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陳世美”殺妻案

警探通過步步深入、層層剝繭般的調查,認定死者林新英的丈夫陳希吾有重大嫌疑。他們一行第三次去南京,首次與少將專員陳希吾接觸。寒暄一番後。警探拿出了死者照片,陳不由冷汗直冒

徐家俊

監獄史學者

戲曲故事“陳世美與秦香蓮”流傳廣泛。湖廣荊州書生陳世美進京趕考,中狀元后被招為駙馬。糟糠之妻秦香蓮攜帶一雙兒女千里尋夫,陳世美拒不相認,反而命人殺妻滅子。秦香蓮告狀申冤,最後經包公審理,陳世美被龍頭鍘宰殺。國民時期,已有妻兒的少將陳希吾,為貪圖美色和升官捷徑,在四川又與杭州美女成婚,為擺脫一夫兩妻的困境,他與人合謀在上海荒野之地殺死髮妻。當代“陳世美”在1948年被判處無期徒刑,直到1975年出獄。

1948年5月17日早晨,上海西郊漕河涇的小河邊,兩位村民發現小河裡漂浮著一具屍體,就連忙報案。警察局接告後,發現是一具無名女屍,年齡25歲左右,上身穿了一件陰丹士林布的旗袍,腳蹬米黃色皮鞋,死者的身上還有手帕、唇膏和胭脂,警察在其內衣口袋中找到一封字跡模糊的信件,斷斷續續的可以看到:“我姐可時常至南京聯動總部汽車保養團預算處黃森華……亞秦……”等文字。

女屍的發現地所在的龍華警察分局對該案十分重視,立刻派出警探去南京。首先找到女屍案中唯一的線索,南京聯動總部汽車保養團預算處。但是該團沒有“預算處”這一機構,更沒有黃森華。經過輾轉偵查,獲悉黃森華在南京傅厚崗聯動總部預算處任職。黃森華一看字跡,就認出該信是他的妻子林新雲所寫。

警探把死者的照片和死者身上的信件出示給林新雲。林新雲說,她有堂姐兩人,大姐林新英,二姐林新秦,又名亞秦,目前在廣東梅縣讀書。死者照片是她大姐林新英。

當年5月13日,林新雲曾經接到來自浙江省嘉興大門東街迎賓旅社林新英寫的一封信,要求她在南京為林新英租房。堂姐林新英的丈夫叫陳希吾,是位高官,他在南京國防部工作,具體地址不清楚。

警探的南京之行,從無名女屍到初步查清了死者姓名,死者丈夫陳希吾是一重要線索和嫌疑人。但是國防部關卡重重,只能暫時放下這一線索,先去浙江嘉興。他們從迎賓旅社旅客登記簿上,找到林新英的名字。據旅館老闆回憶,那年4月16日,有一位身著警服叫陳叔川的嘉興交警中隊的警察帶了一位20多歲的女子及小孩住進旅社,他們在此居住了一個多月。

警探找來陳叔川詢問,陳看到照片知道情況不妙,直言相告死者林新英是其嫂嫂,即同胞大哥陳希吾的妻子,陳希吾在南京工作,妻兒居住在蘇州。警探根據陳叔川提供的地址,來到蘇州閶門外一處居所。可是人去樓空,原來陳剛搬家。警官在他人協助下找到陳的新家。身穿便服的警探遇見一位操杭州口音的摩登女子。通過交談得知她是陳希吾之妻周莉文,並取得陳在南京的工作單位及住址。

警探通過步步深入、層層剝繭般的調查,認定死者林新英的丈夫陳希吾有重大嫌疑。他們一行第三次去南京,首次與少將專員陳希吾接觸。寒暄一番後。警探拿出了死者照片,陳不由冷汗直冒。但是還故作鎮靜,謊稱我不認識這個女人。經過幾個回合的較量,在確鑿的證據前,陳希吾不得不低頭認罪。

據查,陳希吾是廣東興寧人,早年在家鄉讀書,後與廣東梅縣姑娘林新英結婚。婚後生下一男一女。抗戰爆發後,陳希吾離家,考入軍事學校,成績優異,畢業後曾任主任參謀、大隊長等。後被派往印度及美國受訓。回國後晉升上校軍銜。後來陳希吾認識了一位杭州美人周莉文,陳還打聽到她的一個姐夫是曾任國民政府軍令部次長、現任國家立法委員的王俊。

陳希吾盤算著,今後如有這層姻親關係,自己一定前途無量。於是隱瞞已婚、已育的情況與周莉文在四川璧山舉行婚禮。抗戰勝利後,陳希吾隨著國民政府來到南京,編入中央訓練團,後調任國民政府聯動總部交通警察總署少將專員。陳希吾便在蘇州安了家,讓周莉文住在蘇州。

而在廣東的林新英,撫育著兩個小孩,還在日夜盼望夫君的歸來。日本投降後,林新英帶了兒子和女兒,輾轉在嘉興找到了陳希吾的胞弟陳叔川。陳希吾推脫南京短期人員急增,房屋緊張,無法安家。

當林新英知道丈夫偷娶二奶的事情後,與陳發生多次爭吵,並斷然提出離婚,而且要求經濟補償。陳希吾要維繫周莉文的關係,不讓周知道他與林新英的夫妻名分,同時又拿不出高額的補償費。為此,他六神無主,陷入兩難境地。

一天,陳希吾辦公室裡來了一位舊日的學生,同時又是下屬的譚裕民。師生無話不談。誰知譚裕民提出了“殺人滅口”的主意。開始,陳希吾不同意,於是譚裕民為其壯膽,並自告奮勇為恩師解決家庭矛盾,由他動手解決。當天兩人還謀劃了殺人方案。

幾天以後,陳希吾來到嘉興的旅館,這次他對林新英屈意奉承,噓寒問暖,並表示他已在南京租下房子,今晚先到上海,添置一點衣服後再去南京。、

林新英以為丈夫回心轉意,她也不計前嫌,就與陳乘車回滬。當火車到達上海新龍華站時,陳希吾招呼林新英下車。車站的月臺上,來了一位身穿軍服的年輕人,該人熱情地向他們打招呼。陳向林介紹,這是他過去的學生譚裕民。

當時的新龍華車站,地方偏僻,燈光昏暗,旅客不多。陳希吾挽著林新英的手臂走在前面,譚跟在後面,形成一個倒寫的“品”字型。他們離開車站大約半里路的時候,路上出現了一條小河。突然,譚裕民上前將陳推倒在路旁,然後把林新英按到在草地上,用事先準備的尖刀,對準林的右胸刺去,接著又刺了十幾刀,陳希吾聽到妻子的慘叫聲也無動於衷。確認林新英死後,譚裕民便把屍體扔進了河裡。

1948年5月18日,《申報》刊發上海漕河涇小河中發現女屍的社會新聞。譚裕民獲悉後,更名換姓不知去向。陳希吾更是坐立不安。1948年7月至8月,在強大的社會輿論下,上海地方法院經過幾次審訊,以陳希吾犯共同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外對在逃的兇犯譚裕民發通緝令。

判決生效後,陳希吾收押在提籃橋監獄服刑,周莉文自然也同他離了婚。轟動一時的少將殺妻案宣告終結。

上海解放以後,陳希吾仍然在提籃橋監獄關押了整整27年。1975年9月,年已花甲的陳希吾獲寬大釋放,併發放生活用品,安置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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