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附加保費豁免嗎?

最後後知後覺


要附加保費豁免嗎?從以下幾方面說起:


  1. 什麼是保費豁免
  2. 保費豁免值得買嗎
  3. 保費豁免要注意什麼

一、什麼是保費豁免

保費豁免,適用於期交保險。是指在保單繳費期內,投保人或被保人達到某些特定的條件(如身故、重疾或輕症疾病、失能等),保險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繳納後續保費,保險合同仍然有效。

保費豁免可以分為投保人豁免和被保人豁免兩種類型。

保費豁免的條件包括:身故、重疾或輕症疾病、失能等。

以復星聯合康樂一生(加倍保)重大疾病保險為例來講講保費豁免條件。加倍保是重疾4次賠、輕症3次賠,自帶被保人輕症/重疾豁免,可選投保人身故/重疾/輕症疾病/失能豁免。

(復星聯合康樂一生(加倍保)被保人輕症/重疾豁免)

被保人豁免同樣要遵循等待期。被保險人因意外或等待期後因非意外原因初次發生合同列明的一種或多種輕症/重疾,則自確診之日起後續各期保費都不用交了。

投保人豁免一般是以附加險的形式出現,主險的投保人就是附加險的被保險人。

(復星聯合康樂一生(加倍保)投保人豁免投保範圍)

(復星聯合康樂一生(加倍保)投保人重疾豁免)

復星聯合康樂一生(加倍保)重大疾病保險投保人保費豁免,包括身故/重疾/輕症疾病/失能豁免。

二、保費豁免值得買嗎

保費豁免是否值得買?需要從其作用和性價比說起。

當投保人或被保人達到以上特定情況,往往會喪失或降低勞動能力,收入銳減情況下可能無法承擔保費支出,面臨保障中斷的困境。而保費豁免可以免交後續應交保費,同時保障繼續有效。

保費豁免起到了給保單二次加固的作用,對個人、對家庭都是非常有用的。

那麼,保費豁免增加多少保費?以普遍有保費豁免的重疾險為例,看看加不加保費豁免價格有多大差異。

不少重疾險自帶被保人輕症/重疾豁免,或者將豁免和輕症捆綁為附加險,難以計算被保人豁免費率。

所以這裡主要看看投保人豁免對整體保費的影響。

以50萬保額,保終身,30年交,被保人30歲,投保人30歲異性為例,投保人保費豁免對整體的保費影響非常小。

在已經有足夠預算購買重疾險的情況下,每年再多花幾百元附加個投保人豁免,在投保人發生特定情況導致收入減少時免除保費,保障繼續。相信這幾百元很多人花得起,而且花得值。

三、保費豁免要注意什麼?

保費豁免是很值得附加的一項保障,當然也要注意幾點:

1. 合同生效後,一般可以通過批單的方式修改保險金額、保險期間、保險受益人等。但保費豁免開始後,保險公司將不再接受關於保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及保險費交費方式的變更申請。

(復星聯合康樂一生(加倍保)投保人豁免條款)

2. 如申請投保人豁免保費附加險,一般會有年齡限制。復星聯合康樂一生(加倍保)重大疾病保險投保人最高年齡為50週歲,超過50週歲的投保人無法附加投保人保費豁免。再有,年齡符合了,還須對投保人健康狀況進行告知,有可能無法通過健康告知。所以附加投保人保費豁免也不是揮之即來,還是有一定限制的。

3. 有被保人和投保人雙重豁免的保險產品,一般會建議父母子女、夫妻互投。一人達到豁免條件,雙雙豁免保費。問題也來了,要是夫妻倆離婚了,那麼就需要變更保單投保人。一般要求雙方都同意,一旦有一方不願意,沒法變更對方又不繼續交保費,超過復效期保單作廢。所以下定決心要夫妻互投,最好情比金堅。

4. 保費豁免並非“終身”,如果交費期滿(保費全部都交了,還豁免什麼保費)、主險終止,滿足任一條件“保費豁免”就中止了。

5. 有的保險產品會直接自帶被保人保費豁免,不用額外多花保費。如果兩個產品保障、價格差不多,當然選擇自帶自帶保費豁免的。

保費豁免確實是很有用的一項保障。要是無力承擔保費保障失效了,多可惜啊!但是保費豁免也不是誰想買就能買,無論是被保人還是投保人保費豁免,都需要符合年齡和健康要求。保費豁免對整體保費價格影響不大。最後,父母子女互投可以放心附加投保人豁免,夫妻建議提前協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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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正常情況下,建議您把附加保費豁免加上。

一、保費豁免

在保險合同規定的繳費期內,投保人或被保人達到某些特定的情況(如身故、殘疾、重疾或輕症疾病等),由保險公司獲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繳納後續保費,保險合同仍然有效。

二、保費豁免的合同形式

1、以單獨的附加險出現,這種情況應用面比較寬,可以附加在多種主附險之上;

2、作為附加險與特定主險相捆綁;

3、直接在保險合同中以條款形式體現;

三、分類

1、投保人豁免:在保險合同規定的某些特定情況下導致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時,由保險公司獲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繳納後續保費,保險合同仍然有效;

