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昆山骑电动车男子,遇到被围殴的情况,你会怎么做?

偷车养友女


只能说白衣大哥胆大,很多网友说肯定忍不了要干起来咋的咋的,如果真遇到了我想大多数人看到这种场面肯定是撒腿就跑了,只能说白衣大哥胆大,这可能和他的出身有关(据说是退役特种兵,现在是保安队长)。

事件发生后,很多人,既对这种黑社会的行为表示愤怒,也为电动车主的命运担忧。竟然有律师认为电动车主涉嫌故意杀人,防卫过当!回顾事件,纹身男多次违法:

1、电动车主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完全遵守交通规则,这辆电动车是简易款国标车,无论是新老国标,都属于非机动车。而花臂纹身男竟然压实线进入非机动车道,此为第一次违法。

2、由于电动车挡住了花臂纹身男违章的汽车,竟然遭其辱骂,已经从汽车违反交通法上升为治安违法,此为第二次违法。

3、觉得骂人不过瘾,花臂纹身男竟然到车上取出一尺多长的刀,从现场画面看,这把刀明显属于国家管制刀具,此为第三次违法。

4、举起长刀砍向电动车主,带有故意杀人的目的,并且电动车主已经被捅伤了,形成了花臂纹身男故意杀人的事实,

此为第四次违法。

根据2015年新修订的刑法第二十条第3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电动车主的行为完全满足以上要件,属于正当防卫,而不属于防卫过当!(当然最终结果以公检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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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遇到这样事,报警肯定是来不及了,“社会纹身哥”这小爆脾气怎么可能给机会打电话报警,就像事实中一样,对方一上来肯定就对我一顿海揍,这个时候肯定是不敢乱动的,我只能拼命的护住脸,才能让我那英俊的脸得以保全!

就这样的情况下“纹身哥”都还不解气呀!因为众目睽睽之下很显然用拳头已经不能满足这位“社会龙哥”这一身的纹身造型!所以此时他想到车里那把砍刀,因为只有砍刀才能衬托出他那霸气的身形了!


就这样他手持钢刀站在大街上一刀一刀的砍我,他们完全不理我的哀嚎、哭泣!将我那仅存的一点尊言都要贱踏掉!请问此时我还能怎么做,又没有人帮我报警,那怕是出声制止都没有😭!就砍到第五刀的时候,因为之前几下让纹身哥意气风发呀,有点飘飘然,所以砍刀没有握住,砍刀飞到公路中间!这个时候我再不反抗肯定是要命丧于此的,于是瞄准这个机会忍着身上伤痛,健步冲上去抢先一步拿到那砍刀,向着冲过来抢刀的“纹身哥”用尽全力反手就是一刀,我那个愤怒呀!为什么一再忍让都还不放过我,就因为纹了那身图案吗?难道这身图案可以刀枪不入吗?这身图案可以让人忘乎所以吗?所以我不相信这身图案那么神奇,就一刀一刀的去验证它!

结果大家也看到了,那纹身真不能当盔甲用的,而且这纹身男的朋友也不制止一下,就在旁边看着,那怕是喊一声“别砍了,那纹身是吓唬人的,不是盔甲来的”也有可能惊醒愤怒中的我!可是偏偏就没有啊!这个时候我幻想着自己是花果山十三太保

花果山十三太保知道不?我就是老大! 想当年,我手拿着两把西瓜刀,从南天门一直砍到蓬莱东路。 来回砍了三天三夜,是血流成河。 可我就是手起刀落手起刀落手起刀落,一眼都没眨过!

当我清醒过来的话候,看到眼前的景象,都惊呆了!再想想纹身哥那些朋友的哀词“一路走好、来生还是兄弟”,人都砍成那样了,你们不去扶着他这一路可能他走不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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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视频,我在想这其中可能有蹊跷,一开始下来一个白衣男子,跟电动车哥拉扯了一下,本来剧情到这里应该结束了,可后来龙哥却光着膀子气势汹汹的下来了,看他奔跑的动作都感觉到他很气愤,像个小跳蚤,为何?

