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沂南縣水利局河砂管理科原科長韓貴明充當非法采砂人員「保護傘」等問題

沂南縣水利局河砂管理科原科長韓貴明充當非法採砂人員“保護傘”等問題。2015年10月至2017年5月,韓貴明任沂南縣河砂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夜間巡查組長、沂南縣水利局河砂管理科科長並主持沂南縣河砂資源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期間,在履行河砂資源監管職責時,收受非法

採沙人員賄賂、接受宴請,放鬆對河砂採挖的監管,致使河砂被大量盜採,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83萬餘元;同時,利用對河砂資源進行監管的職務便利,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賄賂並提供幫助、便利,共計收受人民幣2.7萬餘元。韓貴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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