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拆遷,幹部做這幾件事村民可舉報!自身權益要保障

第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對於拆遷多數人其實不陌生,在農村,拆遷或許不能致富,但是也是一筆不菲的收入,對於生活也有著很大的幫助。由於農村的特殊性,有專家表示,拆遷過程中有幹部做了這幾件事,就可以舉報。

第一,對於土地的權益而言,村幹部沒有權利強迫處理,只有以農民的自願為原則,如果針對以下這幾種情況,村幹部私自處理,其實是違規的行為。一,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在徵收農民土地是要經過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張貼公告並予以實施,而且在賠償方面也是由市級或者縣級以上的工作人員來組織,並不是隨意的定價,也不能隨意的拆除。

農村拆遷,幹部做這幾件事村民可舉報!自身權益要保障

第二,農村的管理越來越完善,在土地確權以後,農民對土地有流轉及承包的權利,如為了建設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需要使用土地也要按照正規程序進行審批,如沒有經過審批,村委無權收回農民土地使用權。

土地承包所有權是農民應該享有的權益,權益變更需要雙方協商,在自願的基礎上籤訂協議,在給予農民合理的補償之後,才能進行土地的徵收,畢竟土地對於農民,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

第三,土地徵收過程中,村民需要每個環節都親自參與,村幹部無權代替村民簽署徵收土地補償協議,除非擁有村民的委託書。不然一經發現將被視為無效協議。

農村拆遷,幹部做這幾件事村民可舉報!自身權益要保障

無論是拆遷還是徵收,土地的補償協議都需要村民本人簽署,或者授權,農村的拆遷更城市沒有任何不同,擁有者土地承包所有權的農民,也有著一樣的權利,自然也必須嚴格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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