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第一起大案5·28案件,主犯龙治民,堪称杀人机器

提起龙治民,相信知道他的名字的人不多,因为年代比较久,而作为反面人物,更不值得宣扬,小编要做一期新中国建国后,有名的十大悍匪专栏,之前已经发表过“东北二王”和“悍匪白宝山”,今天就讲一下建国第一起恶性抢劫杀人“5·28案件”。

龙治民原是陕西省商县(今商州区)仁治公社龙砭子大队人。为什么说龙治民堪称最狂悍匪,先看一组数据,龙治民与妻子闫淑霞在家中先后共同杀死48人,案发被捕后,公安在龙治民家中搜出存折15张,款额533元,现金3.13元,粮票91.5斤,手表4块,各种物证1011件。当然,在今天看来500多块钱是不多,但事情是发生在1985年,80年代500多块钱也算巨款了,但重要的不是钱,关键是48条人命,简直骇人听闻。被捕后审讯时面对审讯人员,龙治民淡定自如,龙治民说:"我杀人不是图财,我是为国家除害!"而且我有三不杀,"一不杀科技人员,二不杀国家干部,三不杀职工、工人。我只杀残废人,只杀愚昧无知憨憨傻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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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治民被捕照

有人可能会认为龙治民肯定很凶恶,甚至有团伙,或者会武功啊!不然怎么杀这么多人。错了,其实龙治民这个人就是个普通农民,龙小时候母亲早丧,家中还有个妹妹,龙的妻子是个残疾人,患有脑膜炎。龙治民其人少年时颇好学,但由于历史环境,学无所用,受挫后便意志消沉,自暴自弃,因自身条件,娶了一残疾女子。从此心绪恶劣,处境孤独。

自1983年至1985年,在陕西省商县各乡出现怪事。一些外地打工归来或者上城买东西的农民离奇失踪。而到了1985年5月,向公安部门报告的失踪者就有37人之多。这期间龙治民悄无声息的做了很多大安,都没有被发觉,直到1985年5月,一个人的失踪龙治民才渐渐的走入公安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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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就是杜长英,5月16日杜长英跟哥哥一起去城里买猪饲料。两人分手后,杜长英一直没有回家,家人四处寻找。后来哥哥杜长年又进城里找杜长英。路过县造纸厂,找到当出纳员的表弟侯义亭,说了杜长英十余天未回家的事。表弟侯义亭说:两天前,有名男子拿一张金额一元八角五分卖麦草的条子来领钱,条子上的名字却是杜长英。侯义亭问那人怎么回事,那人说杜长英欠他钱,一直赖着不还,杜长英就把这借钱的条子给了他。

1985年5月28日,经侯义亭辨认,领钱人是44岁的龙治民。杜长年等人随即扭住龙治民,要带他去派出所。就在僵持不下的时候,又来一伙人也是找龙治民。说上官坊乡某村副支书姜三合等人从西安做活回来,在西关车站打算回家,碰到个头矮小的龙治民,龙对他们说,他家里有活,挖猪圈,一天五元。姜三合独自去后,再不见回家。其兄姜银山从胜利油田请假回家,找了几个月,期间曾数次向地县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都没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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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伙人一合计,失踪的人都是跟龙治民有关,感到事情严重,就把龙治民弄到县公安局报案。县公安局决定将其收审。面对讯问,龙治民的供述来来回回就是:"杜长英的麦草条是我拿的,他欠我20块钱。以后他去哪儿,我不知道,姓姜的是我叫的,干完活就走了。起个猪圈嘛能用多长时间,一个下午就干完了。他在我家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走了,以后他去了哪里我也不知道"。

公安人员看着这么一个矮小愚笨、光头赤脚的农民,也不信他能干出什么事,甚至为龙治民是关是放犹豫过,但最后决定先把龙治民关起来,第二天到龙治民的家里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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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5月29日早晨,两名公安人员前往杨峪河乡王墹村龙治民家,龙治民家窗户全堵上了土坯,昏暗得像个地窖。屋内坑坑洼洼的土质地面上,有几处好像被铲过;架在阁楼上的木梯上有些斑点,呈乌紫颜色,像血迹。龙治民妻闫淑霞下肢瘫痪,行为古怪,对公安人员的问询,她一会儿说:"屋里没啥",过了一会儿又说:"有一次家里来了几个人,晚上我睡在炕上,听见外间有动静,第二天这些人就不见了。"问她怎么回事,她又不说了。过了一会儿,又没头没脑地说:"我洗衣服,水红红的。"。

之后公安发现一股尸腐味。经过仔细找寻,在东厢一个萝卜窖旁边,发现一堆散乱的麦草下有两具相拥在一起的男性裸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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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人员开始封锁现场,看守所接到指令,要求把龙治民铐起来,并加上脚镣。公安人员又在龙治民家东边门扇的柴草后,发现了一个满满的化肥袋子,里面装着一具女尸,死者年约50。三具尸体的发现,立即引起了轰动。全村的老少倾巢而出,前往围观。后来据村民们讲,龙治民家门前有过一个萝卜窖,现已填平种上了白菜。这引起了公安人员的注意。公安人员紧急对此勘测,开始挖掘,就在这个萝卜窖里,挖出整整33具尸体。定为“3号坑。”对于和平时期的凶杀案,它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了!之后又在龙治民家猪圈内挖出8具尸体。定为“2号坑”。后又在龙治民家厕所东墙下50厘米处,又发现一堆已完全骨化的尸骸。经过整理鉴定,计为4具。是为“1号坑”

那段时间, 人们如潮水一般向王墹村涌来。用王墹村一位村民的话说,“就跟赶庙会一样!”一周时间来了不下10万人。

1985年8月30日,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法院判处二人极刑。二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9月27日,龙、闫二犯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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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我们全村人都被禁止出门,以排查同案犯。我看到国家领导人陈丕显都来了。” 此“5·28案件”被商洛地委、商洛地区行署急速上报。这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前所未有的大案,引起了中央高层领导的强烈震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启立,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丕显,公安部部长刘复之等先后作出批示,要求省、地、县对这一骇人听闻的特大凶案狠抓不放,查个水落石出。同时要通过此案,深入检查党政工作中的问题和漏洞。

龙治民夫妇是怎样杀人的呢?

根据后来查清的事实,1983年3月始,龙游荡于商县汽车站、广场、东西城门口、南秦桥头等处,以帮介绍对象、高价雇人做工、免费住店等为名,先后将游散他乡、外出干活的人员和痴呆傻哑者共48人(男31,女17)诱骗至家中,先令其为他干活,待夜晚入睡后,部分由其妻照明,龙用榔头猛击头部,个别未气绝者用锥刀刺其胸部或颈部而亡。并同妻脱掉遇害者衣服,搜寻财物,连死者的长发也剪掉,藏于床下。尸体于深夜无人之际掩埋在院内挖好的土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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