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第一起大案5·28案件,主犯龍治民,堪稱殺人機器

提起龍治民,相信知道他的名字的人不多,因為年代比較久,而作為反面人物,更不值得宣揚,小編要做一期新中國建國後,有名的十大悍匪專欄,之前已經發表過“東北二王”和“悍匪白寶山”,今天就講一下建國第一起惡性搶劫殺人“5·28案件”。

龍治民原是陝西省商縣(今商州區)仁治公社龍砭子大隊人。為什麼說龍治民堪稱最狂悍匪,先看一組數據,龍治民與妻子閆淑霞在家中先後共同殺死48人,案發被捕後,公安在龍治民家中搜出存摺15張,款額533元,現金3.13元,糧票91.5斤,手錶4塊,各種物證1011件。當然,在今天看來500多塊錢是不多,但事情是發生在1985年,80年代500多塊錢也算鉅款了,但重要的不是錢,關鍵是48條人命,簡直駭人聽聞。被捕後審訊時面對審訊人員,龍治民淡定自如,龍治民說:"我殺人不是圖財,我是為國家除害!"而且我有三不殺,"一不殺科技人員,二不殺國家幹部,三不殺職工、工人。我只殺殘廢人,只殺愚昧無知憨憨傻傻的人!"

建國第一起大案5·28案件,主犯龍治民,堪稱殺人機器

龍治民被捕照

有人可能會認為龍治民肯定很兇惡,甚至有團伙,或者會武功啊!不然怎麼殺這麼多人。錯了,其實龍治民這個人就是個普通農民,龍小時候母親早喪,家中還有個妹妹,龍的妻子是個殘疾人,患有腦膜炎。龍治民其人少年時頗好學,但由於歷史環境,學無所用,受挫後便意志消沉,自暴自棄,因自身條件,娶了一殘疾女子。從此心緒惡劣,處境孤獨。

自1983年至1985年,在陝西省商縣各鄉出現怪事。一些外地打工歸來或者上城買東西的農民離奇失蹤。而到了1985年5月,向公安部門報告的失蹤者就有37人之多。這期間龍治民悄無聲息的做了很多大安,都沒有被發覺,直到1985年5月,一個人的失蹤龍治民才漸漸的走入公安的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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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就是杜長英,5月16日杜長英跟哥哥一起去城裡買豬飼料。兩人分手後,杜長英一直沒有回家,家人四處尋找。後來哥哥杜長年又進城裡找杜長英。路過縣造紙廠,找到當出納員的表弟侯義亭,說了杜長英十餘天未回家的事。表弟侯義亭說:兩天前,有名男子拿一張金額一元八角五分賣麥草的條子來領錢,條子上的名字卻是杜長英。侯義亭問那人怎麼回事,那人說杜長英欠他錢,一直賴著不還,杜長英就把這借錢的條子給了他。

1985年5月28日,經侯義亭辨認,領錢人是44歲的龍治民。杜長年等人隨即扭住龍治民,要帶他去派出所。就在僵持不下的時候,又來一夥人也是找龍治民。說上官坊鄉某村副支書姜三合等人從西安做活回來,在西關車站打算回家,碰到個頭矮小的龍治民,龍對他們說,他家裡有活,挖豬圈,一天五元。姜三合獨自去後,再不見回家。其兄姜銀山從勝利油田請假回家,找了幾個月,期間曾數次向地縣有關部門反映情況都沒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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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夥人一合計,失蹤的人都是跟龍治民有關,感到事情嚴重,就把龍治民弄到縣公安局報案。縣公安局決定將其收審。面對訊問,龍治民的供述來來回回就是:"杜長英的麥草條是我拿的,他欠我20塊錢。以後他去哪兒,我不知道,姓姜的是我叫的,幹完活就走了。起個豬圈嘛能用多長時間,一個下午就幹完了。他在我家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走了,以後他去了哪裡我也不知道"。

公安人員看著這麼一個矮小愚笨、光頭赤腳的農民,也不信他能幹出什麼事,甚至為龍治民是關是放猶豫過,但最後決定先把龍治民關起來,第二天到龍治民的家裡看看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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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5月29日早晨,兩名公安人員前往楊峪河鄉王墹村龍治民家,龍治民家窗戶全堵上了土坯,昏暗得像個地窖。屋內坑坑窪窪的土質地面上,有幾處好像被鏟過;架在閣樓上的木梯上有些斑點,呈烏紫顏色,像血跡。龍治民妻閆淑霞下肢癱瘓,行為古怪,對公安人員的問詢,她一會兒說:"屋裡沒啥",過了一會兒又說:"有一次家裡來了幾個人,晚上我睡在炕上,聽見外間有動靜,第二天這些人就不見了。"問她怎麼回事,她又不說了。過了一會兒,又沒頭沒腦地說:"我洗衣服,水紅紅的。"。

之後公安發現一股屍腐味。經過仔細找尋,在東廂一個蘿蔔窖旁邊,發現一堆散亂的麥草下有兩具相擁在一起的男性裸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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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人員開始封鎖現場,看守所接到指令,要求把龍治民銬起來,並加上腳鐐。公安人員又在龍治民家東邊門扇的柴草後,發現了一個滿滿的化肥袋子,裡面裝著一具女屍,死者年約50。三具屍體的發現,立即引起了轟動。全村的老少傾巢而出,前往圍觀。後來據村民們講,龍治民家門前有過一個蘿蔔窖,現已填平種上了白菜。這引起了公安人員的注意。公安人員緊急對此勘測,開始挖掘,就在這個蘿蔔窖裡,挖出整整33具屍體。定為“3號坑。”對於和平時期的兇殺案,它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了!之後又在龍治民家豬圈內挖出8具屍體。定為“2號坑”。後又在龍治民家廁所東牆下50釐米處,又發現一堆已完全骨化的屍骸。經過整理鑑定,計為4具。是為“1號坑”

那段時間, 人們如潮水一般向王墹村湧來。用王墹村一位村民的話說,“就跟趕廟會一樣!”一週時間來了不下10萬人。

1985年8月30日,陝西省檢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將龍治民夫婦提起公訴。9月20日,商洛地區中級法院判處二人極刑。二人提出上訴,陝西省高院來人提審後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9月27日,龍、閆二犯被處決。

建國第一起大案5·28案件,主犯龍治民,堪稱殺人機器

“案發後,我們全村人都被禁止出門,以排查同案犯。我看到國家領導人陳丕顯都來了。” 此“5·28案件”被商洛地委、商洛地區行署急速上報。這一新中國成立以來前所未有的大案,引起了中央高層領導的強烈震驚。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胡啟立,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兼中央政法委書記、全國人大副委員長陳丕顯,公安部部長劉復之等先後作出批示,要求省、地、縣對這一駭人聽聞的特大凶案狠抓不放,查個水落石出。同時要通過此案,深入檢查黨政工作中的問題和漏洞。

龍治民夫婦是怎樣殺人的呢?

根據後來查清的事實,1983年3月始,龍游蕩於商縣汽車站、廣場、東西城門口、南秦橋頭等處,以幫介紹對象、高價僱人做工、免費住店等為名,先後將遊散他鄉、外出幹活的人員和痴呆傻啞者共48人(男31,女17)誘騙至家中,先令其為他幹活,待夜晚入睡後,部分由其妻照明,龍用榔頭猛擊頭部,個別未氣絕者用錐刀刺其胸部或頸部而亡。並同妻脫掉遇害者衣服,搜尋財物,連死者的長髮也剪掉,藏於床下。屍體於深夜無人之際掩埋在院內挖好的土坑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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