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于宝马车撞电瓶车后,持刀砍被撞电瓶车男子,反被电瓶车车主砍死一事,有何见解?

流氓小无赖


我不是法律界人士,只站在普通人的角度谈谈自己对此事的看法。

1,花臂宝马男绝不是什么善类,此次完全是咎由自取,自己作死。虽然不能以貌取人,但很多时候一个人的衣着外貌确实能反映他的性格习惯。

别的不说,把这张照片放网上,让大家投票,我估计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会认为这个不是啥好人。

在此事中,花臂纹身男先是占了自行车道,后又出来追打电瓶车主,本来已经占据上风,可还是不满足,非得回车里拿砍刀砍人,结果成功逼急了老实人,被追砍反杀。

(说实话,碰到这种人,如果不往死里打,最后受害者很可能是自己。这次是电瓶车主厉害,如果换做其他人多半已经被花臂纹身男砍伤甚至砍死了。)

2,一个是故意行凶一个是被迫自卫。

从花臂纹身男的造型和霸道行为,以及他追砍电瓶车主时的表现可以推断。这位应该对砍人很熟练,他砍人没有朝着重要部位招呼,足见其经验丰富,多半是混社会的。

而电瓶车主则是明显的老实人。因为自己占理所以不想退让,在遭对方打骂的时候一直保持着忍让防守的姿态。可是当花臂纹身男拿出砍刀追砍他时,他已经没有了退路,终于逮到机会拾起砍刀反击。他砍人明显没有章法,只是出自本能,所以也不知道要避开要害,最终砍死了花臂纹身男。

从两者比较,更能看出,电瓶车主不存在恶意和故意,只是危机时刻的本能反应。

如果此事发生在古代,这位电瓶车主不但无罪,而且还是英雄好汉。

而站在公理上讲,也不应该苛责电瓶车主在1对4的劣势下行使自卫权利时还要保障施暴者的安全。如果过多的苛责,只会让公民在遭遇不法侵害时不知所措。

所以,个人还是倾向于电瓶车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夜雨如书


首先我要说的是开宝马车者,他违反交通法规,将车驶驶入自行车道,碰擦他人,应该负全责,但他却蛮不讲理,并仗势欺人伙同纹身的男子将骑电车的男子暴揍一顿,由小事变成了血案,他才是次血腥案件发生的主要肇事者,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再说纹身的元凶,也就是死者,他也是个无恶不作,罪恶累累,恶贯盈满,曾多次被法律制裁过的死性不改的人。他们私藏违法的管制刀具,就是为了仇视社会,时刻危害社会,具有蓄意杀人的目的。

他伙同开车子暴揍了骑电瓶车者后,还不解气,从车上再拿出砍刀杀骑电瓶车者。这一幕真是天怨人怒,就连老天爷也不护佑坏人,使他手中的刀脱落在地,被命悬一线,身处绝地的骑车者,自卫反击的将他砍死,他死的活该,少了一颗危害社会的瘤毒。

再说骑车者,我们老百姓都认为,他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他就是一名真正勇士,为民除害,老百姓至少有95%以上的人都会支持他的,同意我观点的请举个手。


老蒋闲言


一、这是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是宝马越线非机动车路线造成的。本该由宝马车主下车看伤情或说声对不起完事!

二、电动车司机事后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先是被骂,再后被打还被砍🔪。尊严被践踏,法律、公理、正义此时何在?而且都往死里逼!逼急了!狗急跳墙,兔子也会咬人,电动车司机捡起刀正当防卫!

三、虽然宝马司机全身纹身并不说明其是黑混混,但从其嚣张霸道行为和拿刀砍人就证明了他是无恶不做的黑社会混混。一般的人车里是不会藏刀而且处事文明。

四、恶有恶报,宝马男还是死于自己冰冷的刀!如果如果……一切都晚了!

总之,也应证了"自作自受”这道理,同时也说明了打黑除恶的必要性,要让大家安居乐业,不要因为小事而大打出手,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发展。当然电动车司机正当防卫中冲动把宝马男砍死!


