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高青縣委領導對高青縣人民檢察院工作作出批示

11月26日,高青縣縣委副書記、縣長楊新勝對高青縣人民檢察院呈報的《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意見》作出批示。

楊新勝縣長批示:“縣檢察院出臺《意見》迅速及時、有力有效、針對性強。希望縣檢察機關抓好落實,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切實保障和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更加關心縣域民營企業發展、民營企業家成長。”


「原創」高青縣委領導對高青縣人民檢察院工作作出批示


11月26日中共高青縣委辦公室下發通知,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對楊縣長批示及檢察院《意見》進行認真學習借鑑。

高青縣人民檢察院深入貫徹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縣委和上級檢察院關於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結合全縣實際,研究制定了《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意見》,從七個方面明確了具體做法和措施,為促進全縣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維護企業家合法權益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法律服務。


「原創」高青縣委領導對高青縣人民檢察院工作作出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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