我做了一个大胆的猜测,是不是在拉扯的过程中摩托车哥大喊了一声,我的表,我的表不见了,新买的卡地亚。

白衣男子被这突如其来的喊叫懵逼了,这拉拉扯扯中表不见了你赖我?人多,这样也尴尬,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白衬衫摘了人家表呢,于是就往车边退,希望他冷静下,找找地上,无奈电瓶车哥不依不饶,竟然叫还他表,他也搞不清,表是拉扯中掉了还是给白衣哥顺走了,就不依不饶的让白衣哥还表。

龙哥心里本来就烦躁,豪哥上周在台湾被抓了,马克哥也到台湾,正埋伏在西门町,所以在这个风口浪尖上,龙哥本不想出面,刚在帝豪喝了点酒,此刻正醉意朦胧,没想到出了这事儿。

白衣哥比较尴尬,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他刚跟龙哥不久,拉扯中表不见了还是头一回遇到,他也犯嘀咕,这哥们根本不按常理出牌啊。

关键时刻还得请龙哥出马,龙哥一听气不打一处来,我他妈的开宝马的,会稀罕你一只卡地亚,看我不抽死你,于是借着酒精的作用,衣服一脱,小短腿一瞪,跳出了车门,气势汹汹的冲过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末了还不解气,又折回车中取出了那把马刀,那是豪哥送给他的,那次是泰国,那帮鬼佬逼着豪哥喝完整瓶威士忌还不算,还要给他喝尿,豪哥怒了,就用这把马刀,摆平了那顿饭局,刀扔给他的时候,还血淋淋的,龙哥那时候刚出道,在一旁瑟瑟发抖,豪哥微笑着说,给你,留作纪念,于是龙哥保存到现在。

龙哥用刀背敲的电瓶车哥,他只是吓唬他罢了,没想到却失手掉了,龙哥赶紧去捡,却被电瓶车哥抢先了一步,龙哥心想坏了坏了,却已经挨了一下,他感觉不到痛,本能告诉他,刀在敌人手里的时候应该跑,无奈腿短,跑得不快,所以又挨了几下。

龙哥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对不起豪哥,等豪哥出来,刀一定要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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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昆山骑电动车男子,遇到被围殴的情况,你会怎么做?

我的答案是这样的——

首先,我在正常非机动车道车道上行驶,它违规转向擦挂了我,我一烂电瓶车,人家是宝马哒,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起码给个说法噻。

我车逗停在那儿等说法。后排下来一男的,并没道歉的意思,我哈逗不安逸了,你违规擦挂了我还有理了,开宝马好了不起唛?我得怼他一句。

后排一女的见状,立马下来,把电瓶车提到街沿,说了对不起,我气哈逗消了,但准备撤退时甩了一句:开车注意点,你要是把人撞倒了,就没那么简单了……

结果那男的一听不舒服了,上前来喝道:你再说一句!

“你们违规在先,是该道歉噻!”我说道。

接下来,你来我往,互怼了几句。

这时开车的那人下车来,不问三七二十一就打,我看他们人多,虽然我个子高出他一头,估计也打不赢,过往的行人也没见哪个停下来劝解,好汉不吃眼前亏,只有认怂噻。所以,他打我,我也只是防御性挡一下,但是嘴巴还是在说:你们违规难道还有理嗦?

矮个男一听,转背走了,我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谁知他竟拿了一把几尺长的砍刀出来!随时带着凶器出门的绝对不是好人,我心想,得赶紧脱身。正在这时,矮个男不顾他同行人劝阻,气势汹汹跑过来提刀就砍,我只有躲,更不敢还手,也不敢再吱声,矮个男砍了我几刀我没还手也没吱声了,心想他应该住手了吧,谁知他戾气也来越重,越砍越猛,我赶紧往人行道跑,不知他是甩刀来砸我还是用劲太大,反正刀一下掉在我脚下,我趁势捡起刀想跑(至少他没凶器了,我就相对安全了),结果矮个男见状一下扑过来争抢,电光石火生命危急中,我用刀捅了他两下以解除他对我的生命危急,结果他爬起来朝车那边跑去,我第一反应是他车上一定还有后备凶器!如果让他拿到,我今天绝对完蛋,既然我可能面临活不了绝境,凭啥给他机会?为啥不能趁势解除自己生命危在旦夕的绝境?在情形非常紧迫危急状态下,我必须拿刀一阵乱砍,砍到哪儿我不知道,反正就是为了保证自己能够活命!一直砍到他没有反抗能力为止!

我不这样做能保命么?答案应该很悬。因为人们的常识都是:凶兽文身等彪悍、跋扈的人,一般都有点“黑恶”,再加上他车座位上随时带砍刀,不黑也恶——谁敢保证他跑向车子时已经失去对我的进攻能力并正在逃离险境?如果此时我住手,谁敢保证矮个男和他的同行人不会采取什么意想不到的措施绝地反击?如果此时我住手,他们对我绝地反击,谁敢保证我不会被他们弄死?

为了当时能能活下来,而且当时情形我暂时占据主动,因此我只能一鼓作气,砍到他失去抵抗能力为止,别无他法!

