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業如何助推鄉村振興戰略——曹鳳岐教授、朱乾宇博士專訪

2018年1月2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並實施《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意見中明確提出“要提高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 這個戰略的出臺為我國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既帶來了一系列重要機遇, 也因此產生了諸多挑戰。金融機構如何把握機遇、戰勝挑戰?在政策層面, 政府還應加強哪些領域的工作?對此, 本期咖啡屋榮幸地請到了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曹鳳岐教授、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朱乾宇博士做客, 一起就這些問題為大家答疑解惑。

主持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首先需要解決哪些問題?

曹鳳岐教授: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第一要解決“三農”問題, 即農業、農村和農民的問題。中國在城鎮化的過程中, 實際上鄉村問題是一直存在的, 如農村人口流失問題就是一大體現。農村萎縮了, 大家都跑到城市, 尤其是大城市;而鄉村人口大幅減少後, 難以發展起來, 城鄉差距就越來越大。如此下去, 鄉村靠什麼來振興?所以, 鄉村振興問題首先是要解決“三農”問題。

第二, 農村要產業化, 即要發展產業。農村得有產業, 這樣才能實現就地就業。有了產業, 才能夠讓農村人口從北京、深圳或是上海等其他城市返鄉。農村如果沒有產業, 回鄉只會增加農民的負擔。因此, 農村要因地制宜地發展產業, 實現就地就業。

第三, 在經營組織問題上, 在平原和比較大的地方, 可以通過土地流轉來實現土地的規模經營。現在農村土地可以流轉, 但不能買賣, 我們可以採取租賃或者是入股的辦法, 從而保證農民既能從土地中獲得收入, 又能實現土地的集中, 從而追求更高收益的土地利用。可考慮通過家庭農場和一些新型農村經營組織把土地集中起來, 這樣可以實現大面積的機械化耕作, 進而實現農業現代化。

第四, 鄉村城鎮化。其實就是農民就地變成工人, 改變過去將農民綁在土地上的方式, 將農民變成農業工人, 由少數人經營農場的局面, 變為大面積的土地機械化耕作, 農民可以去農場勞動, 成為農業工人, 拿工資、有勞保福利, 此舉實際上是將農民工人化、城鎮化了。


中國金融業如何助推鄉村振興戰略——曹鳳岐教授、朱乾宇博士專訪


第五, 要保持青山綠水、農村本色。這也是鄉村振興很重要的一點, 振興鄉村的同時要特別重視農村的環境問題, 不能像大城市一樣走“先汙染後治理”的道路。

要解決上述五個方面的問題, 必須得到金融的支持, 鄉村振興不能光靠政府投入, 還要依靠資金的融通。但要吸引資金, 農村首先得有產業, 只有鄉村發展起來, 金融資本才願意進來。而金融支持還得靠金融機構, 包括商業銀行、政策性金融機構、農商行、小額貸款公司等等。但現在許多小額貸款公司、農村信用社並沒有真正為農村服務。我們在一些地方調研時發現, 一些金融機構在農村吸收存款後, 資金流向了城市、吃利差去了, 使得農村金融服務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根本性解決。要解決這些問題, 需要發展農村的金融機構, 但大銀行出於成本、收益、風險的考慮, 不可能大量地滿足村民多則幾萬塊, 少則幾百、幾千塊的小額貸款需求, 這些金融需求主要還得靠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來滿足。

主持人: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 為金融機構尤其是農村金融機構帶來了哪些重要機遇?

朱乾宇博士:在我國長期的經濟發展過程中, 農村經濟的發展一直比較落後。相應地在金融領域, 農村金融的發展也相對比較薄弱。這一次從國家政策、戰略層面提出鄉村振興戰略, 對我們整個金融的發展尤其是農村金融的發展而言都是一個重要的機遇。

對此, 在2017年12月28日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 提出了一些針對性措施。包括2018年1月2號發佈的中央一號文件中, 也都提出了一些具體性的做法。事實上, 早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後, 就曾提出要發展普惠金融, 當時只有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三農事業部, 後來要求所有國有大型商業銀行都必須成立普惠金融部。2017年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2018年的一號文件又著重指出, 普惠金融的重點在鄉村, 這相當於是向所有金融機構提出了一些具體要求, 包括政策性、商業性金融機構, 以及曹老師上述中所提到的中小微金融機構, 甚至包括一些準金融組織, 如合作社下設的資金互助社等。鄉村振興的所有規劃都需要一個前提條件——資金的投入。財政資金是其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 但僅僅只靠財政的投入是遠遠不夠的, 如何在發揮金融機構力量的同時, 拓展其他融資渠道, 比如一些當地鄉賢, 以及部分鄉村精英, 他們回鄉創業的時候所投入的一些資金, 如公益基金、鄉村發展基金等, 這些資金都可以考慮進去。


