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突發故障|被困乘客施救過程中墜亡

電梯突發故障|被困乘客施救過程中墜亡

據東莞市常平鎮質監站報告稱,2018年10月4日23時24分,位於東莞市常平鎮盧屋村三聯南路76號的東莞***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發生了一起電梯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接到報告後,當地質監部門立即派人趕往現場進行調查。經初步瞭解,事發的經過為:2018年10月4日22時左右,東莞***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員工田**(女,45歲)等3人乘坐電梯下行至6樓與5樓之間時,電梯發生故障停止運行。隨後,該公司電工曹某(持有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證)用三角鑰匙將電梯門打開。田應芝在離開電梯轎廂時不慎墜入電梯井道、底坑,當場死亡。

溫馨提示:事故善後工作及事故具體原因仍在進一步核實中,請以官方事故報告為準,切勿相信謠言及一切不實信息。

被困電梯不可怕,但可怕的是盲目自救和救援不當,年來國內發生多起由於救援不當造成被困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墜入井道死亡的案例,而如果大家對救援過程的危險有一個比較清晰的認識,這些悲劇本可以避免!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這就是電梯底坑,被救人員往往會掉入這裡,而是死是活通常都由被困時電梯停靠的位置決定,如果電梯停的樓層比較高往往活不了。


電梯突發故障|被困乘客施救過程中墜亡


這一間隙也名副其實地成為了通往死亡之路的入口。

由於電梯是故障停梯(電梯本身的故障或安全保護裝置動作或者停電等),所以轎廂往往停在高於或低於某一樓層的地面,如果停的離某一層較高,則轎廂護腳板(護腳板本身要求不小於750mm)和地面之間就會留有可怕的間隙,而絕大部分電梯行業外的人員對此間隙並不瞭解。這一間隙也名副其實地成為了通往死亡之路的入口。

救援不當我覺得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救援人員對電梯救援中可能存在的風險認識不足,從事救援的人員往往是小區保安、電工或門衛等(這類人群通常都持有電梯緊急開鎖的三角鑰匙)。對於這部分人員我們不應該過分地對他們進行苛責,而應該認真反思我們目前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救援過程中電梯維保人員與物業人員的溝通發生問題,從而造成被困人員在救援過程中發生意外。

希望電梯界不斷努力,爭取將救援不當造成的傷亡事故降低到零,我想我們應該是能夠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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