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拍庭审视频传至微信群,可不可以?不行!

举案说法

对于法院庭审的场景,相信大家既不陌生也不熟悉,庭审对大部分人而言可能是既新奇又神秘。近日,李女士在旁听一起民事案件庭审时就因拍照录像而受到了处罚。

2018年11月,李女士作为银川某小区的业主群群主,旁听了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该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该小区一位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庭审过程,李女士在旁听过程中未经法庭准许偷拍照片、视频等庭审影像,并发送至该小区业主群。事发后,该案主审法官联系上李女士,对其未经法庭准许偷拍庭审照片、视频的行为予以口头训诫,李女士当即承认错误,并在微信群中呼吁群友不要恶意传播庭审视频及照片,积极消除影响。鉴于李女士认错态度良好,法院最终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李女士当天就向法院交纳了罚款。

法官提示: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均应当遵守法庭规则,未经法庭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系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对庭审好奇,可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看庭审直播,千万不要未经法庭允许就乱拍乱摄。

什么案件可以进行直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哪些情况是不适合直播的呢?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

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

其他不宜直播、录播的案件。( 季德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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