中國金融業如何助推鄉村振興戰略——曹鳳岐教授、朱乾宇博士專訪


具體來說, 我們可以將現有的服務農村的金融或準金融機構、組織大致劃分為四個類型。第一類是傳統的銀行類金融機構, 主要包括政策性銀行 (比如農發行) 、大型商業銀行、中小型金融機構 (如農信社、農商行、村鎮銀行) 以及一些小額貸款機構等。第二類是新型的科技型金融企業, 主要代表包括螞蟻金服、京東金融以及以騰訊為代表的一些互聯網科技公司。如螞蟻金服發起設立的網商銀行也成立了農村金融事業部, 專門針對“三農”提供信貸支持。第三類是農業領域的龍頭企業, 有些也在發展“產業+金融”, 如大北農、新希望、蒙牛、伊利等等。這些企業主要是以供應鏈的方式為供應鏈條上的中小企業、種養殖戶提供金融支持。當這些龍頭企業有閒置資金的時候, 可以直接提供供應鏈內的借貸;而當資金不夠的時候, 也可以和其他金融機構合作, 通過提供擔保或是推薦客戶的方式, 讓商業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或種養殖戶提供貸款, 這樣既降低了融資方的融資成本, 也有助於降低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第四類是農業網貸平臺, 儘管目前網貸平臺的政策和監管越來越嚴格, 但全國已經成立了一百多家涉農網貸平臺, 如翼龍貸、田田圈等。

每一類金融機構或是準金融機構、組織都有各自的特點。其中第一類金融機構, 包括政策性銀行、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中小股份制銀行應該是主體。它們的優勢在於資金雄厚, 技術水平包括風控能力也是最強的, 按理應該成為提供金融支持的主力軍。但由於體制等原因, 這些機構的靈活性反而不如其他機構。它們應該加大力度, 投入到普惠金融以及服務農村金融的相關領域中去。不過第一類中, 除了政策性銀行、傳統商業銀行, 還有許多農村金融機構。實際上從2007年開始, 我國就提出來要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當時提出來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有三類:第一類是村鎮銀行, 這是當時主推的一種形式;第二類是農村資金互助社, 這一類是需要銀監會頒發金融許可證和金融牌照的, 是正規的金融機構;第三類是貸款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 但小額貸款公司是沒有金融許可證的, 主要由民間資本來運行, 不屬於金融機構。這三類中, 村鎮銀行數量最多, 而貸款公司由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全額出資, 只能發放貸款, 不能夠吸收存款, 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成為蜻蜓點水式的樣板工程, 數量最少, 根據銀監會的統計數據, 2017年底只有13家。而農村資金互助社中, 截至2017年底現存48家, 其中原因主要是考慮到由一批沒有經過一定金融專業訓練的農民去成立一個專業金融機構, 風險比較大, 且如果全國大量的鄉村都成立資金互助社的話, 實際工作中很難進行監管。之後允許有條件的農業合作社下設資金互助部, 但農業合作社一般是在各地的工商部門註冊的, 因此其下設的資金互助部不屬於金融機構, 它們和小額貸款公司一樣, 都是沒有金融許可證和金融牌照的, 屬於非存款類貸款組織。

主持人:農村金融機構因此受益的話, 是否能進一步推進普惠金融的發展?

曹鳳岐教授:農村如果不推行普惠金融, 實際上很難發展起來。但在推廣普惠金融的過程中, 金融機構並不賺錢, 這是矛盾所在。因此對於農村, 建議除了正規金融, 還是要同時發展民間金融, 包括小額貸款公司, 也包括我們一直提倡的標會、搖會。標會、搖會屬於非常古老的金融形式, 類似於資金互助會, 是在農村自發形成的。但這種形式在解放以後被認定為屬於高利貸而取締了。改革開放初期, 溫州、寧波和福建一些地方重新利用這種形式搞生產、搞企業, 對於當地經濟發展一度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但發展起來以後, 由於監管不力, 逐漸變為地下銀行。我們認為, 對於真正的農村金融來說, 允許搖會、標會等形式發展是有必要的, 包括小額貸款公司, 只要它們不違法、不逃跑、不洗錢, 就不要去約束它們市場化的利率水平, 而是要設法規範它們、監督它們。對這些問題現實中採取比較多的措施是“堵漏洞”, 實際上還不如學習“大禹治水”, “大禹治水”是有疏有堵。如何進行監管?我認為一是要求到監管部門登記或者是備案;二是檢查是否違法;三是看是否把資金貸給“會”外的人, 即監督其是否遵循會內封閉性服務的原則。除此之外, 其他的就沒必要做過多的管理干預了。

此外, 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農村金融, 國家都是要給予補貼的。因為農村位於產業鏈的最底端, 必須在政策上、產業上有所補貼, 如此才能實現較為全面的普惠金融。否則, 普惠金融要求低利、甚至無利, 金融機構根本無法做到。另外, 日本、德國還有一個經驗:設立擔保公司、擔保協會。大的資金融通必須有擔保, 但由於農村的風險較大, 一旦出現違約事件, 除了擔保協會需要承擔損失, 政府也將進行適當補償。不過目前我們國家的擔保體系還不是很健全, 所以無法完全借鑑該經驗。

總之, 對於農村金融的發展, 正規金融是需要採用的, 但它們很難在農村做強做大, 除非我國完全實現農業現代化, 金融機構面對的都是大型農業項目。但目前更多的還是小額貸款需求, 更多還是要依靠普惠金融、民間金融或是小型金融機構。

主持人: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 要注意創新金融服務方式, 健全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 對此您如何理解?

