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網2018 興安盟一網民散佈“非洲豬瘟疫情” 謠言被拘留

淨網2018 興安盟一網民散佈“非洲豬瘟疫情” 謠言被拘留

9月27日,興安盟網警破獲一起在微信群發佈“非洲豬瘟疫情”謠言案件,查處違法行為人1人,及時消除了社會影響。

案情回顧

淨網2018 興安盟一網民散佈“非洲豬瘟疫情” 謠言被拘留

近日,興安盟網警接到群眾反映,有網民在微信群散佈信息稱,“突泉縣老頭山近屯有豬瘟疫”。興安盟網警第一時間與相關部門核實情況,發現系虛假消息,經調查工作,成功將違法行為人霍某抓獲。經查,霍某系酒醉後憑空捏造老頭山近屯非洲豬瘟疫情謠言,並將此信息發佈至微信群,霍某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霍某因製作、發佈、傳播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行為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五百元的處罰。

網警提示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廣大網友在網絡活動中要堅守底線,不要隨意散佈或轉發未經權威部門證實的信息,對在互聯網上散佈不實信息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安機關將予以堅決打擊,依法懲處。廣大群眾應不信謠、不傳謠、堅決抵制、並積極舉報造謠傳搖等違法犯罪行為,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網絡環境。

相關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第二款:“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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