手机用户真话里说


昆山来了一渣男,

好勇斗狠行不端;

开着宝马横着走,

正常路人撞路边;

仗着人多不讲理,

拳打脚踢把人欺;

拳脚还觉不解恨,

车中再把砍刀提;

一刀二刀再三刀,

刀刀都想把命劈;

电瓶车哥不惹事,

只想回家见娇妻;

你却一心要他命,

把你车哥砍火起;

刀举再砍第四下,

关公这次显了灵;

多行不义必自毙,

脱手应该跪双膝;

只要屈膝认个错,

车哥会把你放行;

哪知丢刀还要抢,

不知死活拼命上;

人被逼到这个份,

惹怒阴间阎罗王;

阎王爷爷一念咒,

刀就到了车哥手;

一刀二刀给教训,

没想伤你把命留;

谁知还往车后跑,

后备箱中还有宝?

要是再让尔得手,

世人都去学歪道;

车哥再下三四刀,

一刀咽喉一刀脑;

阎王终于松口气,

花名薄上龙哥销;

奉劝世人走正道,

歪门邪道迟早报。


春8508473


不是砍死对方,而是防卫过程中对方伤势过重而死,白衣哥伤势较轻而已,这是正当防卫所导致的结果,在这么凶险凶杀案防卫过程中,受伤是在所难免的,纹身男作为施暴方,拿出刀的时候就注定有人受伤甚至丧命,只是一个伤势重,一个伤势轻,纹身男完全是咎由自取,白衣哥无任何过错。

在后面的纹身男刀被击落,抢刀,抢刀失败,被刺,以及向汽车方向躲避等这一连串的动作,不存在侵害终止的表现,不能把对方的躲避动作当成是侵害终止的信号,在这种凶险的生死搏斗中,几秒钟几秒钟几秒钟的后退动作,在白衣哥看来对方完全没有丧失侵害能力,除非倒地不起,而且这么危险的场景中,几秒钟并不能起到冷静的作用,白衣哥根本没时间考虑那么多,而且纹身男在向汽车靠近,在白衣哥眼里,对方在躲避,还有战斗力,而且上一把刀是纹身男打完人以后回车里取出来的。他向汽车靠近的动作更不能认定是逃跑或终止侵害的信号,而应该理解成搏斗中的动作,和开始时的白衣哥的躲避动作算同一类。砖家都把人想的太理性了,太想当然了,站着说话不腰疼,要设身处地的考虑,几秒钟,这么凶险的场景,追击很合理。


吹牛老祖


我支持正当防卫!应判无罪!

宝马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要强行变道非机动车道,而正常行驶、遵守信号的骑车大哥,没有卖给“宝马”豪车“面子”,没有象“卖炭翁”一样,赶紧给“纹身老大”让道,便惹上了天大的麻烦。这是寻衅滋事!

纹身者推搡击打之余又拿管制刀具砍人,骑车哥忍无可忍,不能再忍,再忍就要命丧黄泉,面对多人攻击,捡起地上的刀反击,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将老大砍到了!抢救无效死亡!这不是正当防卫吗?这就是!

这不是飞来横祸吗?这就是飞来横祸!

网上各路英豪,纷纷发言,一时间防卫过当,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寻衅滋事,各种罪名甚嚣尘上,还更有多多网友大呼:为民除害!拍手称快!大快人心!

为民除害吾不苟同。毕竟戴大金链子,纹身刺青不是黑恶势力的标配与招牌。但,带管制刀具,是违法的!强行变道是违章!

该案的将来判决直接影响中国法治进程,考验法治的社会效果。防卫过当之说,不无道理,但诸位要知道平白无辜遭此劫难的骑车哥面对寻衅滋事、举刀砍人、以众欺少的有生命危险的被动局面时是怎样一种恐惧与愤怒?怎样一种无助与悲凉?唯有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容不得你考量防卫的标准,刹那间,不是灰飞,就是烟灭!律师,你能拿捏准?法官,你呢?检察官,警官,你们呢?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吧,假如骑车人是你还会过当吗?

如果骑车人有罪,好人该怎样保护自己?如果将来这样判决,法律还有警示作用吗?那样,坏人还有底线吗?法律将成为坏人的隐身衣,保护色!

试想一下,这如果发生在美帝,估计骑车人开枪打死对手,会判无罪!

多说无益,一个观点,为了让好人不受不白之冤,让坏人不敢再坏下去,支持正当防卫!无罪判决!您支持吗?