朱乾宇博士:國家今年提出的要建立符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 要創新金融服務方式。我覺得這些創新不僅包括服務方式的創新, 還應包括產品創新、組織體系的創新, 以及上述曹鳳岐老師所提到的一些扶持和監管等政策層面的創新, 進而共同構建一個新型農村普惠金融體系。對於大型金融機構來說, 它們也需要找到一些切入點, 去和這些小型、微型的金融機構及組織進行對接和合作。

一種比較好的合作方式是採取合作金融的模式。我們一方面要規範、監督這些小型、微型金融機構和組織的發展, 使它們能夠符合我們的要求;另一方面當它們發展起來後, 也可以通過與大型金融機構進行合作, 以實現自身的進一步發展。比如通過擔保或是推薦的方式, 由大型金融機構來提供批發性的貸款, 這樣監管成本、資金成本都會下降。

另外一種比較好的合作方式是供應鏈金融。大型金融機構可以從事一些供應鏈金融服務, 如與產業鏈上的核心企業進行合作, 由企業進行推薦或是擔保, 為一些小額資金需求提供部分批發性貸款, 比如一次性為500戶養殖戶來提供每戶5萬元的貸款, 雖然每筆貸款都是小額的, 但集中起來就是批發性的大額資金需求。正如曹鳳岐老師提到的, 如果這時候政府能夠再進入, 比如從財政資金中撥出一部分錢為這種形式提供風險保障金、風險補償金, 同時在政策上對這些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供相應的優惠, 然後再把我們的鄉村組織也利用起來, 如讓村幹部來協管貸款, 以降低道德風險, 當把所有這些創新的因素、元素加起來綜合到一起後, 就有可能把原來不可能實現的事情變為現實。

另外, 我們還要充分地運用數字技術來帶動普惠金融的推進和發展。在2016年9月召開的G20峰會上, 中國人民銀行提交的《G20的數字普惠金融高級原則》, 其中第一條原則就是希望能夠通過數字技術來帶動普惠金融的發展。現在我們國家很多農村地區的基礎設施發展得也很好, 儘管有些地方金融機構的物理網點沒有實現完全覆蓋, 但仍然可以通過移動銀行APP等應用來進行轉賬、購物等操作。這些應用以後就會形成大量的數據沉澱, 利用這些大數據可以提供相應的信貸服務。不過目前大型商業銀行在農村地區推廣移動銀行的工作還做得不夠, 還需加快發展。

主持人:鄉村振興戰略提出了“十六字”方針, 您覺得最關鍵、最重要的是哪一點?

曹鳳岐教授:值得強調的是, 實際工作中我們必須要牢記一句話:“振興鄉村戰略, 首先要解決農村的產業問題”。產業不僅指農業現代化, 還應包括旅遊、第三產業等。所以要因地制宜、多種經營, 能發展農業的, 當然發展大農業;不能發展農業的, 應考慮發展其他產業。金融其實是起配合作用的, 金融本身無法創造價值, 它更像是一個潤滑劑, 鄉村振興從根本上還是要靠產業的發展。

朱乾宇博士:確實, 鄉村振興戰略20字方針中的第一條就是產業興旺, 強調的是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問題。我們現在說農業不叫第一產業, 叫第六產業:1+2+3=6。光做第一產業, 附加值太低, 應考慮如何整合第二產業發展加工業, 然後再同時發展一些旅遊服務業, 實現三產融合, 最後達到鄉村的振興。

主持人:在鄉村振興中, 文化如何定位?我們原來有鄉土文化, 即原來中國的文化是植根農村的。但經過這麼多年的發展, 農村很多精英都轉移到城鎮了, 鄉村也就變空了。那麼未來鄉村的發展, 是要建設成翻版化的城鎮, 還是要重建一種具有中國傳統文化特色和文化人支持的鄉村?這個問題值得深思。

曹鳳岐教授:鄉村城鎮化是一條路, 但是建設美麗的鄉村也是一條路, 不是所有的鄉村都要成為城鎮, 要根據情況、因地制宜, 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是要保留傳統文化, 比如對於一些有文化淵源的鄉村, 要考慮建設成特色小鎮或者特色鄉村, 傳統文化不能丟。中國的傳統文化相當深厚, 不能輕易丟棄, 目前的現實是丟了傳統文化, 但現代文化還沒建立起來, 處於文化真空、青黃不接的時期。總之, 不是所有的農村都要變成城市。

朱乾宇博士:前面我們提的比較多的包括金融、產業, 都可以概括成物質方面。而在精神、文化方面, 剛才提到的問題也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 現在很多農村確實存在空心化現象, 而且農村的生態環境也遭到了很大的破壞。所以我們國家才提出, 要建成一個美麗鄉村。這意味著從生態方面, 我們要處理好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關係。如果既有產業、有生態宜居, 又有金融支持, 自然就會吸引更多優秀的年輕人回到農村、留在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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