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绥滨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情况

  10月15日,绥滨县人大常委会到县看守所、拘留所视察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宗胜、副主任李金良、周文、王洪波、高贵成及人大各办主任和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视察。

绥滨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绥滨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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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察中,刘宗胜一行深入了解看守所和拘留所在监管设施建设、安全保障、教育管理、人员配合、医疗卫生等方面情况,并对监区监室、询问室、监控中心等重点场所进行了查看。

  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县检察院检察长王雪东汇报了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绥滨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绥滨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情况

  县人大副主任李金良、周文、王洪波、高贵成及人大各办主任分别针对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的当前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绥滨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绥滨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工作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宗胜在总结讲话时对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监所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人民绥滨县院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工作主动性强,在设施设备投入上力度较大,检察人员能够做到严格执法、规范化管理,很好的促进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开展。

  在谈到下步工作时刘宗胜要求,要继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认真研究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做好各类经费的预算,争取按照国家标准完善看守所和拘留所的设施建设。要着力强化监督和办案职能,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要主动转变和更新思想观念,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大力推进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体系化建设,要严格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硬性标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增强检察监督实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强化信息化建设,突出重点领域,讲求监督实效,达到信息共享,不断推进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要注意在押人员的教育管理,在思想教育上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既要坚持规范化管理,严格文明执法,充分体现法律的尊严和威慑力,又要做到人性化管理,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达到改造目的。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配合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为推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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