防卫过当者,知道“始作佣者,其无后乎”这句话吗?以为戒!

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成好人;坏的制度,能把好人逼成坏人。

法律亦然!结束!


鉴识者言


还好电频车主,临危不惧,换作我这样的女生,估计跑不赢,就都已经被砍死,横尸街头了

宝马砍人男,绝非善类,平时一定还有其他罪行,死了也得查下

什么人才会没事带着砍刀,随意砍人,这个宝马砍人男,很可能身上就有很多违法乱纪的事情,罪行满满,嚣张成习惯,一言不合就可以拔刀砍人,平时不可能没有做其他违法乱纪的事情

建议死了其实都应该严查下,有没有非法收入什么?如今这样死去,其实都是替天行道。


电瓶车男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目前此事比较有争议的是,电瓶车男夺刀后有追砍的动作,尤其还有捡刀二次追赶有人会认为这应该属于防卫过当。甚至属于故意伤害


但是其实鉴于对方身份和当时紧迫性,应认定电瓶车男属于无限防卫,为什么呢?

第一,对方开着车,而且人数众多,没有办法预计会不会一拥而上,或者马上叫来帮手

第二,开着车,如果宝马男缓过气,不排除这个德行马上开车撞人呢?

第三,对方很明显属于,仅仅受伤很难吓退的人,没有人能够保证车里还有没有其他武器。后果不堪设想。

第四,能够空手面对一伙人,对方还拿着刀,其实能够反杀已经是低概率事件,换作你我,说不定都横尸街头了

综上可以看出,当时的情景其实非常紧迫,属于你不弄死对方,对方就会弄死你的状况。

因此希望此案能够最终认定电瓶车男为正当防卫。


廖彩琳律师


其实我觉得整场冲突最可恶的是这个白衣男子,通过我的观察这人应该是宝马男子的朋友,当宝马男子拿出刀的时候他没有及时制止,当宝马男子拿刀砍人的时候他在一边看戏,当宝马男子刀被抢走的时候,他首先是想到的是逃跑。

真正的朋友不会眼睁睁的看他去砍人

真正的朋友不会自己先逃跑。

这件事留给我们的思考很多,什么是正当的防卫?什么是真正的朋友?前者笔者不是专业人士,不做评论。但是真正的朋友我觉得应该是这样的,

不一味的迎合你的观点,当你犯错的的时候及时的制止你。

当你春风得意的的时候,适时的给你泼一泼冷水。

当你有危险的时候,尽自己所能帮助你。

当你失意的时候,安慰你鼓励你。

如果你有幸碰到这样的朋友,不管他说的话你愿不愿意听,你都应该感谢他,珍惜你们彼此的友谊。


嗨锵学长


一看宝马男纹身满满 就毁人三观 人不正 行事也蛮不讲理 动不动就把三刀来用 刀刀就想要电瓶车主的命 峰回路转 阴差阳错自己刀也不识主人面 照样把主人伤 而且一命呜呼 可叹无辜电动车主惹了一身骚 不知他这纹身宝马男的骚血腥味 啥时候能挥去 本不相识的两个陌生人 咋有缘“撞”到了一起 不是“秀”恩爱 是比拼玩命 不讲理的纹身宝马男撒手人寰 咋就这么顺心人意 和他小命说“拜拜” 从此不再见 我们还是多多注意同情不幸也算若祸上身的这位电瓶车主 不知“官司”后事怎料理


用户强934485230742


逞能争强的冲突斗殴都是输家。

和气生财的平安语永记于心,愿好人一生平安。

人与人之间的“生气”,都是过火所致,人的心思都不放平,“宝马”不要耀武扬威,“电动”不必怒发冲冠!

把事件的冲突归咎于贫富对立,无助于问题的平息,人生都是自我提升的过程,从这种严重事件中看到互谅互让是金子般珍贵。

如果生活的事情,都要拳脚刀枪解决问题,就是法制社会的倒退。人性向恶的深渊。以此为题夸大矛盾的人,也非善意!

我们还需放下心理包袱,找回人性的本源,不必把宝马与电动的冲突,产生仇富心理,积压仇富怨气,产生不智行为。那些高呼以及无聊的偏激言论,是有害的,我们不能把之放入心理。

从我做起,成为良好公民,是社会的正能量大方向,血案的警示,我们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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