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斷供錢還拿的回來嗎?

通常購房者在購房時會有一筆借貸的款項,而貸款的這筆錢是購房的開發商和銀行之間的一筆“合作”款項。一般來說開放商會提前跟1到2家銀行進行洽談然後簽署合作協議,那麼購房者就主要是在這1到2家銀行進行買房貸款的手續,但銀行放款並僅僅是因為購房者個人的信用評級、每月銀行流水、工作等來進行完全評估的,會讓開發商凍結一部分按揭的款項作為銀行合作的貸款“保證金”,這也是銀行給指定

開放商放款的一個保障。

購房者會有很多種類型,剛需是大部分,然而其中也不乏投機者對於房價的炒作購買,那麼會有一批購房者僅僅是因為幻想著將來的利潤會增加而不顧眼前的市場風險,最終就會導致“資不抵債”的情況出現。購房者每月的還貸款是固定的,但是時間通常都是20年以上,那麼就會出現當你還不清貸款的時候,貸款並沒有“停止”而是每月繼續要求償還你簽下的房貸款。當你幾個月還不了貸款時,你會發現你的壓力越來越大,借錢、套用信用卡等方法已經無法償還這筆錢了,這時你簽約貸款的銀行會同時給購房者和開放商發佈“告知函”,通知你的按揭已經出現逾期的情況。

當你收到銀行的幾次電話後,開放商也開始電話催促你,甚至是上門聯繫你還款,這時你不得不做出一些決定了。當購房者沒有遵守貸款協議中的條款,通常是連續3個月或者全年累計達到6次後,銀行首先會從開發商簽訂的“保證金”中進行扣款,目的是為了避免過大的爛賬出現,並且會不斷催促開發商和購房者,讓購房者儘快補齊欠款。

當你已經無法填補還款的“漏洞”時,銀行會有專門的審計人員上門瞭解情況,然後問詢是否有其它房產、商鋪等可抵押物進行緩解還款情況,如果沒有會考慮進行按照市場現價進行“回購房源”的收房處理,並且會在收房款中扣除簽約協議中10%到20%的違約金。在這期間你也可以自己去二手房市場進行售賣,購房者自然是選擇售賣“價高者得”的原則,在指定期限內儘快出手。這時如果房價是不斷上漲的,可能你還會獲得一定的價差利潤,但房價不斷下跌或者短期內折價出售,往往會導致虧損較大,這也就是不計後果的代價了,最終得不償失。

現在是科技化的時代,中國和西方發達國家的接軌已經越來越密切,個人徵信已經在生活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一個好的徵信能讓你在借款、借貸時如魚得水,不好的徵信甚至會面臨無法找到工作,不能坐高鐵、飛機等問題。那麼一旦房貸款不能還貸並且違約,那麼你的徵信評級分數會大打折扣,對你下一次的購房也會有極大的影響,購房者一定要慎思明辨,想到每一種情況的可能性再做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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