寺院的主要活動便是點酥油燈、磕頭及貢獻佈施。如果在寺院裡有親戚的話,去親戚的僧捨去歇歇腳、喝喝茶、聊聊家常也成為一種習慣。

(四)轉佛塔。轉佛塔即按照順時針方向繞著佛塔轉,信眾認為頂禮佛塔和轉繞是對佛陀的禮敬,更是積累福德資糧,消除業障及障礙的最便捷的一種方法。由於白塔周圍安置有供大眾轉經用的轉經筒,因此,在轉佛塔的同時,也順手轉轉經筒。更多的老人則是一手轉著自己攜帶的小經筒,一手拈著佛珠,喃喃念著六字真言繞塔行走。當轉累的時候,在轉經道旁的石頭上休息片刻,和一起轉經的老人聊聊天。這種轉塔活動既是一種宗教活動,同時也是一種全身心的健身運動:一圈又一圈的走動促使全身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活動和鍛鍊,從而在客觀上起到了日常保健的作用;同時,對於老人們而言,相約而行促進了彼此的交流,由此帶來的適當的言談和思考對減緩大腦功能的退化亦有幫助。關於轉佛塔的時間由自己把握,每天或一次、或兩次、或幾天一次。繞轉的次數因人而異,一般人每次繞轉的圈數3或3的倍數,也有不少人繞轉的次數是自己的歲數,也有人要轉1000次、10000次甚至更多,但這要分幾次甚至幾天完成。為了便於記住轉塔次數,不少老人用小石頭作記號,如每當轉夠10次,則在轉經路旁的石頭上放置一顆小石子。因此,在村落佛塔旁的石頭上,經常能看到轉經者放置的一堆堆小石子。

以上列舉的是西藏藏族村民比較突出的宗教活動,實際上,在西藏農村藏族人的生活中,藏傳佛教的影響無處不在,如婚喪嫁娶、家人患病、小孩出生、建築新房、更換經幡,甚至孩子考學等時,不少人到寺院延請僧人卜卦、誦經,或延請僧人來家誦經、舉行法事。宗教信仰已經民俗化和生活化,宗教信仰活動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當然,每個家庭的宗教生活都有差異,有老人家庭的宗教活動相對頻繁一些,也有人家多年來未舉行過任何大的宗教法事活動。從信眾的年齡結構來看,老年人視佛法為精神皈依處,修行是為了有一個更好的來世,同時也使一切有情眾生得到快樂幸福;中青年人信仰佛法,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現實利益,如家庭平安、發財致富、保官升官、考上大學等。

三、民間信仰

(一)民間巫師。除正統的藏傳佛教信仰外,民間信仰也在西藏農村的宗教生活中佔有一席之地。就筆者調查的兩個村莊而言,當地農村的民間信仰主要表現在對民間巫師“俄巴”(sngags pa,或譯成“阿巴”)及神山崇拜上。

在西藏農村信仰民間巫師“俄巴”的情況比較普遍。所謂“俄巴”(sngags pa)即民間密咒師,他們一般都沒有固定的宗教活動場所,平常在家中進行日常誦經、法事儀軌等宗教活動,同時又和普通百姓一樣要結婚成家,參加日常的農牧業生產勞動,過著撫育孩子、贍養老人等正常的家庭生活。同時他們兼做超度亡靈、招魂驅鬼、招福等法事服務及卜卦、治病等,其中還有一項重要職責是防冰雹。

防雹師(又稱天氣咒師、防雹喇嘛等),在當地俗稱“拉拉”。“拉拉”都是男性,一般是同一家族內父、子相承,很少傳授給外人,如A村82歲的拉拉旺覺老人,從12歲起更隨其父親學習拉拉方面的知識,一直到32歲才出師;也有的拉拉是在寺院學成,如經常受邀到B村舉行法事活動的“拉拉”扎西旺加,他從12歲起在薩迦寺專門學習“拉拉”方面的專業知識,直到29歲時回家開始做“拉拉”。比較而言,當地的村民們對祖傳的拉拉更加信服一些,認為他們的法力要大於非拉拉家族出生的拉拉。由於“拉拉”可以通過舉行一些特殊的法事活動,讓冰雹不落在村民的田地裡,因此過去他們成為受雹災之苦的老百姓心目中的“神人”,經常受邀到附近的田間地頭舉行“驅雹”活動,村民們則送一些小麥、青稞及酥油等物作為酬謝。過去雖然拉拉的地位不如寺院的“喇嘛”(活佛),但在地方也很有威信,能受到當地僧俗百姓的廣泛尊敬。

