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也要承担?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夫妻本为一体,但是因为某些不得已的原因必须分开,那么,离婚后,债务应该怎么处理呢?又该如何断定谁承担呢?

有人说,夫妻双方可以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约定由谁承担啊!那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男女双方都拒不承认,该如何处理呢?

夫妻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也要承担?

接下来,我们就分情况地说一说:

一、单方的个人债务

如果只是单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后这笔债务应仍由其个人来偿还。但是,这种情况有着明确的限制条件:

1、债务必须是原夫妻一方个人所欠的债务,其配偶及子女都不知道、不同意,更没有一起去借债。

2、接到的款项,都是为其个人目的的私人所用,而不是家庭开支。

3、即使是个人独用,也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撑。

夫妻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也要承担?

二、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该根据原夫妻二人的约定由一方或双方共同偿还

1、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作出约定,则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

2、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进行了约定,则有约定方进行偿还。

夫妻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也要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否对债务进行了约定,债权人都有权利向任何一方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同时向原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即使债权人仅向一方主张权利,此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凭离婚协议或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要求补偿。

也就是说,夫妻间即使第债务切割进行了约定,也只对彼此有用,不能对抗其他人。

夫妻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也要承担?

举个简单的例子:

A和B曾是夫妻,2015年,B以经济周转为由,像C借款50万元,一直未偿还。2016年1月,A与B离婚。同年10月,C把A和B一起告上法院。A抗诉称,虽然借贷行为发生A和B婚姻存续期间,但是自己并不知道这笔借款,也不知钱的去向;况且,A与B离婚曾经有过约定,婚姻内发生的债务由B承担。所以自己不该偿还欠款。

夫妻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也要承担?

法院认为,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名义所欠债务,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虽然A与B有过约定,但C并不知道此约定,所以,此约定仅限于A与B二人之间,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判决A与B共同偿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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