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也无奈

汉武帝时期有三个官员擅杀别的官员,这三个人分别为李广、霍去病、张汤。

李广杀的是霸陵尉。那时李广的身份是“前将军”,也就是平民。原因是他打猎过了规定的入关时间,霸陵尉不让他进关。于是李广在重新被朝廷起用后专门把霸陵尉调入麾下杀掉。

从事理上看,霸陵尉不让李广进关应该是按规定办事,没有错误。而李广杀人则不仅是官报私仇,而且是擅杀。但结果是李广为此连处分都没有受,汉武帝完全赦免了李广。洪迈曾评论说李广之所以在擅自杀掉官员后能被宽容,是他没有欺骗皇帝——他在杀人之后就向皇帝如实汇报,武帝以为他诚实而赦免了他。

不过,以阿岔的意见,诚实应该只是汉武帝免予追究的表面原因,深层的东西应该是汉武帝也无奈。因为那时正要发动一场对于匈奴的大战,汉武帝不可能在这个时候放弃李广这位令敌人胆寒的飞将军——虽然擅杀官员问题应该很严重,但从大局上看,能让李广上战场应该更重要。这自然是一种决策的无奈,是厉害比较后的必然结果。

霍去病杀的是李广的儿子李敢(时任郎中令、将军)。霍去病当时的身份是将军、国家功臣和皇亲国戚(他的母亲是皇后的姐姐,舅舅卫青是大将军)。原因是李敢曾因李广自杀事件打伤卫青,他要给舅舅报仇——纯属仇杀。结果也是被皇帝赦免——也有记载说是由皇帝出面私了。司马迁说此事是被皇帝压住而不让外泄,也就是不愿意让天下人知道事实的真相,自然是要不了了之。

联系李广杀人事件,我看这事儿也不全是皇帝有意偏袒皇亲国戚,更重要的应该是皇帝不愿意在已经为此失去一位将军之后再失去一位将军。

第三个,张汤杀的是御史中丞李文。那时张汤的身份是御史大夫(此前还有几次兼任丞相)。原因是李文曾经多次跟张汤过不去。张汤不是亲自下手杀人,而是由一位亲信向皇帝密告李文,然后张汤以主办官员身份判决李文死罪。结果,张汤因此被政敌找到把柄,最终自杀身死。洪迈曾说张汤之死在于他杀官员之后欺骗皇帝——言下之意是皇帝可以容忍他杀人,但不会容忍欺骗。

阿岔认为洪迈的看法不对。张汤之死在于政敌过多,积怨过深,实际上应该是权力平衡的结果。他对于皇帝的忠诚汉武帝不会不清楚,李文事件应该算不上大事件——对于一个皇帝要借重来锄强的人物,汉武帝不大可能因为他枉杀一个小官而除掉他,也不大可能因为他在这样的事件上不诚实而除掉他。事实上当时出面要除掉张汤的就有赵王、丞相以及丞相府的三个长史。张汤死后三个长史被杀、丞相自杀至少表明张汤之死与是不是诚实无关。

把这三个事件放在一起看,我们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在专制社会中,官员的生命安全其实都是没有保障的,利益原则才是核心原则。皇帝有时也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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