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员”助力公益诉讼,共同守护美丽黄河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保护黄河、无定河等湿地环境和自然资源,今年以来,清涧县检察院按照省、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结合三省两市《关于开展“黄河母亲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开展了一系列行动,对辖区破环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排查。

为巩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成效,近日,清涧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用无人机对辖区范围内黄河湿地违法采砂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利用无人机航拍功能,对黄河禁采区域进行拍照、录像。检查发现,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非法采砂场已按要求拆除设备、清理现场,完成了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另外,我院对沿黄河各个乡镇进行了普法宣传,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和反映侵害黄河流域生态的非法行为。

通过此次检查,黄河湿地专项治理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努力,加强监督、强化宣传,确保湿地生态环境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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