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到底是說清官還是貪官?

這句話出自“儒林外史”,表面上是說明朝,但實際是指清朝雍正-乾隆年間的官場情況。

這個“清知府”,並不是清朝知府,而是“清廉的知府”的意思。

知府相當於今天的市長。

實際上,乾隆年間,一個知府的主要合法收入分為俸銀,俸米(基本工資),和養廉銀(職務津貼)三部分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到底是說清官還是貪官?

俸銀俸米:等於基本工資,整個清朝時期都一樣。

知府這一級,一年是105兩銀子和105石大米,合起來一年不過是200兩銀子。

養廉銀:屬於職務津貼,根據所在的省份富裕程度不同,一般為俸銀的10-50倍,比如湖北的知府為3000兩/年

實際上 3年任期幹完,一箇中等地方的 知府的合法收入不過1萬兩。這還沒算上開銷呢?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到底是說清官還是貪官?

合法收入1萬,卻能在卸任時帶著10萬走人,這還叫清官???

這是因為,在古代,官員不但有合法和非法收入,還有“灰色收入”,也叫陋規,這個不屬於貪汙,從皇帝到朝廷,都不會對這些說什麼。

陋規分為“規”和“禮”兩部分。“規”用今天的話說就是“附加稅”“亂收費”,說白了就是向百姓徵收國家規定以外的稅賦。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到底是說清官還是貪官?

比如要修築一下城牆,發動百姓們捐款,然後自己留用一部分,當然比例不能太高也不太低,最好和前任做得一樣。比如前任一萬兩自己留了3000,那你最好也別太黑,但也不能只留1000,不然給別人難做。

而“禮”很好解釋,就是官員之間的送禮,下級給上級送禮。

比如你剛當上知府,下屬官員們要給你送禮,你娶了小妾,也要送禮,你爸媽大壽,也可以收禮,雖然零七八碎的,加起來也不錯,爽吧?當然,你也需要向你的上級送禮。所以送多少禮,收多少禮,都有規矩。

李鴻章說,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是做官,如果連官都不會做,那什麼也做不了。

為什麼?因為清代做官不需要你懂什麼,你只需要懂送禮送多少,收錢收多少,如果你實在不知道,就請幾個高明的師爺就好。象韋小寶那種半文盲,在清朝大多數時候,也能做個模範公務員。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到底是說清官還是貪官?

十萬雪花銀肯定很多,但具體有多少?一般娶個小妾在200兩以內,所以娶10房小妾真的都不算什麼,從大多數知府並沒有娶10個來看,他們還是挺剋制的。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到底是說清官還是貪官?

基本的米麥價格,順治至乾隆每石折錢1000文也就是一兩。《中國曆代糧食畝產研究》說一石米約重153.5斤.但這個斤不是現在500克的斤,而是明代594.6克的一斤,一石米大約是今天的188斤。

為啥要算米價?因為從古到今,米的價格相對其他商品穩定,又是生活必需品,中國曆朝歷代窮人佔多數,吃飯是基本問題也是最大的問題。

當然今天工業社會和 古代農業社會經濟結構相差很大,但如果想問:“古代一兩銀子換算成今天人民幣有多少?”那史學界公認最靠譜的比較,還是看古今米價。

今天的大米價格大約是2.5元一斤,也就是說,雍正乾隆年間的一兩銀子,大約是470元人民幣的購買力。

由這麼計算,一位清代知府(地級市市長),當官三年,能剩下約4700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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