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街镇孟寨村的失信人——王军动,见到的请举报!](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失信被执行人:王军动
身份证号码:4107251966****2435
性别:男
年龄:52岁
住址:原阳县齐街镇孟寨村
执行案号:(2018)豫0725执1359号
立案时间:2018.12.3
执行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原告翟自勇诉被告王军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阳县人民法院于2018.6.11日作出的(2018)豫0725民初1000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被告王军动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翟自勇电料款188800元,判决生效后,王军动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书:(2018)豫0725民初1000号 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王军动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翟自勇电料款188800元。承担案件受理费、执行费。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如有线索请联系:主办法官:李秀岭。电话号码: 0373-7295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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