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中房屋承租人是否对所租赁的房屋具有保险利益?

大家好!我是Zz!

今天和大家分享下房屋承租人是否对所租赁的房屋具有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对因下列事由产生的经济利益具有保险利益:

(1)物权;(2)债权;(3)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同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均具保险利益的,可以在各自保险利益范围内投保,超出部分无效。因此,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承租人对房屋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那么承租人对租赁房屋具有保险利益。但承租人对于房屋的保险利益应伴随着租房合同的届满或承租人实际退房而自动消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仅在其保险利益范围内主张保险赔偿责任。例如,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在房屋使用中有不当行为,因为过错直接或者间接的引起火灾,应承当相应的责任。那么对于房东责任引发的火灾,承租人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也就不能就房东的财产向保险人主张保险赔偿责任。

家庭财产保险中房屋承租人是否对所租赁的房屋具有保险利益?


欢迎大家添加收藏、关注及转发,积极留言交流评论。

以上内容,如果涉及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头条号作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