至于哪刀下去会要了他的命,我真不知道,而且当时情势紧迫,根本也不容我多想,唯一能想的就是:我先活下来再说!


勒克儿


代电动车车主说句心里话:各位朋友,各位网友,各位关注这次砍人事件的看客们,你们好,谢谢你们对我的关心与支持。非常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非常感谢🙏。 我今年41岁,上有老下有小,就一个普普通通,本本份份的平头百姓,文化不高,谈不上事业有成,但也是一日三餐吃的饱。虽不是什大善之人,但也与邻为善。从不招惹别人。一家也算幸福,其乐融融。发生这是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我骑个电动车想平平安安回家,走的也是自行车道,我与死者素不相识,也往日无仇近日无怨,也没挡宝马车道,也无与车剐蹭。你想变道超车你可以鸣笛,我也可让你。而不是你们下车对我谩骂,而后又出手打骂,我一而再而三地忍让,不想招惹你们,反而你不依不饶,还从车里拿出砍刀,对我一次次攻击,我一次次躲闪,你还不停追砍,被我挡住砍刀后,你还抢拿地上的刀准备继续,被我先抢一步拿到。我也是忍无可忍,我招谁惹谁了,被你们无故伤害。为了制止你我才拿起刀反制你,不幸中刀,你又跑向车,我以为你又要去拿刀,才追砍你。制你身亡,这不是我的初衷。

对你的家人造成的伤害我深表歉意。我也是受害者,我是无辜的,我更冤。 你看这几天网上关于他的视频,多嚣张跋扈,车里还藏有管制刀具,身上纹的纹身就以为刀枪不入了,交友也是些社会小混混,这是典型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团体。遇到你我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你呢?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江南大侠你大爷


竟然还有人说,这种情况,应该用理智解决的!以德报怨!也对,宽恕他是上帝的事,我们需要做的就是送他去见上帝


作为老师,抗日战争知道吧,了解吧,但是用脑子想过吗?当人被逼到绝境的时候,躲是躲不掉的,我们不惹事,但是中华儿女从来不怕事,软弱就要挨打!这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用无数鲜血总结出的结论。。。坏人为什么这么嚣张,就是无数这样软弱的人给惯出来的!


从另一个角度,既然标榜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会理智处理,那别人骂你几句,就受不了了,就要骂回去,试问当有人拿刀砍你的时候呢?!当你一次用胳膊、大腿这些不致命的部位挡住的那致命的一刀一刀的时候,当你切身体会身上鲜血直流的时候,当你意识到这是离死亡最近的时候,你还能理智吗??你连被人骂都忍不了,更别说意识到死亡的威胁,是不是很可笑?


当文身男跑了,你确定他车上没有其他的凶器?你确定他安全的时候,他的朋友不会上来围攻,骑车男之前的隐忍已经说明了,他不想把事情闹到,直到对方拿出刀,生命受到威胁,难道就该骑车的人被砍死的结局?试想如果今天是骑车人被砍死,你又能做什么,你笔诛口罚有用吗,这个生命能回来吗,那时你会说:这个纹身男才应该被砍死,只不过现在结果就是那时的你所希望的。好人就该有好报,坏人就该被惩治。


作为一个成年人,一言一行,你不仅仅是你自己,还是一个社会群体的一份子,尤其是老师,你还肩负教书育人的责任。中国人应该有血性的,当国家有难的时候,民族有难的时候谁上?靠你的理智吗?还是靠你的口水?


就像某国跟我们打贸易战的一样,用有些人的逻辑:贸易战会造成很大的损失,会给我们带来很多的难题。难道就不打了?任人宰割?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千里必诛


无敌男神乐


俗话说视临头三思为妙,怒上心一忍为高。我是不赞成,因为一点小事儿而最后导致杀人流血,家破人亡,身陷囹圄的。

现在交通繁忙,各种车辆非常多。出现一点刮刮蹭蹭,出现一点小小的摩擦。这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大家在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以后可以保留现场,可以向交警报案,寻求一个公正公平的解决方式。自己解决,往往是互相指责对方。言语不冷静。态度蛮横,以欺压打压对方为主,这种方式解决不了问题,往往还会造成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形成新的矛盾。

街上两个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这两个人就形成了一个矛盾的双方,谁也不了解谁,谁也不认识谁,在互相不了解的情况下,往往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在这次事件当中,宝马男和骑电动车的男子发生的矛盾。宝马男回到车上,拿出了一把长刀。和几个人一起围攻骑电动车的男子。谁能够想到宝马来如此彪悍,发生了矛盾,竟然会回去拿出一把长刀来,朝着骑电动车的男子就砍。要不是失手把长刀掉在地上被人家反夺过去,那么死者可能就是骑电动车的男子。