在A村有2名拉拉,一位是世襲的職業“拉拉”,另一位是還俗喇嘛,現在兼做“拉拉”。B村沒有拉拉,但也崇信拉拉,經常邀請附近扎西崗鄉普東村的拉拉扎西旺加(男,66歲)舉行驅雹災求雨等法事活動。隨著科學技術的普及,以及新的防雹技術的推廣,不少地方傳統社會中活躍的“拉拉”逐漸淡出歷史舞臺。例如“拉拉”世家的旺覺老人7名兒子中沒有一人學做拉拉,旺覺成為該家族的末代拉拉了。

(二)神山崇拜。眾所周知,崇山峻嶺眾多是我國藏族聚居的青藏高原主要地形特徵之一。千百年來,藏族人民由於受自然崇拜、宗教尤其是藏傳佛教的影響形成了“神山”信仰。身居高原的藏族群眾認為,神山都有超人的神奇力量,他們的喜怒哀樂直接決定著人們生產的豐歉、人生的吉凶禍福,敬重他們就可以豐衣足食、無病無災,一旦冒犯則會導致洪水、冰雹、地震等自然災害。所以藏族群眾每年都要舉行各種祭祀山神的活動,以此方式來表達他們對神山的敬崇心情,祈求山神降福保佑。普通的山神有其特定的管轄區域,也往往是同一村落的標誌。

據A村老人嘎瑪次仁介紹,A村百姓普遍崇信神山,該村的神山在村東,稱為“臥噶扎”,據說蓮花生大師曾在此修行,現在有一名來自昌都的僧人在修行。藏曆每年的一月初三,是全村村民集體祭祀該神山的日子。一般是每家要至少派出一人參加,男女均可。屆時人們都穿著節日盛裝,拿著酒、柏香等去山腳下煨桑、插箭、放風馬、懸掛新的經幡。祭祀儀式由村內的年長者或有宗教知識的人主持,一邊手撒青稞,一邊高呼“喔”、“喔”、“喔”三次,祈求當年風調雨順,全家平安。祭祀儀式結束後,大家便在當地跳鍋莊、喝酒歡慶,娛人娛神。據說,參加祭祀者都要穿傳統的藏裝,否則要懲罰買酒。該村寺廟的僧人因教義、教規限制,一般不參加祭祀神山的活動。

四、村民的宗教支出

西藏農區信教群眾的宗教支出主要用於宗教物品和宗教法事活動等費用,可分為以下四類:第一,日常宗教用品的消費,如佛龕、佛像、唐卡、經書、敬水碗、供燈、轉經筒、念珠、燈油、藏香等;第二,週期性宗教活動的消費,如去附近寺院或神山朝拜,為全家祈福;第三,延請僧人到家誦經或操辦法會等;第四,村內修築寺院、白塔及拉康等宗教設施的捐資。

(一)宗教用品消費。在A、B二村,基本上每家都設有佛堂,只是大小、簡繁規模不同。有的專門劈出一間房做佛堂,但大多數村民家的佛堂設在正室內,室內置有沙發、茶几、電視等傢俱、電器,兼做活動室使用。佛堂內置有木質佛龕,供奉著釋迦摩尼等各種佛像、菩薩像、唐卡等,也有人家置有電動的經筒。大多數家庭的佛堂裡還供著十世班禪、十三世達賴喇嘛、附近寺院活佛等人的像片以及不同版本的新中國領袖像。佛龕下的供案上從左至右擺放著銅質的淨水碗、酥油燈,其數量一般都是7個。佛龕櫃內還儲放著法器、經卷及香供等。牆壁上方掛著唐卡,少則數張,多則數十張。酥油燈一般是在藏曆每月的初一、十五、三十等點燃,據說在這些吉日供施,功德、福報加倍。在此類支出中價格最貴的可能是“耐用”的宗教用品佛龕了。佛龕按照材質、大小、工藝等的差異其價格也有所不同,一般都在數千元;其次是佛像,也按其材質、大小、工藝水平不同,價格也從幾百元到數千元不等。在西藏農村還有一種習俗,如果家中老人去世後,則要購置一副唐卡供在佛堂內。A、B村的村民們購置的唐卡一般都在1千元以內,200元左右的居多。

(二)朝拜等宗教活動消費。巡禮寺院的支出,是藏區民眾的一項重要宗教支出。這種支出的程度與去寺院巡禮的頻度、寺院的距離等密切相關。前去朝拜者都是家裡的老人,一定程度上可以說老人是家庭的一個代表。從A、B二村的調研來看,每個家庭用於此項的支出每年在幾十元至數百元,甚至數千元不等,這從以下一些個案略見一斑。

