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检察院四措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务川检察院四措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务川检察院四措施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务川检察院在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及时贯彻落实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审查逮捕、起诉等职能作用,全面开展提前介入、破网打伞工作,重点从以下四方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抓学习,强组织,提高政治站位。

务川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强化任务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斗争有序开展。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研究及督促落实省市相关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干警深入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等文件精神,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同时,抽调1名干警到县委政法委扫黑办工作。通过检委会集体学习、部门学习、扫黑除恶专业知识考试等方式学懂弄通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会议文件精神,练好内功,提高办案水平。

二、抓机制建设,强制度引领,提高规范水平。

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2018年该项工作启动后,务川检察院为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晰公、检、法三家的职能作用,统一对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及研判程序,牵头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权威确认办法》(暂行),并会同法院、公安进行会签。此外,务川检察院还参与了由务川法院牵头拟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联动机制》,为该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参考意见。2019年制定了本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规定并制定了排查表,要求涉及扫黑除恶工作的相关科室于每月月底将各自部门线索排查情况报扫黑办汇总。

三、抓提前介入,强引导侦查,确保案件质量。

对工作中可能涉嫌涉恶类案件的线索,均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先后与公安、法院集中研判3次、内部研判4次,依法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方面准确把握,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坚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引领,坚决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黄赌毒”、传销、拐卖等犯罪,切实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2018年,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案件32件51人,提起公诉35件48人,其中1名基层村委会副主任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依法起诉;批准逮捕“黄赌毒”案件22件46人,提起公诉22件42人。

四、抓宣传,强氛围,提升社会参与力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务川检察院及时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深入社区街道、单位企业进行宣传,结合双提升和脱贫攻坚工作,对全县所有乡镇、包保的社区以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等形式,向群众及时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为全社会凝心聚力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文 | 龚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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