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售房 西安3家房企分別被處以罰款並通報

三秦都市報

鄭伊琛

本報訊(記者 鄭伊琛)昨日,記者從西安市房管局獲悉,因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按照相關規定,西安3家房企分別被處以罰款並通報。

為進一步整頓、規範西安市房地產市場秩序,保護廣大市民合法權益,西安市房管局通報了2019年第二批給予行政處罰的房產項目名單。據悉,被通報的3個項目均因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具體為:陝西金源納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金源納帕溪谷(現:陽光100阿爾勒)被處罰155萬元,西安匯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鼎誠馥桂園被處罰226萬元,西安航天城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山水·香堤被處罰136萬元。

西安市房管局提醒,市民在購房前,務必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查看並核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載明的售房單位、項目名稱、房屋坐落及樓幢號。切勿購買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

無證售房 西安3家房企分別被處以罰款並通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