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高青县委领导对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作出批示

11月26日,高青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杨新胜对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呈报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作出批示。

杨新胜县长批示:“县检察院出台《意见》迅速及时、有力有效、针对性强。希望县检察机关抓好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切实保障和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更加关心县域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


「原创」高青县委领导对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作出批示


11月26日中共高青县委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杨县长批示及检察院《意见》进行认真学习借鉴。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从七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做法和措施,为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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