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公安一个集体、一名个人获全省表彰

1月3日,全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贵阳隆重召开。会上,贵州一批模范个人和模范集体代表获得奖章、证书和奖牌。

黔南公安一个集体、一名个人获全省表彰

黔南州罗甸县公安局、黔南州公安局民警吴衡分别被授予“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罗甸县公安局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罗甸县公安局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以维护民族团结和谐稳定为主抓手,积极整合各项职能,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营造了安全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较好地服务了罗甸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大局。

黔南公安一个集体、一名个人获全省表彰

维护大稳定,促进大发展。不断完善维稳机制建设,通过大走访、召开“警民议事会”、“警务联席会”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的摸排化解工作,主动作为,及时稳妥处置、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消除诱发各类不稳定因素。同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以深化户籍改革、服务群众为抓手,持续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警务前移便民利民新举措,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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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持续与邻县互联共通、信息共享、治安管控等方面的交流,建县以来,罗甸县边界多地均未发生因民族间问题引发的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边界各民族间团结友好相处,有力促进了多地社会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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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推进民族团结与公安主责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立“135”快速接处警反应机制,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突出合成作战和专业打击,不断提升体系化实战效能。通过严防严打实现了刑事发破案件“一升一降”,体系化打击、刑事侦查工作排名全州前列;有力震慑和遏制了“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2014年8月份以来,实现了连续1000余天街面两抢零发案,连续1000余天校园周边零侵害,连续1000余天道路交通零重大事故,社会大局稳定、治安持续向好,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平安和谐的良好氛围。

黔南公安一个集体、一名个人获全省表彰

精准构建脱贫攻坚体系,以局领导包村、分管科室包组、科室民警辅警包户的“三包”责任制狠抓脱贫攻坚工作,全局110名领导同志包保4个行政村、37个自然组、697户贫困户、2984名贫困人口,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吴衡

吴衡,黔南州公安局刑侦支队侦查一大队大队长,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3次,荣获“全省第四届十大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和“全州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全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黔南公安一个集体、一名个人获全省表彰

通过潜心研究出“卡口时空碰撞法”,为公安部督办的贵定6.13拐卖案件打开重大突破口;2017年参与侦破特大网络贩枪案中,他通过对淘宝、腾讯等十多万条海量数据的筛查分析,成功研判出平塘8.19和荔波10.10两起特大网络贩枪案,最终10.10案件全省集中收网抓获涉枪人员836人,收缴枪支666支,是全省史上抓获人数最多、收缴枪支最多的部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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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衡(左三)在发放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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