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丁憂?古代守孝為什麼需要三年?

我們在看歷史劇中常常會有官員的父親或母親去世需要停職回鄉丁憂三年。丁憂就是中國封建社會傳統的道德禮儀制度,朝廷官員在得到父母喪信的那一天起,必須辭官回到祖籍,為父母守制二十七個月,這叫丁憂。

什麼是丁憂?古代守孝為什麼需要三年?

其實不只是官員,中國古代的道德禮教是十分嚴格的,但凡父母去世,子女需守孝三年,嚴格的講是二十七個月,因為母親用母乳哺育孩子要27個月。這期間不能不能行婚嫁之事,同時也不能有慶典。

那麼守孝期為什麼是三年呢?

論語中有這麼一個故事,原文是: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這個故事的意思是,宰我認為,守喪三年是禮的要求,但是禮並不是固定不變的,禮是不斷變化的。三年守喪禮已經實行了很長時間,現在到了改變的時候了。從人文角度來說,君子如果三年不演習禮儀,禮儀必然敗壞,三年不演奏音樂,音樂就會荒廢,禮樂在當時是國家典制,學習後需要時常演練複習,所謂“學而時習之”就是這個道理;第二,從自然角度來說,舊谷吃完,新谷登場,鑽燧取火的木頭輪過了一遍(古人鑽木取火每個季節使用的木材是不同的,因此每年輪一遍),有一年的時間就可以了。但孔子認為,守喪三年並不是禮的要求,而是個人之仁心的要求。君子在父母去世的時候,心情是悲痛的,而吃美味的食物,穿華麗的衣服追求的是快樂,這與悲痛的心情相矛盾,因此在守喪期間追求快樂,心不會安,而只有痛哭悲傷,內心才會安寧,才能滿足幸福。孩子出生三年,才能離開父母的懷抱,這是天下的通例。因此服喪三年,一方面是對父母的深切懷念,另一方面也是對懷抱三年的感恩。

在任官員的“丁憂”,源於漢代,在漢末丁憂去官很通行,而且是不僅父母三年之喪要丁憂,就是兄弟姊妹期功服之喪也要丁憂。陶淵明詩有說及奔妹喪的,潘安仁《悼亡詩》也有說及奔喪的,可見丁憂之風在那是很盛。唐時此風漸息。宋代,由太常禮院掌其事,凡官員有父母喪,須報請解官,承重孫如父已先亡,也須解官,服滿後起復。西漢時規定在朝廷供職人員丁憂(離職)三年,至東漢時,丁憂制度已盛行。此後歷代均有規定,且品官丁憂,若匿而不報,一經查出,將受到懲處。但朝廷根據需要,不許在職官員丁憂守制,稱奪情,或有的守制未滿,而應朝廷之召出來應職者,稱起復。到明代把它定在律令,除了父母喪不必去官。奪情則另有規定。後世大體相同。清代規定,匿喪不報者,革職。武將丁憂不解除官職,而是給假100天,大祥、小祥、卒哭等忌日另給假日。

歷史上丁憂奪情最有名的例子莫過於張居正。萬曆五年,張居正19年未相見的父親去世了,這時正值張居正掌握權力不久,各項改革事業剛剛鋪開,他當然不願意此時離職。恰逢小皇帝這時也對他崇拜得不得了,兩邊一拍即合,奪情!但是明代的輿論力量非常強大,無數官員上書譴責張首輔的不孝行為,結果小皇帝生氣了,當眾痛打反對者的屁股,有人甚至被打成殘疾。這件事的結果是複雜的。對於張居正,奪情一事讓他愈發自我膨脹,開始了從賢相到權臣的轉變;對於萬曆,長大以後覺得自己被張老師騙了,拿奪情做文章,將死去的張居正抄家奪爵、子孫流放;而對於大明朝來說,由於萬曆記恨張居正,導致初見成效的張氏改革人亡政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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