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业如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曹凤岐教授、朱乾宇博士专访

2018年1月2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并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这个战略的出台为我国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既带来了一系列重要机遇, 也因此产生了诸多挑战。金融机构如何把握机遇、战胜挑战?在政策层面, 政府还应加强哪些领域的工作?对此, 本期咖啡屋荣幸地请到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曹凤岐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朱乾宇博士做客, 一起就这些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

主持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首先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曹凤岐教授: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第一要解决“三农”问题, 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中国在城镇化的过程中, 实际上乡村问题是一直存在的, 如农村人口流失问题就是一大体现。农村萎缩了, 大家都跑到城市, 尤其是大城市;而乡村人口大幅减少后, 难以发展起来, 城乡差距就越来越大。如此下去, 乡村靠什么来振兴?所以, 乡村振兴问题首先是要解决“三农”问题。

第二, 农村要产业化, 即要发展产业。农村得有产业, 这样才能实现就地就业。有了产业, 才能够让农村人口从北京、深圳或是上海等其他城市返乡。农村如果没有产业, 回乡只会增加农民的负担。因此, 农村要因地制宜地发展产业, 实现就地就业。

第三, 在经营组织问题上, 在平原和比较大的地方, 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来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现在农村土地可以流转, 但不能买卖, 我们可以采取租赁或者是入股的办法, 从而保证农民既能从土地中获得收入, 又能实现土地的集中, 从而追求更高收益的土地利用。可考虑通过家庭农场和一些新型农村经营组织把土地集中起来, 这样可以实现大面积的机械化耕作, 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

第四, 乡村城镇化。其实就是农民就地变成工人, 改变过去将农民绑在土地上的方式, 将农民变成农业工人, 由少数人经营农场的局面, 变为大面积的土地机械化耕作, 农民可以去农场劳动, 成为农业工人, 拿工资、有劳保福利, 此举实际上是将农民工人化、城镇化了。


中国金融业如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曹凤岐教授、朱乾宇博士专访


第五, 要保持青山绿水、农村本色。这也是乡村振兴很重要的一点, 振兴乡村的同时要特别重视农村的环境问题, 不能像大城市一样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

要解决上述五个方面的问题, 必须得到金融的支持, 乡村振兴不能光靠政府投入, 还要依靠资金的融通。但要吸引资金, 农村首先得有产业, 只有乡村发展起来, 金融资本才愿意进来。而金融支持还得靠金融机构, 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农商行、小额贷款公司等等。但现在许多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信用社并没有真正为农村服务。我们在一些地方调研时发现, 一些金融机构在农村吸收存款后, 资金流向了城市、吃利差去了, 使得农村金融服务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要解决这些问题, 需要发展农村的金融机构, 但大银行出于成本、收益、风险的考虑, 不可能大量地满足村民多则几万块, 少则几百、几千块的小额贷款需求, 这些金融需求主要还得靠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来满足。

主持人: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 为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金融机构带来了哪些重要机遇?

朱乾宇博士:在我国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 农村经济的发展一直比较落后。相应地在金融领域, 农村金融的发展也相对比较薄弱。这一次从国家政策、战略层面提出乡村振兴战略, 对我们整个金融的发展尤其是农村金融的发展而言都是一个重要的机遇。

对此, 在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 提出了一些针对性措施。包括2018年1月2号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 也都提出了一些具体性的做法。事实上, 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 就曾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 当时只有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三农事业部, 后来要求所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都必须成立普惠金融部。2017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8年的一号文件又着重指出, 普惠金融的重点在乡村, 这相当于是向所有金融机构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包括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 以及曹老师上述中所提到的中小微金融机构, 甚至包括一些准金融组织, 如合作社下设的资金互助社等。乡村振兴的所有规划都需要一个前提条件——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但仅仅只靠财政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 如何在发挥金融机构力量的同时, 拓展其他融资渠道, 比如一些当地乡贤, 以及部分乡村精英, 他们回乡创业的时候所投入的一些资金, 如公益基金、乡村发展基金等, 这些资金都可以考虑进去。


