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村主任充當惡勢力“保護傘” 強佔集體資源暴富

福建一村主任充当恶势力“保护伞” 强占集体资源暴富

漫畫 迦紅 繪

這個冬天,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青礁村原黨委副書記、村主任顏鳴秋“栽”了。

2018年12月25日,顏鳴秋涉嫌職務侵佔罪、強迫交易罪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案在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這也是海滄區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宣判的首起“保護傘”案件。被告顏鳴秋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9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沒收個人財產35萬元。

被告席上,顏鳴秋低著頭、佝僂著背。“講話請大聲一點”,審判長數次提醒。這個聲音含混不清的人,與在廈成高速A4標段施工現場大聲威脅施工方“在我們村施工就要把工程地材和洞渣交給我們來做”的“黑惡”村長判若兩人,全無當日的威風。

<strong>拉票賄選、惡勢力扶持,“運作”當選村主任

1981年初中畢業後,顏鳴秋先後從事屠宰、養鴨、保潔等工作,直到1997年才選上青礁村村委會委員。這一當就是9年。2006年,又改任村黨支部委員。在社會上摸爬滾打多年,他認準一個歪理“權力能交換一切!”但自己一沒文化,二沒靠山,如何獲得權力?

就在顏鳴秋一籌莫展的時候,2009年8月海滄區村居換屆前夕,當地一個黑社會性質組織“鴻江社”頭目顏小敏找上門來。

顏小敏對顏鳴秋說:“我做工程地材生意需要村委會中有人支持,我出10萬元幫你競選村長,你當選後,幫我爭取利益,賺了錢大家一起分!”面對權錢誘惑,顏鳴秋起初有些猶豫,“我已經是村黨支部委員,官小一點責任也沒有那麼大。”此時,同樣想通過村委會的平臺撈點“油水”的“發小”顏某武也找上門來,許諾只要顏鳴秋競選村長,就給他30萬元“贊助費”。這下,顏鳴秋不再搖擺,滿口答應。

計劃有條不紊地進行。顏鳴秋用這兩筆“贊助款”買來香菸逐戶發放,向村民拉票;選舉當天,顏小敏派人在現場巡邏、盯梢,用非法手段確保“秩序井然”;顏鳴秋成功當選後,顏小敏更是為他大擺慶功宴,並全額買單……拉票賄選,加上同村黑惡勢力扶持,顏鳴秋不僅成功當選村主任,且在任近10年。

顏鳴秋上任後,青礁村的工程、地材等村級事務被以顏小敏為首的黑惡勢力實際掌控。他只是顏小敏、顏某武等人“舍小利謀大利”的一枚棋子,久而久之,自己也成為了黑惡勢力的“保護傘”,一步步滑入違紀違法的深淵。

2018年8月13日,顏鳴秋在廈門市紀委監委案件留置點含淚寫下檢查材料,坦陳“競選時就懷著當選之後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不良動機”。他終於醒悟,一直認為能交換一切的權力,也將他的人身自由和家庭幸福交換給了鐵窗歲月,但大夢初醒,為時晚矣!

<strong>“報恩”充當“保護傘”,小小“蠅貪”財源不斷

2010年,廈成高速A4標段開工建設,其中一個項目雷公山隧道經過青礁村。這讓顏小敏、顏某武等人嗅到了商機。雷公山是一座石頭山,挖隧道產生的大量洞渣打碎成石子後,可進一步加工變為礦產資源出售。顏小敏、顏某武和另一名本村商人先後找過顏鳴秋,希望藉由村委會的介紹信得到洞渣處理權。為了報答“恩情”,顏鳴秋確定了一項讓各方滿意的“利益均沾”方案:與顏小敏合作拿下洞渣處理權,並將洞渣賣給顏某武,賣得收益與顏小敏約定“五五分成”。

洞渣是國有資產,如何能佔為己有?顏鳴秋對此沒少“下功夫”,顏小敏則毫不猶豫地決定採取強佔的方式。2010年2月中鐵電氣化局雷公山隧道施工方進場後,顏鳴秋和顏小敏馬不停蹄趕到現場阻攔施工。顏鳴秋對項目經理說:“在我們村的地塊施工,工程的地材和洞渣就要給我們做,否則不能開工!”“到我們村做工程,也不打聽一下是誰的地盤,就敢開工?”顏小敏也蠻橫地對項目經理說。

