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弔詭之處:秦始皇的三大進步之舉,卻成了秦朝覆亡的重要因素

秦始皇是中國歷史上的傑出帝王,他在統一中國、創立政制、厲行法治、整合文化等方面,做出了歷史性貢獻。大秦帝國的建立,具有劃時代的歷史意義,深刻地影響了中國歷史的發展走勢。然而,大秦帝國卻二世而亡,讓人扼腕嘆息。嘆息之餘,爬梳塵封日久而又卷帙浩繁的史料,歷數大秦帝國治國理政之非,更讓人錯愕不已——秦始皇的一些文明進步之舉,卻成了秦朝覆亡的重要因素。這是歷史的弔詭之處。

認識客觀歷史規律和人性發展的內在要求,殊為不易。然而,作為世界上唯一一種靈智開化的高級動物,人類富有參詳自身歷史的高度自覺,有能力不斷破解歷史的詭異謎團,促人反思和警醒,從而避免重蹈覆轍。

歷史弔詭之處:秦始皇的三大進步之舉,卻成了秦朝覆亡的重要因素

1、 理性自負不是理性成熟的表現。秦國統一天下後,究竟應該實行郡縣制,還是實行分封制,抑或實行郡國並行的地方管理體制,對大秦帝國的發展走勢有極其重大的影響。

始皇二十六年,朝廷召開會議,討論決定實行何種地方管理體制。在廷議上,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鎮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廷尉李斯議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史記•秦王本紀)遂分天下以三十六郡。

郡縣制與分封制有本質不同。金景芳指出,分封制的原型是“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受封的對他所分得的土地都有直接統治權。食邑則不然,只是指定某一地的賦稅作為某人的收入。至於某地的統治權,仍有君主派人去執行,食邑者不得干預。郡縣制,封君列侯僅享有食邑租稅之權,而且還要受所在地的地方官監督和管理。地方官無論血統,由朝廷任免,直接對朝廷負責,不存在世襲罔替,最大限度地解決了諸侯勢力不斷膨脹尾大不掉甚至與朝廷分庭抗禮的問題,它適合以小農經濟為主體的傳統社會。

王綰並沒有反對在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的秦本土等地實行郡縣制,只是擔憂燕、齊、荊地遠,“黔首未集附”,舊貴族殘餘勢力伺機作亂復辟,這是一個現實而緊迫的問題,需要暫行分封制,置王以增強國家對這些地區的控制力。

秦雖並天下,但天下並不是鐵板一塊,還有許多明隙暗紋,不及時加以彌補、焊接,很可能還會四分五裂,而李斯不察或根本不在意這些,只管開天窗、唱高調,蹈虛空、行急政,一刀切地推行郡縣制,成為秦朝速亡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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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書記載,項梁、項羽、張良、魏咎、張耳、陳餘等,就在燕、齊、楚這些地區隱姓埋名,陰結黨徒,並與遊士廣通聲氣,伺機而動,以恢復昔日的割據局面。陳勝、吳廣大澤鄉揭竿而起時,這些地方的舊貴族殘餘勢力聞風而動,如項梁、項羽、景駒乘機起於楚,田儋、田榮、田假起於齊,韓廣等燕國舊貴人、豪傑起於燕,各種反秦勢力迅速合流,並不斷擴大,終致起義烽火呈燎原之勢不可遏止。其重要的原因是,秦始皇沒有采納王綰在這些地方置王的建議,導致這些地方各級政權組織缺少忠心和權威,武備鬆弛,缺乏強大的社會控制力,而朝廷和強悍的禁衛軍遠在咸陽及其附近,且禁衛軍不可輕易調動遠征,主要軍事力量又集中部署在上郡以北、五嶺以南的邊疆地區,鞭長莫及。

班固說:“秦姍笑三代,蕩滅古法,且自號皇帝,而子弟為匹夫,內亡骨肉本根之輔,外亡尺土藩翼之衛。”劉邦吸取秦二世而亡的教訓,漢初以郡縣制為主體,郡國並行,主要在燕、齊、楚故地置王,度過了國家初創的脆弱穩定期,避免了重蹈秦朝覆轍,鞏固了統治地位,開創了幾百年的王朝基業。可漢初如果劉邦對地方一律實行郡縣制,恐怕剛剛統一的國家旋即會殺伐不已、四分五裂。

李斯的發言大而無當,沒有回答“不為置王,何以鎮之”的尖銳問題,而是繞過問題,高談闊論,力主一律實行郡縣制,而秦始皇又是一個極端自負的理想主義者,李斯此言正中其下懷,由此為秦朝的前途埋下了巨大隱患。李斯的表現不是別有用心,就是思維方式出了問題。絕對化、理想化的思維方式,缺乏系統分析和辯證精神,是一種理性的自負,以此指導實踐、處理問題,不僅難以奏效,而且會傷及長遠和根本。秦二世而亡,王綰等不幸而言中。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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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道德優勢不一定有博弈優勢。秦滅六國,對其王族和貴族並沒有大開殺戒,斬草除根,只是剝奪了他們的封地特權,使其成為帝國治下的普通編戶齊民。秦統一天下後,對原六國王族和貴族的防範,也僅僅是遷徙六國王族和貴族,或到偏遠之地,或到關中咸陽附近而已,真是網漏吞舟之魚。