A村噶瑪央吉(女,63歲),一般是每月去一次村裡的寺院(桑阿曲果林寺),每次去一般要佈施10元錢,另外自己帶上幾元錢的燈油。

A村索南多吉(男,65歲),於當年四月十五,到山南加查縣的達拉崗布寺巡禮,住在親戚家裡,除自己從家裡帶去的一塊酥油外,花了100多元;於五月初十,到附近的敏珠林寺朝拜,觀瞻了該寺每年一度舉行的大型法事活動,觀看了寺院僧人跳的法舞“羌姆”。這次朝拜花去車費20元、佈施了20元,另外從家裡帶去了一塊11元錢的酥油,一共花了50餘元。索南多傑老人說:“家裡不給我零用錢,自己每月領取的55元養老保險金基本上都花在佛事上了。如果沒有政府發放的養老金的話,我不可能去比較遠的寺院朝拜。”

B村尼瑪次仁(男,62歲),一家三口每年去日喀則的扎什倫布寺朝拜2-3次,每一次佈施等花銷50元左右,往返路費60元,合計110元,一年三次合計要花三百多元。

B村拉巴(男,62歲),夫妻二人每年到扎什倫布寺、增寺或薩迦寺朝拜一次,除點燈的酥油從自家帶去外,每次佈施花100元左右。一般都是乘坐兒子的小汽車去,所以都當天回來。

B村扎西旺堆(男,72歲),每年平均去寺院朝拜兩次,主要是去扎什倫布寺、薩迦寺或增寺,除路費外,一般每次要花50元。

巡禮藏傳佛教神山在藏族信教者眼中是一件重要的善供,因此朝拜神山也成為他們宗教支出的重要內容。需要說明的是,朝拜神山不是村民們的經常性的宗教活動,尤其是距離較遠的佛教名山,只是幾年、甚至幾十年乃至一生中朝拜一次。而且巡禮神山的費用也與距離遠近密切相關,如A村村民次仁旺傑(男,46歲)去藏傳佛教四大神山之一“岡仁波齊”朝拜的支出是5000元。他解釋說:“‘岡仁波齊’是佛主釋迦牟尼的道場,是我們非常尊崇的神山。轉山不僅可洗去一生的罪孽,還可免去死後的地獄之苦。兩年前我曾到阿里朝拜神山 ‘岡仁波齊’,花了三天時間,轉了3圈。這次轉山花了近5000元,其中車費花了600元。轉一次山得到一次輪迴,因此這次轉山很值得,家裡人都沒有意見。我在阿里地區普蘭縣境內廓迦寺住了4天,阿里住了7天。如果磕著長頭去轉山意義就更大。”再如同A村村民恩珠嘎姆(女,現年73歲),她說,2013年藏曆三月初十日,去山南地區的貢布日神山朝拜,當天就回來了,除了十幾元的路費,再沒花別的錢。

(三)法事活動消費。延請僧人到家誦經,或因家人亡故操辦法事活動成為村民們最大的宗教支出。一般而言,每個村落延請僧人在家誦經的費用約定俗成,比如在A村,現在請一名僧人到家裡誦經一天的佈施是一般是30至50元,而經濟條件相對較差的B村一般是20至30元。

現在,在西藏鄉村用於喪葬方面的宗教支出比重最大。以B村尼瑪頓珠(男,45歲)家為例,全家11口人,三代同堂,有26畝地,糧食剛夠全家食用,沒有多餘糧食出售,家裡還有一名大學生需要供給生活費等,家庭最主要的經濟來源是兩個兒子去外地的打工收入,還有一點是自己從事藏袍縫製的收入,家庭一年的總收入大約18000元左右,經濟條件在B村屬於中等偏上的水平。他認為宗教支出是家裡的一項重要支出,覺得負擔較重。他家2011年花了三萬元蓋新房,同年花了5000元買了一個新的佛龕,另外花3000元買了3尊佛像,又花1000元買了12函佛經,合計當年的宗教支出是9000元。2012年6月,82歲的父親去世,去世後請3名僧人在家唸經3天,給三名僧人各給了100元錢布施,合計300元;另給每人磚茶1包、青稞1臉盆、羊肉半扇。此後七七四十九天的第七天都要請僧人唸經,每次請3人,一次給僧人佈施30元,合計90元,七天合計630元。“三七”那一天還要點108個酥油燈,加上當天還要請村民們吃飯,需要準備青稞酒、肉粥、奶茶等,給每家一包茶葉及三四元錢,這些又合計花去了7000元。父親去世後,又買了一個鍍金的佛像,花了2000元。由此可知,如果家中遭遇成員亡故等突發性變故時,其支出是龐大的,僅僅在喪葬方面的宗教現金支出近1萬元,其中不包括給僧人伙食及其他實物佈施。這種支出幾乎是一年全家的總收入,一般家庭難以承受。