骑电动车的男子挥刀砍向宝马男。在追杀宝马男的同时,其实也是让自己慢慢的走向了监狱。起了争执,杀了人,最后人死了,肯定自己要受法律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骑电动车的男子等于自己为自己选择了一条并不光明的路。因此我感觉丧失理智往往会让自己陷入被动。冲动是魔鬼,这句话确实没有什么过错。

回到正题,如果是我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会忍让。承认自己的过失。大家互相谅解。也许会是还会成为好事。而不至于让矛盾激化到不可收拾的程度。我的观点你认可吗?

文明评论,理性发言。谁咒骂人,那些诅咒人话就在他自己的身上应验。谁骂人,就等于是在骂他自己的全家。谁愿意使用暴力,可以教育自己的孩子去使用暴力。我不会去鼓励我的学生去和恶人抗争,因为他们还年轻。因此而攻击我的,你可以自己去教育你自己的孩子,不要对别人的看法说三道四。言语不尊的,会自取其辱,得到报应。


平原春秋


此情此景,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先示弱,然后跑!

不要以为跑很丢人,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很多事情你是控制不住的,事情并不会按每个人的设想去发展,因为:

无论是花臂男,还是电动车主,都有点热血涌上头顶的感觉,此时,人的情绪占主导作用,理智则消失的无影无踪!

当情绪占上风时,双方会怎么做呢?

花臂男会顺着自己耀武扬威、唯我独尊的思路走下去,对电动车主极尽恐吓、威逼之能事,手中工具肆意挥舞,不经意间就可能会,砍到电动车主,而这个过程花臂男自己也意识不到,因为有些事情并不是我们每个人所能控制的,就像蝴蝶效应,例如,就在花臂男咋呼时,万一电动车主做出极端动作,也说不定。

再反观电动车主,他的思维情况和花臂男一样,都是情绪冲动。即两人都在极端情绪下,又有工具,两人又互不相让,对刚的结果,大概率会发生意外!

所以,我要是电动车主的话,我要让理智来主导大脑,要是单纯的斗嘴,或手脚招呼几下,可以不咽下这口气,但现在情况紧急,就不能再由着自己的性子啦!我要认识到,好汉不吃眼前亏,先示弱,然后报警,就凭花臂男恐吓别人,就够惩治他了,现在是法制社会,相信会处罚他的!


