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改一拆” 依法拆除所有違法建築

新華網浙江頻道8月21日電(記者裘立華)自2013年開始,浙江省在全省城鄉開展了“三改一拆”三年行動。目前,三年行動日程過半,成效如何?記者就此採訪了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負責人。

浙江省“三改一拆”辦負責人介紹,“三改一拆”是指對城市規劃區內舊住宅區、舊廠區、城中村的改造,拆除違反土地管理和城鄉規劃等法律法規的違法建築。期望通過三年努力,舊住宅區、舊廠區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進,違法建築拆除大見成效,違法建築行為得到全面遏制,為浙江經濟集約發展、轉型發展騰出空間。“三改一拆”中,對所有的違法建築均依法處置,宗教領域也不例外。

截止今年7月底,浙江全省共拆改各類違法建築5.14億平方米,其中涉及宗教和民間信仰點違法建築面積134萬平方米,僅佔浙江全省拆改總量的0.26%。

浙江省“三改一拆”辦稱,涉及宗教的違法建築處置是包括了五大宗教和民間信仰點在內,基督教的違法建築也不例外。在五大宗教和民間信仰點違法建築拆改面積中,涉及基督教違法建築僅佔2.3%。其中依法拆除的溫州三江宗教違法建築為1.1萬餘平方米。

對於拆除所有違法建築的法律依據,浙江省“三改一拆”辦表示,為開展這項工作,2013年7月,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浙江省違法建築處置規定》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在宗教場所違法建築處置過程中,浙江省嚴格按照“依法治國”和“保護合法、制止違法”的方針,既重視保護信教群眾的宗教信仰自由、切實保障宗教界的合法權益,同時也保障不信教群眾的利益和需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都是中國公民,都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

浙江省“三改一拆”辦負責人說,必須要釐清一個概念,處置涉及的宗教違法建築,不是干涉宗教信仰自由,而是對宗教事務依法進行管理。任何教派和信徒,都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如果一些教派和信徒違反法律法規,而政府不進行管理,那麼對非信教群眾也是一種不公平。

浙江省民宗委表示,根據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和浙江省有關規定,合法的宗教場所需要三證齊全,包括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土地證和房產證。從現有統計來看,目前浙江近四千個基督教活動場所,一半多手續不全。

考慮到歷史遺留問題和老百姓的情緒,浙江省專門出臺了《關於切實加強“三改一拆”行動中違法用地建築拆除和土地利用工作指導意見》105號文件。根據指導意見,在1986年12月之前建成的,可提出申請進行確權。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建造的,在符合規劃等前提下,可按照要求補辦審批手續。宗教活動場所符合這個文件的建築也同樣可以按照要求合法、合理、合情補辦相關手續。

對於溫州三江基督教違法建築為何被強拆?浙江省“三改一拆”辦稱,溫州三江基督教堂,由民宗部門同意遷建,2006年批准的建築面積為1881平方米,限高30米。但2012年,當地教會在未獲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規劃工程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面積達11004平方米,高度達58米,屬於嚴重違法建築。在拆除其他違法建築時,許多群眾提出要公平,一視同仁。當地政府與當事方進行了多次溝通協商。去年底,相關部門向當事方送達自拆通知書,當事方於今年4月7日簽下自拆自改承諾書,保證在4月22日前拆改到位。但當事方一再拖延,未能履行承諾,5月28日當地政府依法進行了強拆。

浙江省民宗委表示,除了溫州三江基督教違法建築是被依法強拆外,其它的宗教場所違法建築是經過協商,自行拆除的,或者由地方政府協助自拆,不存在所謂的大規模強拆。

同時,根據浙江省《關於切實加強“三改一拆”行動中違法用地建築拆除和土地利用工作指導意見》105號文件,對手續不全、符合105號文件規定的宗教場所現在已啟動完善權證手續,使之合法化。三江基督教會和信徒已經提出申請,將根據原先審批要求準備重建,相關手續正在辦理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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