2、被保險人豁免:被保險人由於意外或疾病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保險公司豁免其應繳保費,合同繼續有效。(常見的是重疾保險中的 輕症豁免,即如患有合同約定的重疾早期的話,保險公司予以支付賠付金免交後期保費合同繼續有效)。

四、隨著行業的不斷髮展,各類保險產品也層出不窮,對於保障的範圍和種類也逐漸豐富和完善起來。對於保費豁免來說,因為無法衡量未來的風險,又為保證後期的保費繳納,建議附加保費豁免。

以上拙見,我是尋找回家的路


尋找回家的路


現在市面上的好多重疾險產品都包含了豁免功能。豁免包括被保人豁免和投保人豁免。有些產品自帶豁免功能,但是有些產品就必須附加豁免才具有這個功能。當然,這個豁免功能的附加險,你可以選擇附加或者不加。尤其建議非常有必要附加的!

被保人豁免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過完等待期)罹患合同約定病種即可豁免以後的保費,合同繼續有效。



投保人豁免:投保人在給自己或者他人購買保險產品在保險期間(過完等待期)發生合同約定符合豁免情形的,不用再繳納剩餘保費,視同保費已經交過,合同繼續生效!

看到了這些你就瞭解到了這個“豁免”的魅力了吧!大家買保險產品都不是想要用這個產品。但是好多事情都不是以自己的意志為轉移的,都是為了當風險來臨時候能給自己或者家人減輕負擔!來提前規避風險!

當“豁免”發揮功能的時候能夠給自己節省餘下所繳納的費用是個很不錯的選擇!所以說,附加豁免是尤其的必要!建議還是加上豁免吧!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愛學習的80後


首先,這個世界上,除了空氣、水、食物,沒有其他任何東西是剛需的。

其次,上面的話純屬開玩笑。

再其次,保費豁免的定義應該您已經很清楚了。如果附加保費豁免功能所需保費不貴,建議您可以加一個,這種叫附加險,例如香港某保險公司的PB(Payor-Benefit)。而有的主險產品已經有這樣的功能,比如香港某保險公司的重疾產品已經包含父母任何一方身故,未滿18歲的受保人可以免繳保費至25歲;配偶一方死亡,另外一方的保費可以豁免。

最後,不管您需不需要附加這項功能,請明白一個道理,一分錢一分貨,保險產品亦是如此。


歐文的金融雜談


這需要看具體保險產品的條款設計,市面上提供保費豁免條款的保險產品中,對於保費豁免有三種規定,不同的規定下,消費者的自由性也不同。保費豁免的三個形式為:

1. 保費豁免條款作為附加險,可以附加在不同的主險上;

2. 保費豁免條款作為附加險,但只能附加在某個特定的主險之上;

3. 保費豁免只作為條款,直接在保險合同中體現。

保費豁免指的是一旦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達到保險合同規定的情況,保險公司確認情況屬實後,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繳納保費,而保險合同仍然生效。保費豁免條款是一個非常人性化的條款,可以幫助消費者度過難關。選擇保險還是需要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來分析的,建議你可以上保險同城網找專業的保險代理人幫你推薦適合的產品,投保流程也很簡單,可以去了解一下。


莫小寒


1.豁免指的是豁免保費,就是當豁免條件達到時,如果保費沒有交完,那麼後期的保費就不用交了,但保障責任還繼續有效。

2.一般附帶輕症的重疾險,多次賠付的產品都自帶被保險人豁免,不用單交錢。還有一些產品可以附加投保人豁免,就是投保人得病或身故後,保費也不用交了。

3.舉例說: A是投保人,B是被保險人,投保了一款3次輕症賠付,3次重疾賠付的產品,自帶被保險人輕症,重疾的豁免責任,同時附加了投保人豁免,保額50萬,保費1萬塊,交20年。第二年,B不幸患了腦梗,做了支架,算輕症,賠錢後,後期所有保費不用交了,保障繼續有效。另一種情況是B沒得病,但第二年A得了輕症或重疾,那麼後期的保費也不用再交了,所有保障繼續有效。

4.還有一種產品經常附加投保人豁免,就是大人給孩子投的保險,不管是重疾還是年金險,都是有必要的,因為一旦大人發生意外,孩子的保費可能就沒有著落了,那麼如果有豁免,雖然大人發生了風險,但保費被豁免掉了,孩子的所有保障都會繼續有效,這也是一種保障機制。

以上大體就是豁免的用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豁免是一種選擇,並不是必須,也要根據具體情況做出決定。


獅子座保險規劃師


題主你好

你是說業務員一定要讓你加投保人豁免嗎

我相信豁免的意思你都懂吧

不知道你的年齡多大了,投保人豁免在你的身體狀況良好的情況下是需要加的 ,因為就相當於買了份小保險,還不貴。

這種是在繳費期之內為了豁免保費用的,也是體現出保險公司比較人性化的一面。

如果題主認為沒用也可以不買,因為是可選性的附加險。


張校源明亞保險經紀


豁免是得了輕症重疾以後豁免保費的,業務員可能就是覺得你多個保障,不至於在生了病以後還為保費操心。

不過豁免是要佔用風險保額的,後期如果夫妻關係發生改變也會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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