中国金融业如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曹凤岐教授、朱乾宇博士专访


具体来说, 我们可以将现有的服务农村的金融或准金融机构、组织大致划分为四个类型。第一类是传统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 (比如农发行) 、大型商业银行、中小型金融机构 (如农信社、农商行、村镇银行) 以及一些小额贷款机构等。第二类是新型的科技型金融企业, 主要代表包括蚂蚁金服、京东金融以及以腾讯为代表的一些互联网科技公司。如蚂蚁金服发起设立的网商银行也成立了农村金融事业部, 专门针对“三农”提供信贷支持。第三类是农业领域的龙头企业, 有些也在发展“产业+金融”, 如大北农、新希望、蒙牛、伊利等等。这些企业主要是以供应链的方式为供应链条上的中小企业、种养殖户提供金融支持。当这些龙头企业有闲置资金的时候, 可以直接提供供应链内的借贷;而当资金不够的时候, 也可以和其他金融机构合作, 通过提供担保或是推荐客户的方式, 让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或种养殖户提供贷款, 这样既降低了融资方的融资成本, 也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第四类是农业网贷平台, 尽管目前网贷平台的政策和监管越来越严格, 但全国已经成立了一百多家涉农网贷平台, 如翼龙贷、田田圈等。

每一类金融机构或是准金融机构、组织都有各自的特点。其中第一类金融机构, 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小股份制银行应该是主体。它们的优势在于资金雄厚, 技术水平包括风控能力也是最强的, 按理应该成为提供金融支持的主力军。但由于体制等原因, 这些机构的灵活性反而不如其他机构。它们应该加大力度, 投入到普惠金融以及服务农村金融的相关领域中去。不过第一类中, 除了政策性银行、传统商业银行, 还有许多农村金融机构。实际上从2007年开始, 我国就提出来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当时提出来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三类:第一类是村镇银行, 这是当时主推的一种形式;第二类是农村资金互助社, 这一类是需要银监会颁发金融许可证和金融牌照的, 是正规的金融机构;第三类是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 但小额贷款公司是没有金融许可证的, 主要由民间资本来运行, 不属于金融机构。这三类中, 村镇银行数量最多, 而贷款公司由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 只能发放贷款, 不能够吸收存款,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成为蜻蜓点水式的样板工程, 数量最少, 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数据, 2017年底只有13家。而农村资金互助社中, 截至2017年底现存48家, 其中原因主要是考虑到由一批没有经过一定金融专业训练的农民去成立一个专业金融机构, 风险比较大, 且如果全国大量的乡村都成立资金互助社的话, 实际工作中很难进行监管。之后允许有条件的农业合作社下设资金互助部, 但农业合作社一般是在各地的工商部门注册的, 因此其下设的资金互助部不属于金融机构, 它们和小额贷款公司一样, 都是没有金融许可证和金融牌照的, 属于非存款类贷款组织。

主持人:农村金融机构因此受益的话, 是否能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

曹凤岐教授:农村如果不推行普惠金融, 实际上很难发展起来。但在推广普惠金融的过程中, 金融机构并不赚钱, 这是矛盾所在。因此对于农村, 建议除了正规金融, 还是要同时发展民间金融, 包括小额贷款公司, 也包括我们一直提倡的标会、摇会。标会、摇会属于非常古老的金融形式, 类似于资金互助会, 是在农村自发形成的。但这种形式在解放以后被认定为属于高利贷而取缔了。改革开放初期, 温州、宁波和福建一些地方重新利用这种形式搞生产、搞企业, 对于当地经济发展一度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发展起来以后, 由于监管不力, 逐渐变为地下银行。我们认为, 对于真正的农村金融来说, 允许摇会、标会等形式发展是有必要的, 包括小额贷款公司, 只要它们不违法、不逃跑、不洗钱, 就不要去约束它们市场化的利率水平, 而是要设法规范它们、监督它们。对这些问题现实中采取比较多的措施是“堵漏洞”, 实际上还不如学习“大禹治水”, “大禹治水”是有疏有堵。如何进行监管?我认为一是要求到监管部门登记或者是备案;二是检查是否违法;三是看是否把资金贷给“会”外的人, 即监督其是否遵循会内封闭性服务的原则。除此之外, 其他的就没必要做过多的管理干预了。

此外,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农村金融, 国家都是要给予补贴的。因为农村位于产业链的最底端, 必须在政策上、产业上有所补贴, 如此才能实现较为全面的普惠金融。否则, 普惠金融要求低利、甚至无利, 金融机构根本无法做到。另外, 日本、德国还有一个经验:设立担保公司、担保协会。大的资金融通必须有担保, 但由于农村的风险较大, 一旦出现违约事件, 除了担保协会需要承担损失, 政府也将进行适当补偿。不过目前我们国家的担保体系还不是很健全, 所以无法完全借鉴该经验。

总之, 对于农村金融的发展, 正规金融是需要采用的, 但它们很难在农村做强做大, 除非我国完全实现农业现代化, 金融机构面对的都是大型农业项目。但目前更多的还是小额贷款需求, 更多还是要依靠普惠金融、民间金融或是小型金融机构。

主持人: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 要注意创新金融服务方式, 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 对此您如何理解?