用技巧一改变人生


如果纹身男没死呢?一定会讹电动车男一笔钱,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几个混混围殴一个老实人这样的事情在北方是如此的普遍,我都见的不爱见了。要说感受,我比较有发言权。因为我就遇到过几乎一摸一样的事情。大概二十年前,我那时20来岁,刚大学毕业,父亲得了重病,切除肿瘤又化疗后,医院宣布不治。为了延续父亲的生命,我疾病乱投医,去几千公里外的长春一个所谓的退休军医处给父亲买药,从家乡出发到长春买到药再返回家乡已是72个小时之后,这几十个小时我几乎没合眼,回到我们那个城市时大概凌晨5点多,我回到出租屋和衣躺了三个小时就匆忙起来带上药赶往汽车站,准备乘车将药带回乡下的家给到父亲服用。出了小区大门,就是一条大马路,正是早市时分,道路两边已是各种水果,肉菜的摊贩,吵吵闹闹,熙熙攘攘,我买了一些水果,一手提着药袋,一手提着水果袋,急速往汽车站方向走,忽然间,耳边响起了一声声粗鲁的骂声“X尼玛的,眼睛瞎了”我急着赶路,并没有回头看是怎么回事,但一路走了十多米,一直就骂声不绝,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下,正好看到几个人跟在我后头,离我大概有五六步远,眼睛瞪着我,嘴里不干不净骂着,我停下脚步,问到,“你们骂什么?”说话间,那几个人就走到了我面前,领头的当胸就给了我一拳,眼睛瞪着我,嘴里叫骂道“我X尼玛的,走路不看路,瞎眼了吗?”我这时才反应过来:这几个是些社会混混,因为我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太了解这些人了,他们在路上看到谁不顺眼,都会骂几声,有时候还会上去揍人家,看对方害怕地跑了,他们才满意,他们习惯了了这样的作威作福,甚至在路上,他们发现有人长得帅了,抢了他们的风头,他们也会打骂人家,看到被打的人认输装怂才肯罢手。这就是八九十年代的北方小城。我当时并没有惹这些人,离他们也有些距离,也没碰到他们,唯一的可能就是走在了他们前面,挡了他们的道,他们是这里的恶霸,谁见了都得躲远一点,就像皇帝上街,需要鸣锣开道,而我,一个不知趣的人,竟然挡了他们这几个霸王的路,离他们距离太近!话说,也怪我在外地上了多年学,成了书呆子,不懂得我们这里的小县城多少来年还一直保持这股歪风不变。可能我当时真的是读书读呆了,我就还嘴一句“路这么宽,给你一家修的?”这一句,引得对方几个人恼羞成怒,一下子,雨点般的拳头就落在我头上身上,我手里还拿着救命的药,父亲已经几天没进药了,我想着,就想快速跑掉,夺路而逃。没想到这几个无聊的人把我围得紧紧的,嘴里喊“还想跑?今天不打死你!”在北方长大的孩子应该见惯了几个混混打一个人这样的不对等打架,记得在太原读书的时候我住在校外,有一次放学我从学校后门出来,刚好碰到了几个人打一个人,那个人不敢还手,后来被那群人打倒后,又被用砖头在头上拍了几下躺在地上不动了。我第二天早上回学校时,看到那个人还躺在那里,没人理会也没人报警。大家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想到这里,我就知道跑不掉了,如果再认怂,可能就会想在太原见到的那个人一样,躺在这里,死了也没人管。因为是肉菜市场,我旁边刚好是个卖猪肉的摊位,我快速走过去,拿起一把切肉刀,厉声喝道“别再纠缠我了,否则我就不客气了!”没想到,这几个混混根本就不把我放在眼里,走到我跟前,瞪着眼睛骂道“尼玛的,有能耐捅啊!超老子胸口捅啊……”然后就更加疯狂地围殴我,基本上我身上头上拳头,木棍,秤砣,他们能捡到的,都砸在我头上身上。一瞬间,我头脑一片空白,什么也记不得了,只是清醒过来时,那个为首的歹人躺在地上……,后来,他被送去了医院,……无大碍,我赔了他一大笔医药费误工费等,此事画上句号。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人是我们那里东街一霸。经过这件事,我深刻体会到,在那个县城,如果没关系,你就是故意伤害,如果你有关系,你才是正当防卫,如果都有关系,就可能是防卫过当。


南国风烟111



昆山这个事情是最近一堆负能量里的一股清流,长了好人的志气,灭了坏人的威风,是大快人心的好事。

对坏人来说,就是很多人都说的,真把一个老实人惹急了,你连下跪求饶的机会都没有。而对老师过日子的好人来说,最大的启示就是,坏人其实也是纸老虎,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可怕,你硬起来了,他可能就怂了。

也就是说,面对这种看上去特别嚣张的人,作为一个老实人,首先是不要自己先认怂,要敢于还击,敢于胜利。

但是面对这样长好人志气,灭坏人威风的好事,有些人又开始各种阴阳怪气,说这不是正当防卫,这是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伤害致死。但问题是,如果这种情况还不算正当防卫,那要怎么才算正当防卫呢?


酒驾是你,实线变道是你,越过非机动车道是你,主动挑事儿是你,先动手是你,主动动刀还是你,我还击,你死了,我成了故意伤害。天底下有这样的道理吗?

那要怎么样才算是正当防卫呢?面对坏人,跪地求饶,自抽耳光,求他们放自己一马?看着他们横行霸道,自己忍气吞声,这样就对了?还是等着自己被砍死了,再让媒体报道,法院去审判他?

不想多谈细节了,就想说,如果事实就是视频里的那样,几乎社会上的所有人都会认为这是正当防卫,只有法律认为不是,那么问题就变成了,这样违背绝大多数人认知的法律错了,还是绝大多数人的认知本身就错了?


其实这个问题从于欢案就已经很明显了,所谓的法律人和法律的规定已经完全与绝大多数人的常识相对立了。如果不是一个意外的机会引起了社会关注,于欢就成了故意伤害致死,就要被判刑。

这次这个问题依然是这样,除了极少数人之外,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骑单车的男子是在自己受到暴力攻击,生命安全已经受到明显威胁的情况下的正当防卫,但似乎还是达不到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要求。这个要求是不是太不近人情,太违反社会绝大多数人的认知了?

就像之前的彭宇案一样,昆山这个案子可能是关系到社会风气的一个风向标,法律究竟是保护坏人,还是保护好人?如果这种局面还是要按照故意伤害致死定罪量刑,那就是长坏人志气,灭好人威风,是不给老实过日子的好人留一点出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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