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景琴園居民:電梯「停擺」半月余 嚴重影響正常生活

麗景琴園居民反映:

電梯“停擺”半月餘 嚴重影響正常生活

環渤海新聞網消息 (記者 唐宛)“我們樓口電梯已經停了半個多月了,我80多歲的老母親連家都不能回,嚴重影響正常生活。”日前,市民蔣先生撥打本報新聞熱線向記者傾訴其最近遇到的煩心事。

“尊敬的業主:您好!由於電梯主板損壞,現正在採購中,需要停梯處理5至7天,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麗景琴園物業服務處”蔣先生告訴記者,6月21日,物業在樓門口貼了這樣一張停梯通知,但已過去半月餘,電梯仍未恢復運行。

蔣先生表示,他今年55歲,住在該樓較高層次,停梯導致其出行不便。由於電梯停止運行,蔣先生80多歲的老母親更是無法回家,給其全家正常生活帶來極大影響。停梯第7天時,蔣先生撥打了物業公司電話,被告知這次停梯是因為多戶業主欠物業費,故蔣先生居住的該處單元樓口已停止一切服務。蔣先生認為,多戶業主欠繳物業費的確不對,但物業用停梯的方式追繳物業費實在不妥,給正常繳納物業費的業主造成影響。“我交著物業費,結果因為居住樓層較高,家裡又有老人,給我帶來的影響卻最大。”他說。

隨後,記者就此事撥打了麗景琴園物業電話。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停梯是由於電梯主板損壞,目前電梯主板正在相關部門維修,等修好後就可以正常使用。記者詢問此次停梯是否因為有業主欠物業費時,工作人員介紹,蔣先生所居住的樓口共有14戶,其中13戶都有拖欠物業費的行為,物業公司只是在維修電梯的階段追繳被拖欠的物業費。當記者追問電梯主板在何處維修及維修情況時,工作人員表示具體情況需向物業公司經理詢問。截至發稿,記者尚未接到回覆。

記者經瞭解發現,多地媒體都曾發佈因業主拖欠物業費導致物業公司限制電梯使用的新聞。物業公司採取這樣的方式追繳物業費合法嗎?記者採訪了陸律師。她表示,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是合同關係,業主如有拖欠物業費的行為,物業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物權法》,建築區劃內的公用設施屬於業主共有,物業公司停止電梯運行,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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