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幸福家庭成长计划”三年行动方案

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暨“幸福家庭成长计划”工作部署会日前举行,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由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南昌市“幸福家庭成长计划”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已正式印发。方案提出,3年内,开发一套“幸福家庭成长公益课程体系”,组建十支“幸福家庭成长讲师队伍”,打造百个“幸福家庭成长示范基地”,举办千场“幸福家庭成长讲座”,助力万个“幸福家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走进家庭,实现孩子幸福成长、夫妻幸福和睦、家庭幸福美满、社会幸福和谐。

方案还明确要求强化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服务功能,巩固发展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丰富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的家庭教育服务内容,组织对各级家庭教育指导阵地进行指导、评估、检查。在巩固社区服务阵地上,方案要求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教育机构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站点,城市社区达到90%,农村社区(村)达到80%;依托南昌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利用各县区社区教育学院和社区教育学校,有计划地在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与服务,实现城市、农村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服务覆盖人群分别达60%、40%,确保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在巩固学校服务阵地上,方案要求在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家长学校,城市学校建校率达到90%,农村学校达到8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管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师资培训和德育考核,确保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亲子实践活动,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规范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在巩固公共服务阵地上,方案要求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等,每年至少开展2次公益性的家庭教育讲座或家庭教育亲子活动,积极开发家庭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提升儿童和家长科学文化素养。公共图书馆定期向广大家长和儿童推荐优秀图书,每年至少开展1次家庭读书活动,加强亲子阅读研究与指导,倡导广大家庭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使家长和儿童养成阅读习惯。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实施好“幸福家庭成长计划”。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承担家庭教育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其中南昌市文明办负责将家庭教育和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评选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评选标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民政局负责将完善家庭教育服务功能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与家庭教育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全市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开招聘志愿者等方式聘用婚姻家庭辅导员,并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与妇联组织共同建立新婚夫妇学校;市教育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学校家庭教育的指导管理工作,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督导评估内容。

方案还提出,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家庭教育事业财政投入以及购买服务的力度,推动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或实施相关民生工程,保障家庭教育工作获得必需的财力支持。积极拓展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补充的家庭教育财政保障机制。(中国妇女报江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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