亡秦者,首推項梁、項羽,非陳涉、劉邦也。然而無項梁以人脈、威信和智勇,首事聚眾,豪傑歸附,引領項羽反秦,項羽雖力能槓鼎、才氣過人,亦難成大氣候。正因為如此,項羽才有機會嶄露頭角,脫穎而出,並集各路諸侯,敗王離,降章邯,終滅秦。

然而,歷史的弔詭之處,在於秦始皇的仁慈、寬容與失策,在於以嚴刑峻法著稱的秦朝,卻使本應該受到鎮壓的項梁在社會上款渡如魚,廣聚人氣,暗蓄力量,伺機而動。項梁曾經殺人,卻能帶著項羽避仇於吳中,吳中賢士大夫皆出項梁下。每吳中有大徭役及喪,項梁常為主辦,陰以兵法部勒賓客及子弟,以是知其能。一個危險分子殺人,官府本該揪住不放,趁機除掉禍根,卻讓他越郡而逃。項梁在吳中更牛,是郡縣府上的座上賓,在地方大的徭役徵發、喪事祭祀等事情上,也常常被推舉為主持,還暗中用兵法那一套安排諸事項,弄得井井有條,人們都認為他很有組織才能,很佩服他。

《史記》載,項梁因罪被櫟陽縣逮捕,他動用關係網,請託蘄縣司法局長曹咎修書一封,與櫟縣獄椽司馬欣,將案子擺平,被無罪開釋。項氏一族,是楚國的名門望族,世代領軍,有功受封於項,建立封國。秦國東進,楚國後退,項氏一族避鋒東遷至泗水下相縣。公元前223年,項燕被秦將王翦圍困於泗水郡蘄縣,兵敗自殺。就是這樣一個曾經顯赫的危險家族的危險人物項梁犯罪後,蘄縣司法局長曹咎竟敢接受請託,櫟縣獄椽司馬欣竟敢徇私枉法,致使項梁逍遙法外,這說明朝廷尤其是秦始皇對舊貴族缺少應有的敵對意識,沒有嚴厲的監視、管控、連坐措施,也說明秦國基層法治不彰、吏治腐敗嚴重。對此,王夫之曰:“孰謂秦之法密能勝天下也,項梁有櫟陽逮,曹咎書抵司馬欣而事得免,其他請託公行,貨賄相屬而不見於史者,不知凡幾也。項梁楚大將軍之子,秦之猶忌者,欣一獄椽,馳書而難解,則其他位尊權重者,抑孰與御之,法愈密,吏權愈重,死刑愈繁,賄賂愈章,塗飾以免罪罟,而天子之權,倒持於椽吏。”

陳勝吳廣起義後,潛水的貴族殘餘勢力迅速浮出水面,聚合各種反秦勢力抗擊秦軍。其中項氏一族,在滅亡秦朝的戰爭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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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拋棄野蠻不等於文明的勝利。翻開秦國的歷史,可以看出秦始皇還是比較講究戰爭文明的。秦國在很長一個時期,把戰俘當作奴隸使用,更有甚者,在長平之戰白起坑殺40萬趙卒。即使被稱為義軍首領的項羽也很殘暴,屠殺降卒的行徑,令人髮指。

韓信在評論項羽必敗時說:“項王所過,無不殘滅者,天下多怨,百姓不親附,特懾於威強耳。名雖為霸,實失天下心。” 項羽是一個兇狠殘暴而又心胸狹小的人。他在攻城略地時,常常燒殺,如“阬襄城”“屠咸陽”“燒夷齊城郭室屋”,曾把齊都臨淄至北海廣大地區的生靈、房屋燒殺殆盡。又屢屢坑殺降卒,如“阬秦卒二十餘萬新安城南”,“皆阬田榮降卒”。司馬遷也認為“項氏之所阬殺人,以千萬數。”還派人擊殺義帝於江南。

然而,史書卻沒有關於秦始皇坑殺俘虜的記載。秦始皇對待俘虜比較文明,不肆殺戮,只是將他們作為罪徒服勞役,這與大肆屠殺降兵降將者,如白起、項羽之流,有著天壤之別。

痛苦雖已減輕,但對痛感卻很敏銳。不殺降兵降將,本是戰爭文明的體現,然而因為降兵降將還是罪徒,所以他們並不感恩戴德,而且通過橫向比較,更覺得暴秦究竟還是暴秦,苦痛時時在刺激其反抗之心。秦末烽煙再起,許多罪徒又投入到武裝推翻秦朝的洪流之中。

人們對自由的訴求永無止境,正如蘇聯作家索爾仁尼琴所言:“對一個追求自由的人而言,無論他作為囚犯還是監獄的看守,他的一生始終計劃著逃跑。”

我們不能苛求兩千多年前的秦始皇沒有自由意識,他能夠改變野蠻殺戮降兵降將的做法,就是一種文明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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