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最高检19个内设机构职责及负责人名单

特别关注|最高检19个内设机构职责及负责人名单

最高检内设机构作重要调整:19个机构职责及负责人名单

1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童建明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改革内设机构,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关情况,以及地方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推进情况。

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情况。根据优化效能、突出专业化建设、注重统一规范等基本原则,最高检按照案件类型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分别设立第一检察厅、第二检察厅、第三检察厅、第四检察厅;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立分别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的第六检察厅和第七检察厅,专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的第八检察厅;调整刑事执行检察厅的职能,设立第五检察厅;设立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将控告检察厅、申诉检察厅合并设立第十检察厅。

19个内设机构职责及负责人

据1月3日最高检官网信息,调整后最高检内设机构19个:

办公厅(新闻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厅、第二检察厅、第三检察厅、第四检察厅、第五检察厅、第六检察厅、第七检察厅、第八检察厅、第九检察厅、第十检察厅、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国际合作局、检务督察局(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办公厅(新闻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实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全国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办公厅(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松苗

办公厅副主任:刘喆 马骐 任宜新

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肖玮

政治部

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政治部内设干部部(保留警务部牌子)、宣传部、干部教育培训部、办公室。

主任:王光辉

副主任:郭兴旺

副主任:胡尹庐

副主任:邓云

干部部部长:孙勤

宣传部部长:陈有贤

干部教育培训部部长:

办公室主任:李辉

第一检察厅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四检察厅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厅长:张志杰

副厅长:罗庆东 张晓津

第二检察厅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

厅长:

副厅长:侯亚辉 黄卫平 刘彦

第三检察厅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厅长:尹伊君

副厅长:韩晓峰

第四检察厅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厅长:郑新俭

副厅长:刘太宗 王建平

第五检察厅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厅长:王守安

副厅长:刘晖

驻公安部秦城监狱检察室主任:刘继国

驻司法部燕城监狱检察室主任:周伟

第六检察厅

负责办理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厅长:元明

副厅长:贾小刚 吕洪涛

第七检察厅

负责办理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厅长:张相军

副厅长:张步洪

第八检察厅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厅长:胡卫列

副厅长:

第九检察厅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厅长:史卫忠

副厅长:李峰

第十检察厅

负责受理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厅长:徐向春

副厅长:王光月 杜亚起

法律政策研究室

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有关检察工作法律案的起草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研究论证工作。承办涉及检察工作的司法协助协定、引渡条约、国际公约等文本草案的研究、谈判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提出司法解释意见。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台事务工作。

主任:万春

副主任:缐杰 高景峰 李文峰

案件管理办公室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主任:董桂文

副主任:申国君 陈晓

国际合作局

承担全国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合作和有关国际司法协助。承担全国检察机关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系协助工作。承担全国检察机关涉外个案协查工作的管理。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外国检察机关合作协议或议定书的文本起草、谈判及签订等对外协调、管理工作。

局长:张新泽

副局长:李新

检务督察局(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对各级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务督察局局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肖卓

检务督察局副局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吕家毅 王炳江

计划财务装备局

制定实施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局长:于洪滨

副局长:许泽虎 李满旺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常务副书记:阮丹生

副书记:那艳芳

机关纪委书记:杜爱平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局长:顾义友

副局长: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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