就A、B二村宗教支出方面的調查而言,每個家庭的差異性較大,其中家庭經濟收入、以及是否遭遇家人病故等突發性事故是影響宗教支出的最主要因素。舉行佛事活動的次數,因具體的家庭而有所不同,家境殷實,家中有老人者舉行的次數較多,反之則少,佈施的情況亦如此。收入低,生活比較貧困的家庭,他們的宗教費用支出也較少。收入較好的人家,在宗教費用方面的支出相對較高。大多數法事活動的舉行,有明顯的現實功利目的,即通過法事活動的舉行,實現個人的願望,包括家人的平安、健康、免除災禍,使家庭能夠興旺發達,達到幸福的生活。

(四)宗教捐資。這類支出主要是指恢復和重建、維修當地寺院、白塔等宗教設施時群眾負擔的費用或“捐資”。對藏族信教群眾而言,參與修築宗教設施是一件極具功德的事情,所以他們的參與度很高,除無償提供勞力外,也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捐資佈施,從幾十元至幾百元甚至幾萬元不一。據筆者調查,A村的寺院在文革中被毀,1996年由格勒頓珠等三名還俗僧人外出募化兩年,籌得5萬元重修該寺廟。A村每個家庭捐50至100元不等,最多的捐了300元。也有人佈施青稞、木材等實物,以及其他建築材料。A村的白塔亦系當地村民於1988年集資建成。B村的白塔系村民拉巴個人捐資1萬多元興建。雖然這類“捐資”名義上是自願,但由於周圍輿論的壓力,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強制性。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宗教捐資還有一種贏得外部讚揚、尊重、羨慕的意義。捐資活動與家庭榮譽乃至社會地位關聯起來,形成超乎宗教信仰外的一種新的心理滿足感。

五、結語

以上,我們從西藏A、B二村宗教設施的恢復和重建、村民日常的宗教活動、民間信仰、宗教支出四個方面,對西藏農村群眾的宗教生活做了一個簡單的記錄和考察,從中可以總結出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西藏農村得到了較好地貫徹和落實。目前,各種宗教活動正常進行,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民主改革及“文革”期間損毀的宗教場所得到修復或重建。信教群眾家中普遍設有經堂或佛龕,經常進行轉經、朝佛、請寺廟僧尼做法事等宗教活動。而且藏族信教群眾宗教信仰的自由度加大,他們的宗教信仰完全成為個人的私事。

第二,藏傳佛教在西藏農區廣大信教群眾的社會生活尤其是精神文化生活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而且民間信仰尤其是神山崇拜在藏族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佔有一席之地,並以藏傳佛教為中心構築形成了這一區域異彩紛呈的宗教文化系統。另外,西藏農村信教群眾的宗教信仰已經民俗化和生活化,宗教信仰活動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第三,西藏農戶的宗教消費趨於理性,即把這項消費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有錢多花,沒錢少花。當然,一個事實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因外出務工、減免學費、發放養老金等原因,家庭現金收入的增多,宗教支出也逐漸增多,不少老人甚至將不多的養老金全部用於宗教消費。毫無疑問,這就抑制了百姓正常的生產消費和生活消費,影響了他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產的發展。因此,如何降低信教群眾的宗教支出,成為我們當下應該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

第四,藏傳佛教寺院發生了深刻變革,它在藏區政治、經濟和文化三大領域中固有的宗教功能逐步式微,尤其是其政治功能基本消失,文化功能與以往相比有了很大萎縮,經濟功能雖仍有一定程度體現,但今非昔比,已一落千丈,地處偏僻的小型寺院更是如此,如本文A村寺院規模小,僧人少,也無轉世活佛,加之地處偏僻,當地民眾貢獻稀少,而外來朝拜者、旅遊者無法到達,沒有市場經營的有利條件,沒有任何經營性收入,生活條件艱苦,自養困難,個別僧人不得不還俗另謀出路。這也導致了寺院在當地教育、醫療、調解,尤其是經濟活動等方面影響力的下降,以及傳統的宗教畏懼感、神聖感的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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