此後,顏鳴秋與顏小敏分了工:明面上,顏鳴秋負責打著“隧道佔用村集體土地,要為村民謀利益”的幌子,協調區級和街道關係,爭取洞渣處理的“官方確權”;暗地裡,顏鳴秋與顏小敏狼狽為奸,不僅指使村民以徵地拆遷尚未處理好為由叫停施工,更指揮“鴻江社”眾“小弟”到施工現場滋擾,毀壞工地臨時基建設施。

因忌憚顏小敏的黑惡勢力,同時擔心施工受阻延誤工期,施工單位被迫同意將地材供應權交出,由顏小敏實際操縱。2010年5月,海滄區政府召開專題會議,明確將A4標段洞渣交由青礁村集體,處置收益作為村集體資產。然而,從區政府會議現場回村的顏鳴秋向村“兩委”成員隱瞞了這一事實,反而利用職務便利,私自以村委會名義出具介紹信,推薦由他實際控制的勞務隊與施工單位簽訂協議,與顏小敏、顏某武一起順利獲得洞渣處理權,將處置收益佔為己有。

通過非法佔有洞渣並加工出售,顏鳴秋非法獲得收益152萬餘元,顏小敏非法獲利上千萬元。源源不斷的現金流也為“鴻江社”的發展壯大提供了經濟基礎。

牛刀小試,不僅讓顏鳴秋嚐到了“芝麻官”也能“財源滾滾來”的甜頭,更讓他發現了利用村委會主任身份可以隨意出具工程招投標介紹信這條“發財之道”。2010年至2018年間,他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49萬元,其中大多數是私自以村委會名義推薦村民參與工程招投標所得的“感謝費”。

<strong>或有心收斂收手,卻已深陷泥潭難自拔

“顏鳴秋被‘抓’了?不會吧!”在青礁村院前社寬闊的道路上,村民們聽到顏鳴秋被海滄區紀委監委留置一事,都顯得有些吃驚。在不少村民口中,顏小敏因橫行鄉里不受待見,村委會主任顏鳴秋雖與他有些往來,但“到底不是一類人”。

在他們看來,顏鳴秋“很有些本事”,曾是村裡的驕傲,是街道評選的先進,市級媒體也稱他為“城市綠洲締造者”。

就拿院前社來說,這裡曾經佈滿鴨籠鴿舍,環境髒亂差。2014年,顏鳴秋帶領村民修繕保護古民居,打造城市菜地,扶持傳統手工技藝,讓古老的村落煥發新顏,吸引了臺胞來此投資創業,不少離鄉大學生也回到當地助力發展,青礁村院前社成為讓人記得住鄉愁的閩臺生態文化村……

在建設美麗鄉村過程中,顏鳴秋是否動過收斂收手的念頭?或許有,但沾染了黑惡勢力的他,早已深陷泥潭不可自拔。在與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交談時,顏鳴秋透露:“我曾和顏小敏約定,村裡的工程他不要插手。”但最終,因為顏小敏黑惡勢力迅速壯大,顏鳴秋不得不妥協,將工程“照顧”給顏小敏的“小弟”們承包。與美麗的院前社、青礁古民居“大夫第”內的書聲琅琅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盤踞在青礁村地界長達十幾年的以顏小敏為首的黑惡勢力團伙。打著顏鳴秋等“保護傘”,“鴻江社”迅速壯大、稱霸一方,把村居風氣攪得渾濁不堪、烏煙瘴氣。

2018年9月,顏鳴秋因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11月,以顏小敏為首的重大涉黑案件公開宣判,涉案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21年不等。

“我對不起黨這麼多年的培養教育,對不起我的老婆、孩子和父母,對不起全村人的期望。懇請法官、陪審員給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在被法警押走時,顏鳴秋回頭深深望了一眼坐在“被告人家屬”席的妻子。他錯得一塌糊塗,只是人生沒有預演、無法重來。

<strong>◎新《條例》紅線

第七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黨內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

(二)在法律規定的投票、選舉活動中違背組織原則搞非組織活動,組織、慫恿、誘使他人投票、表決的;

(三)在選舉中進行其他違反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有關章程活動的。

搞有組織的拉票賄選,或者用公款拉票賄選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第一百一十五條 利用宗族或者黑惡勢力等欺壓群眾,或者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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