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商“先交房款後補社保或個稅” 三亞住建局:嚴查

房產商“先交房款後補社保或個稅” 三亞住建局:嚴查

三亞住建局在《關於進一步加大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銷售和虛假宣傳等行為查處力度的通知》裡表示,近期該局接到群眾反映,個別房地產項目銷售時宣稱“島外居民可以先登記買房,支付部分或全部房款,再繳納社保或個稅滿兩年(五年)後辦理相關購房手續”。

三亞住建局認為,上述類行為意圖規避海南省三亞市相關調控政策,嚴重擾亂了三亞房地產市場秩序,且存在較大社會和經濟風險。

房產商“先交房款後補社保或個稅” 三亞住建局:嚴查

海南省在去年4月實施“全域限購”。跟據該政策,非海南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欲在三亞購買住房的,須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該省累計24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部分區域需有累計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此外三亞市還在“全域限購”政策上“加碼”,要求轄區內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按照備案價格銷售,6個月內不得調高銷售價格,且應將當月銷售的房源當月申報網籤。

房產商“先交房款後補社保或個稅” 三亞住建局:嚴查

針對群眾反映的“先交房款後補社保或個稅”現象,三亞住建局表示,該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對房地產項目銷售場所的檢查力度,並現場核查房源銷售情況。對於檢查中,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採取“先登記支付房款、後補交社保或個稅”方式銷售的,住建局將予以嚴肅查處。

在三亞的房產交易中若出現“先交房款後補社保或個稅”的行為,三亞住建局在《通知》中公佈了處理方式:對購房人,5年內不得在三亞購房;對開發企業,已批准預售房源網籤量未達到70%的,不再核發新的預售許可證;對中介機構,取消房地產中介機構備案證,相關人員禁止在三亞從事房產中介業務。如涉事企業和個人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房產商“先交房款後補社保或個稅” 三亞住建局:嚴查

三亞市住建局表示,對於存在上述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購房人,該局還將通過媒體予以曝光,同時列入三亞誠信體系“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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