朱乾宇博士:国家今年提出的要建立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 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我觉得这些创新不仅包括服务方式的创新, 还应包括产品创新、组织体系的创新, 以及上述曹凤岐老师所提到的一些扶持和监管等政策层面的创新, 进而共同构建一个新型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对于大型金融机构来说, 它们也需要找到一些切入点, 去和这些小型、微型的金融机构及组织进行对接和合作。

一种比较好的合作方式是采取合作金融的模式。我们一方面要规范、监督这些小型、微型金融机构和组织的发展, 使它们能够符合我们的要求;另一方面当它们发展起来后, 也可以通过与大型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以实现自身的进一步发展。比如通过担保或是推荐的方式, 由大型金融机构来提供批发性的贷款, 这样监管成本、资金成本都会下降。

另外一种比较好的合作方式是供应链金融。大型金融机构可以从事一些供应链金融服务, 如与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进行合作, 由企业进行推荐或是担保, 为一些小额资金需求提供部分批发性贷款, 比如一次性为500户养殖户来提供每户5万元的贷款, 虽然每笔贷款都是小额的, 但集中起来就是批发性的大额资金需求。正如曹凤岐老师提到的, 如果这时候政府能够再进入, 比如从财政资金中拨出一部分钱为这种形式提供风险保障金、风险补偿金, 同时在政策上对这些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优惠, 然后再把我们的乡村组织也利用起来, 如让村干部来协管贷款, 以降低道德风险, 当把所有这些创新的因素、元素加起来综合到一起后, 就有可能把原来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变为现实。

另外, 我们还要充分地运用数字技术来带动普惠金融的推进和发展。在2016年9月召开的G20峰会上, 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的《G20的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 其中第一条原则就是希望能够通过数字技术来带动普惠金融的发展。现在我们国家很多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发展得也很好, 尽管有些地方金融机构的物理网点没有实现完全覆盖, 但仍然可以通过移动银行APP等应用来进行转账、购物等操作。这些应用以后就会形成大量的数据沉淀, 利用这些大数据可以提供相应的信贷服务。不过目前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推广移动银行的工作还做得不够, 还需加快发展。

主持人: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十六字”方针, 您觉得最关键、最重要的是哪一点?

曹凤岐教授:值得强调的是, 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要牢记一句话:“振兴乡村战略, 首先要解决农村的产业问题”。产业不仅指农业现代化, 还应包括旅游、第三产业等。所以要因地制宜、多种经营, 能发展农业的, 当然发展大农业;不能发展农业的, 应考虑发展其他产业。金融其实是起配合作用的, 金融本身无法创造价值, 它更像是一个润滑剂, 乡村振兴从根本上还是要靠产业的发展。

朱乾宇博士:确实, 乡村振兴战略20字方针中的第一条就是产业兴旺, 强调的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问题。我们现在说农业不叫第一产业, 叫第六产业:1+2+3=6。光做第一产业, 附加值太低, 应考虑如何整合第二产业发展加工业, 然后再同时发展一些旅游服务业, 实现三产融合, 最后达到乡村的振兴。

主持人:在乡村振兴中, 文化如何定位?我们原来有乡土文化, 即原来中国的文化是植根农村的。但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 农村很多精英都转移到城镇了, 乡村也就变空了。那么未来乡村的发展, 是要建设成翻版化的城镇, 还是要重建一种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和文化人支持的乡村?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曹凤岐教授:乡村城镇化是一条路, 但是建设美丽的乡村也是一条路, 不是所有的乡村都要成为城镇, 要根据情况、因地制宜, 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要保留传统文化, 比如对于一些有文化渊源的乡村, 要考虑建设成特色小镇或者特色乡村, 传统文化不能丢。中国的传统文化相当深厚, 不能轻易丢弃, 目前的现实是丢了传统文化, 但现代文化还没建立起来, 处于文化真空、青黄不接的时期。总之, 不是所有的农村都要变成城市。

朱乾宇博士:前面我们提的比较多的包括金融、产业, 都可以概括成物质方面。而在精神、文化方面, 刚才提到的问题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现在很多农村确实存在空心化现象, 而且农村的生态环境也遭到了很大的破坏。所以我们国家才提出, 要建成一个美丽乡村。这意味着从生态方面, 我们要处理好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如果既有产业、有生态宜居, 又有金融支持, 自然就会吸引更多优秀的年轻人回到农村、留在农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